中華職棒元年4隊共有86名球員(含外籍),聯盟統一規定本土球員最高月薪8萬元,這個
協商數字如何出來的?當年負責和旅日社會隊球員接洽的趙士強說:「主要是參考物價和
業餘選手的待遇。」
職棒元年,中職球員平均薪資約6萬8500元,味全龍黃平洋、統一獅宋榮泰、兄弟象李居
明都領頂級的8萬元薪水,下半年旅日的林仲秋、郭進興加入三商虎及統一獅隊,也都獲
得8萬元的頂標月薪。
為成立中華職棒大力奔走、有台灣「職棒之父」之稱的洪騰勝,負責草創時期的制度協議
,在他的主導下,訂立最高薪8萬元的標準,另加10個月的簽約金補助。
當時業餘選手月薪約在3到5萬元之間,頂級選手可以領到6萬元,進入職棒後,洪騰勝不
希望一下子身價暴增,決定按部就班地調升薪資,趙士強說:「當時市場不大,一開始雖
辛苦,至少都在規範內。」
中職開打前幾年,各隊在聯盟強勢主導下,薪資調幅都有規定;拿到元年總冠軍的味全龍
隊,職棒2年的調幅為25%,統一獅、三商虎、兄弟象隊最多調升20%。
除了龍隊統一處理,獅、虎、象隊可依球員表現,分為10%、15%、20%的3個級別調薪
,若球員表現不佳,減薪幅度不得低於原來月薪的10%。
職棒2年球員月薪上限為9萬6000元,但龍隊投手黃平洋首季投出20勝,破例調為12萬元,
成為這一年的「薪水王」,職棒3年,呂明賜從日本回台加入中職,月薪20萬元,也屬特
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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