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假球VS性侵

作者: tsuyoshi2501 (Tsuyoshi)   2018-08-10 13:13:39
假球是犯天條,被永遠逐出棒球業界
這個沒第二句話可講,沒的談
台日美韓 遇到這個都是永遠放逐
你別想再踏進球場
性侵 觀感很差 但沒辦法制止你繼續打球 。隔壁棚的 扣比 羅斯 都是。
中山也是 ,台灣的醉牆 只要有球團敢收,他就能繼續打。
最多在道德面默契封殺他
而且某案件還加上了未成年犯案
這跟成年犯案又有差別
加上事件被揭是馬州警方及法院的瑕疵
不要忘了他犯案時是青少年,他也擁有青少年犯案的優待,讓他有一次機會重新作人
當然因為他犯的是美國價值的天條
所以大家是想但沒人敢下手
不然他是成年犯案 ,一定是逐出棒球隊
被退學。而不是看他繼續爽打兩年
還被列為潛力新秀。
所以你可以看到強暴犯繼續打籃球,但是就是不會找到打假球的還在球場上的原因
作者: DarkKnight (.....)   2018-08-10 13:15:00
可是他侵犯兩次以上欸 說得好像只有一時衝動
作者: cailoveyou (PLC工程師)   2018-08-10 13:15:00
可以討論性侵能不能打職棒,但拿假球來比真的很蠢
作者: z23061542   2018-08-10 13:15:00
......
作者: arakikawa (川樣)   2018-08-10 13:16:00
可悲的是一堆人覺得性侵19歲可以繼續打球 性侵未成年不行不是說都可以 而是都不行才對 性侵就是性侵 還分年齡呵呵
作者: ChrisPaul03   2018-08-10 13:22:00
應該要看有沒有定罪 詐欺犯偷竊犯可以打職棒嗎?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8-08-10 13:22:00
這就是kobe聰明的地方 他知道那些對象社會大眾可以忍受
作者: ChrisPaul03   2018-08-10 13:23:00
Kobe沒被定罪 大家拿他沒轍
作者: flowerDcup (花花)   2018-08-10 13:28:00
喔好喔
作者: arakikawa (川樣)   2018-08-10 13:30:00
真的就是他聰明 私下和解 他知道大家不會去追究
作者: sendow   2018-08-10 13:41:00
球場大於社會?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8-08-10 13:56:00
所以搂 某人覺得被酸爆沒甚麼 剛好趁機酸一波
作者: KBking (KB小布)   2018-08-10 14:11:00
無罪推定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8-08-10 14:26:00
還無罪推定勒,曹錦輝也無罪阿結果還是被封殺,結果去用一個性侵犯(以認罪)洋將,雙重標準,中職沒救了啦笑死,說無罪推定,結果只是灰的(不是黑的)就封殺人
作者: sky210753 (momo胎攏桑)   2018-08-10 15:32:00
砍了性侵未遂的醉牆,補了一個被判刑的現行犯..這是啥鬼邏輯
作者: benny30912   2018-08-10 16:46:00
太多人在模糊問題,問題是犯罪者當時未成年,是否該給他機會,否則性侵當然比假球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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