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工會上勞動局控訴藐視協商 猿:已委由

作者: jackskip (tifosi)   2018-05-28 21:30:24
※ 引述《sohandsomeim (我是帥葛)》之銘言:
: 我一向重視勞權
: 不敢說是勞權專家 但進攻退守懂不少!
: 老實講 這要說是藐視協商 還有待討論!
: 首先要討論協商是不是具有意義
: 球員 工會 球團三者的關係
其實台灣有一個法律叫:團體協約法 https://goo.gl/1xu8SZ
這次球員工會主要談的就是:團體協約,受團體協約法保障的
: 工會說的能不能代表球員意向??
: 工會的協商是不是合法合理??
協商是不是合法合理要談了才知道
團體協約法第 6 條
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團體協約之商;對於他方所提團體協約之協商,無正當
理由者,不得拒絕。勞資之一方於有協商資格之他方提出協商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為無
正當理由:
一、對於他方提出合理適當之協商內容、時間、地點及進行方式,拒絕進行協商。
二、未於六十日內針對協商書面通知提出對應案,並進行協商。
三、拒絕提供進行協商所必要之資料。
這次LM用的理由是:
『....劉玠廷受訪表示,工會的公文由於球團行政辦公室繁忙故未傳達到總經理室....』
就工會的看法,因故沒給老闆知道是你們內部的行政流程,收到書面通知60內沒有協商就
是違反誠信協商原則。
(最後裁決委員或者法官採不採信LM的說法那就要看提出的理由夠不夠充分)
不誠信協商是有罰則的:
第 32 條
勞資之一方,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裁決認定者,處新臺幣十萬
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勞資之一方,未依前項裁決決定書所定期限為一定行為或不行
為者,再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仍未改正者,
得按次連續處罰。
就算真的上法院判決下來其實裁罰很輕的。
但是目前球員工會只到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中規定:
為了建立和諧穩定的集體勞資關係可隨時於裁決程序中試行和解。
進『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也就是工會逼資方上談判桌的武器之一而已。
就算上了協商桌,要談成團體協約看來應該還要很漫~~長的時間,如果資方本來就不想
談,只要資方把握好誠信協商原則,也許就不斷的協商>調解>仲裁>協商不斷的輪迴吧。
: 球團的要求又是不是合法合理??
: 只有在平等條件下 協商才有進行的可能
: 如果原本的協商就不平等 說人藐視不厚道 應該避免!
協約的內容其實法律也有規定其範疇
第 12 條
團體協約得約定下列事項:
一、工資、工時、津貼、獎金、調動、資遣、退休、職業災害補償、撫卹等勞動條件。
二、企業內勞動組織之設立與利用、就業服務機構之利用、勞資爭議調解、仲裁機構之設
立及利用。
三、團體協約之協商程序、協商資料之提供、團體協約之適用範圍、有效期間及和諧履行
協約義務。
四、工會之組織、運作、活動及企業設施之利用。
五、參與企業經營與勞資合作組織之設置及利用。
六、申訴制度、促進勞資合作、升遷、獎懲、教育訓練、安全衛生、企業福利及其他關於
勞資共同遵守之事項。
七、其他當事人間合意之事項。
而且勞方與資方協商團體協約本來就不公平且不對等,勞方永遠都是弱勢的一方。
: 尤其進幾年lamigo是在培育上最成功的
: 可見對球員的待遇算是很明顯的好
: 早上不就是才有一篇稱讚桃猿會養強打??
: 代表稱不上是不重視勞權
: 工會為球員謀福利是應該的!
: 但謀福利的方法有很多種 呼籲工會用更好的方法解決!
: 桃猿隊不是沒有心經營或藐視球員的球隊!
: 不會無故開除多名主力!
: 不會因為家暴只扣薪結果新聞一報突然開除!
: (應先用禁賽等方法)
: 希望協商順利!
作者: StarLeauge (星~)   2018-05-28 21:33:00
太子只要說...一句話,我挺聯盟就好了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8-05-28 21:34:00
不過看新聞,這次是對聯盟,好像沒有對LM做申訴
作者: hopper (蚤子)   2018-05-28 21:35:00
三月初的新聞就是申訴聯盟跟LM啊,今天就第一次調查會議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8-05-28 21:35:00
是喔,那看勞動部怎麼判了
作者: hopper (蚤子)   2018-05-28 21:36:00
其是就只是逼球團跟連聯盟來協商啊....
作者: barbarrossa (鄂圖曼海軍大元帥)   2018-05-28 21:51:00
認真給推;順帶問一下,這次的訴求有在第12條的範疇內嗎?
作者: hopper (蚤子)   2018-05-28 21:53:00
https://goo.gl/y8aAw9 -->工會、聯盟均釋出和解善意
作者: dogkorea5566 (偽-韓狗56)   2018-05-28 21:53:00
聯盟跟棒協的戰爭也能搞得這麼複雜zzz
作者: barbarrossa (鄂圖曼海軍大元帥)   2018-05-28 21:56:00
聯盟先縮了,剩LM球團
作者: psychicaler (MOCVD)   2018-05-28 22:07:00
太子三月回應後,工會聲明剩聯盟
作者: ericzun (虎斑與橘白的天使翅膀)   2018-05-28 22:14:00
就沒吱吱的事,是要吵什麼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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