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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alley 親自出馬遊說,開出了年薪140萬美元的條件,與野茂在日職相當的年薪,於
是1995年2月13日,洛杉磯「小東京」區的飯店裡,Vin Scully 擔任司儀,宣布野茂正式
加入道奇隊,穿上16號球衣。據洛杉磯當地報紙推測,野茂的簽約金為200萬美元,這個
數字已是大聯盟球員的行情。
這段似乎有錯
野茂第一年的年薪不是140萬
根據野茂的日文維基及BR資料
道奇當初跟野茂簽的是小聯盟合約
野茂去美國一開始前4年在道奇的薪資為:
10.9萬鎂(簽約金200萬鎂共210.9萬鎂)
60萬鎂
90萬鎂
280萬鎂
野茂第一年投那麼好
不可能第二年從140萬降薪到60萬
這裡有個疑問
為何當初野茂去美國只能簽小聯盟約造成他前幾年只能領新人價?
而不是直接當自由球員領FA價?
大谷提早赴美放棄上億鎂合約說不定是為了追隨野茂的腳步
http://www.monespo.com/2011/01/blog-post_6349.html?m=1
野茂的生涯推定年俸只有37億日圓
http://www.monespo.com/2011/01/blog-post_2291.html?m=1
比野茂早4年進職棒的清原和博生涯領約52億日圓
野茂在國內穩穩投的話生涯所得應該會超過37億日圓
他在美國真的領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