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沒有調整會費,在開放體育改革之後就直接從1300漲到2500,要說沒有篩除
及嚇退目的,我想沒有人會相信。
但我認為,改革這種事情本來就多少有一廂情願的元素在。
沒有那種改革喊一喊,都不用付出就有成果的事存在。
2500元要不要花完全看個人,但如果過去那麼多年罵棒協跟林宗成罵到他家祖宗
都拖出來,現在要花錢就縮了,那被笑酸民都出一張嘴也只是剛好而已。
今天下午我看完棒協交給體育署的章程之後,坦白說要我繳這2500元,我是不太
願意的,不是嫌貴,而是覺得被這屆理監事會用漲近一倍的費用來秤「球迷打從
心底想改革的斤兩」這件事覺得很幹。
但後來想了想,在有能力的情況下,連2500都不想花就出一張嘴喊改革,那我還
真沒用。
章程裡面的第八條後半段有個但書,內容是:
「但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20日(含)以前申請加入會員者,限86年12月20日前
(含)出生者,經審核通過,並繳納會費,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本來被限縮入會兩年內沒有投票權的新會員,不會因為現在改革時期
你才繳費加入棒協就沒有權利。
我習慣把事情想得簡單點。(在一些人眼中看來當然也就愚蠢點)
如果近兩萬的新會員,有一半繳了會費成為新會員(也就是有一半放棄沒有繳費),
在明年改選理監事的選舉過程中,將「運動選手理事名額不得少於七人」這件事完
成,甚至在其他專業的理事人選上把希望的人選推上31名理事名單內,期待至少有
三分之一席次是「改革派」,那就是為改革邁出一大步。
至於怎麼讓這些人選上,我有朋友建議可以用自己身份證字號的方式來配票。
不管方法是什麼,我們都知道目的只有一個:改革。
寫這篇不是在拜託你花2500,是希望收到簡訊(表示你已經通過審核)的球迷朋友,
請仔細地思考,不要輕易放棄成為改革一份子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