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929598 (游勇馳)》之銘言:
: 著作權法大修 酒吧播球賽恐侵權 (以下節錄跟棒球有關的部分)
: 行政院昨通過著作權法修正草案,除明訂著作權人保護項目,另因應國情及數位匯流,
放
: 寬遠距教學、銀髮族在公園使用個人設備唱歌跳舞,或傳統小吃店、美容院在店內播放
電
: 視及廣播,都不需取得授權。
這句話講的很爛
依照著作權法修正草案66, 67條規定
首先要看你是不是營利場所(66條)
如果是,再進入67條,要看你是不是用「通常」家用接收設備
像是投注站用55吋電視播放影片,應該可以認為是用通常家用接收設備播放
酒吧播放影片也是要看是不是用通常家用接收設備
例如搬一台65吋,甚至75吋大電視應該save
但是某些運動酒吧用投影機播放200吋棒球比賽很難被認為是用「通常」家用設備
今年律師著作權法就考這條
裡面咖啡店老闆用「高級」應該接收廣播就out了
: 至於「再公開傳達權」,智慧局長洪淑敏解釋,未來營業場所透過網路及螢幕設備播放
影
: 片,須向權利人取得再公開傳達權的同意或授權,像是運動酒吧、餐廳,透過電視銀幕
轉
: 播運動賽事,或連接網路播放YouTube隨選影片供消費者觀賞等,須向該電視台或播放
平
: 台取得權利授權。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781299
: 所以...以後只有合作的餐廳可以播放運動賽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