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晚的衝突事件
稍早聯盟判決出來
史奈德和鄭凱文分別被罰一萬元
無禁賽
http://www.tsna.com.tw/tw/news/show.php?type=1&num=9663
突然想到之前幾個案例
中職》衝撞裁判 陳俊秀禁賽1場、罰款3萬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668434
林智勝帶錯球衣 依聯盟規定罰款1萬元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79393
穿錯衣服
竟然跟拿球砸觀眾席罰得一樣重
拿球砸向觀眾席 一萬
衝撞主審 三萬+禁賽一場
如果今天是拿球砸主審 這樣怎麼判呢?
不知道聯盟的判決是如何裁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