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除其他爭議不談
這是我覺得粉絲團中最有利的證據
也看似最不可能被打破的證據
但他有個盲點就是了
http://imgur.com/gHP9q22
http://imgur.com/bYhxPc2
後來想想有不對的地方
也就是該怎麼去判斷一個捕手"有時間"去移動他的位置
於是我去計算一下方克偉在處理這個球從一開始的啟動(脫面罩
到後來球落地的位置所使用的時間
http://imgur.com/JWBG6b5
http://imgur.com/bu0s9nn
赫然發現
只有一秒啊!!!!!!!!!!
一秒的時間你跟我說捕手可以判斷他有沒有踩到壘線
一秒的時間你跟我說捕手可以判斷他可不可以往前移一步去接球?
裁判大人可能都沒打過球吧 不知道一個PLAY一秒是多短
後來我去查了鄉民給的MLB 出局的PLAY的時間
http://imgur.com/TcX31ER
http://imgur.com/Tvx3oUH
答案也是一秒
我也可以說這球捕手可以再往前一步/往後一步接球啊
而且是可以達成的 並非不可能喔
所以說還在用這種自由心證來判決
今天如果按照聯盟的白紙黑字來判就是出局
你不要自由心證 不要去腦補 不要無限上綱
用最客觀方式以及過去判例判決就好
啊你今天說這些好像就是硬要從捕手的守備中挑骨頭
反正跑者最大 捕手只要有一個地方做錯了(而且是裁判認為的)就全錯了
就連他之後所說的三個例外 1.傳偏 2.鐵定出局 3.封殺
至少2這點很明顯吧 煩請蘇老師來解釋一下這距離在什麼情況下
正常接球正常觸殺不會出局
不要跟我講不正常的啦 這樣捕手永遠都要哭哭啦
我為了接球擋住壘線(裁判認為的進壘路線)
我認了 沒辦法練到0.5秒反應是我的錯
但2呢? 粉絲團說法是裁判主觀認定
這個PLAY有客觀白紙黑字可以證明捕手沒有違反的情況
蘇老師卻要用他主觀認定的部分來做這個改判
更別說以往這種模稜兩可(但我覺得明顯)的PLAY會尊重原裁判判決了
蘇老師幫大家重新定義了一秒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