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圖解今日本壘衝撞之爭議

作者: nambala (nambala)   2016-10-23 03:08:10
對原文好奇也去翻了官網 (不能總是相信人腦)
黃色是判決Safe中信得利的根據,紫色是判決Out義大得利的根據,
條文裡面的進壘路徑就是蘇建文FB裡面寫的壘線,
看完以後我的理解是,裁判根據黃色描述認定阻擋成立之後,
有幾個狀況可以讓Case不被視為違反規則(根據紫色),
但是進去開會討論以後一致認為紫色現象通通不成立,所以改判Out,
我是覺得裁判群判了就判了,堅定自己所根據的條文就好,
還是說明年春訓每隊都要上傳一段本壘攻防練習才不會吃悶虧...
*引述CPBL官網
http://www.cpbl.com.tw/footer/rule/06
(2)除非捕手持有球,否則不可阻擋企圖得分之跑壘員的進壘路徑。依裁判員之判斷,
若捕手未持球卻企圖阻擋跑壘員之進壘路徑時,裁判員應宣告或示意跑壘員安全進壘。
但若依裁判員之判斷,捕手合法企圖處理傳球(例如,為因應傳球的方向、傳球的軌跡
或彈跳,或因應由投手或趨前的內野手之傳球等。)不得不擋住跑壘員之跑壘路徑 ,而
導致無可避免之碰撞時,則不視為違反本項規則。 此外,若跑壘員以滑壘方式可以避免
與捕手(或其他補 位於本壘之球員)碰撞時,即使捕手未持球亦不應被判為違反本項規
則。
【6.01(i)(2)原註】(原7.13(2)原註)
除非捕手未持球阻擋於本壘(或未合法企圖處理傳球)並 同時阻礙或妨礙跑壘員企圖得
分的進壘時,不可視為違反本規 則之規定。依裁判員之判斷,雖然捕手佔據本壘,但
跑壘員有可能被 判出局時,不可視為捕手妨礙或阻礙跑壘員進壘。當跑壘員滑 壘時,
捕手應盡力去避免不必要且強行的接觸。捕手不必要且 強行的接觸行為有:以膝蓋、護
具、手肘或前臂開始接觸跑壘員,此類行為將受聯盟會長處分。 本項6.01(i)(2)規定
不適用於本壘之Force play。
※ 引述《zxc70227 (第一考不上)》之銘言:
: 大家戰來戰去
: 卻還沒看到有人寫一篇來分析這個判決的正確與否
: 那我剛剛花了一點點時間去截圖
: 以釐清這個改判是否正確
: 首先
: 先解釋本壘衝撞規則(引述至中華職棒官網
: 三、為與世界潮流接軌,通過本壘衝撞規定並於本季開始執行施行,裁判員得依球隊之抗
: 議後決定是否進行重播輔助判決(不計為球隊之挑戰)。本壘衝撞基本判定如下:
: (1)企圖得分之跑壘員不可偏離原直接進壘路徑,以引起與捕手(或其他補位於本壘之
: 球員)之接觸、或其他應可避免之碰撞。若捕手阻擋跑壘員之路徑,裁判員不應認為跑壘
: 員違反本項規則引起不必要之碰撞。
: (2)捕手若未持球,不可阻擋企圖得分之跑壘員的進壘路徑。依裁判員之判斷,若捕手
: 未持球卻企圖阻擋跑壘員之進壘路徑時,裁判員應宣告或表示跑壘員安全進壘。
: 倘跑壘員以滑壘方式可以避免與捕手(或其他補位本壘之防守球員)碰撞時,即使捕手未
: 持球亦不應被判為違反本項規則。
: 從上面可以看出來
: 裁判認為捕手方克偉在"未持球狀態"下阻擋了跑壘員的路徑
: 且跑者王勝偉在"滑壘時"不可避免碰撞
: 因此改判捕手違反本項規則
: 那...事實真是如此嗎?
: 我們把圖片一張一張來看
: http://imgur.com/8YoevNV
: 在這個時候捕手方克偉未持球
: 但並沒有企圖阻擋住跑者王勝偉的路徑
: 因此在這個地方還沒有違反規則
: http://imgur.com/9WCkNXm
: http://imgur.com/9WLRL5K
: http://imgur.com/YeXrVZD
: http://imgur.com/nVRKbNt
: 捕手方克偉大概在這個位置"持球"
: 但依然很明顯的 跑者王勝偉的企圖跑壘路線依舊未被阻擋(左手邊還是有空間)
: 當時跑者才剛採到本壘紅土區邊緣 距離捕手方克偉大約還有三公尺
: 這距離之遙遠 可以看到捕手方克偉已經等在那裡了
: 如果要說是阻擋 那以後三壘衝本壘隨便都可以阻擋了
: http://imgur.com/mE7PXVQ
: http://imgur.com/PytGs5l
: http://imgur.com/1OzsMD6
: 這時候滑壘進來 可以看到捕手方克偉左手邊並未擋死
: 因此跑者王勝偉是"有空間"可以避免碰撞的
: http://imgur.com/YCMTFVO
: 當然你可以說這球跑壘路線被擋死了
: 可是要注意喔
: 當時捕手方克偉是"持球"的狀態
: 所以不符合未持球擋住跑壘員的規定
: http://imgur.com/PytGs5l
: 到這個時候都還是沒有將本壘擋死的情型
: 但就算擋死了也已經是持球狀態
: http://imgur.com/EV7FOGe
: http://imgur.com/mulq8NJ
: 地上滑壘的痕跡可看出他並沒有偏離三呎線
: 因此捕手方克偉確實有讓出一個位置來給他滑壘
: 後續會偏離這麼遠也是因為為了要避免被觸殺才滑過頭
: 但有趣的是這裡是否適用三呎線規則棒球規則並未說明
: 因此就先說跑者王勝偉的滑壘是沒問題的
: 而捕手方克偉也確實有讓出一條路給他滑壘
: 但即使沒讓出路來 捕手方克偉早就已經在跑者滑壘前是"持球"狀態
: 因此"不符合捕手未持球"的本壘衝撞規定
: 那何來有違反本壘衝撞之說呢?
: 如果說只是單純擋住壘線 但跑者在距離這麼遠的情況下還適用嗎?
: 如果適用 那未來是不是就可以說我還沒進壘的時候
: 他就已經未持球企圖擋到我的路線了
: 所以我後來進壘時被捕手影響 所以是SAFE!
: 看出來了吧
: 問題就在於"捕手未持球"到底該如何被定義?
: 這是個可以讓裁判有很大操作空間的地方
: 我想裁判自己心中也沒有一把尺吧 愛判怎樣就怎樣
: 只能幫義大QQ了
: 要怪
: 就怪你們傳太準活該
: 而其實這個規則算是保護捕手>跑者
: 只要捕手有持球就等於吃了無敵星星了
: 你要擋爽爽也沒問題
: 但今天捕手方克偉在有持球的情況下似乎並沒有吃到無敵星星
: 我認為這是很嚴重的BUG
: 希望中職裁判組可以在明天更新檔出來後修正這個BUG
: 另外也不要說只要不XXX就不會有OOO這個問題
: 我們今天只單純討論本壘衝撞規則
: 你要在那邊護航帶風向
: 乾脆說成只要不打總冠軍戰
: 就不會有這個問題啦
: 呵呵
作者: jackerxx (((o(#+>"<)==o)))   2016-10-23 03:12:00
光是那紅色四個字 就可以推翻他的說詞了
作者: jehow (疑)   2016-10-23 03:13:00
很明顯接球前沒擋壘包 http://i.imgur.com/x2As6N2.jpg
作者: ilovesinon (總冠軍要等幾年)   2016-10-23 03:13:00
所以蘇老師認為方根本來不及tag王造成出局 可笑
作者: jehow (疑)   2016-10-23 03:14:00
沒有意圖去擋壘包 有讓出壘包 看了影片還做出這樣判決以後該怎麼判呢 中職不檢討嗎
作者: QQ101   2016-10-23 03:15:00
裁判組會承認看影片還誤判嗎 所以只好凹下去了
作者: Wavecloud   2016-10-23 03:15:00
更別提王的進壘路徑上是持球捕手 死路一條
作者: lsps40803 (★嘻哩波囉★)   2016-10-23 03:15:00
會檢討早檢討了 根本就打算爛下去
作者: Wavecloud   2016-10-23 03:16:00
這樣判safe根本神跡啊
作者: jackypan1989 (傑奇)   2016-10-23 03:16:00
是絕對不可能檢討的 都進去看還誤判真的給你申訴成功還得了啊
作者: gyarados (おかえり)   2016-10-23 03:16:00
越看這條文越多次越覺得改判SAFE真的是笑掉人家大牙...
作者: lsps40803 (★嘻哩波囉★)   2016-10-23 03:16:00
看重播還可以做這種莫名其妙的判決已經夠鳥了 還繼續硬凹亂扯
作者: Wavecloud   2016-10-23 03:18:00
現在不可能認錯 搞掉Final一場輸贏 只能死皮賴臉
作者: nambala (nambala)   2016-10-23 03:18:00
1為了接球路線偏移2跑者可能出局 裁判都不認同只能幫QQ
作者: lsps40803 (★嘻哩波囉★)   2016-10-23 03:19:00
乾脆一點畫個框框就說捕手以後只能站那好了啦 整天亂搞真的有夠難看
作者: ICHIRORONG (STONE)   2016-10-23 03:19:00
一直強調立法精神 之前裝葉克膜歹活 這次完全死透了啦
作者: lineage01000 (花田)   2016-10-23 03:20:00
裁判就是認為1.方刻意阻擋2.此情況殺不到 素質堪慮
作者: Wavecloud   2016-10-23 03:20:00
傳到左側捕手都只能讓開幫跑者鼓掌 (黃隊說不定除外保護雙方不受不合理碰撞 變成 捕手接到球也要讓路給距離本壘板還很遠的跑者
作者: tony03040 (tony)   2016-10-23 03:22:00
作者: ChineseTeam (自私的說走就走)   2016-10-23 03:23:00
影片輔助誤判還硬凹,還影響到總冠軍勝負超爛
作者: Wavecloud   2016-10-23 03:23:00
不然以後跑者繞過三壘看你擋住線就會怕怕 違反規則
作者: voyage48 (*~夜貓~*)   2016-10-23 03:24:00
他有說,hu那case發生在季初,大家都不熟規則的唷訂了規則然後大家都不熟,就可以在場上打的好開心的呢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3:25:00
以後就放一個鑼在那守方都退開 回傳有擊中鑼 噹一聲就OUT
作者: mjwang3 (猴捷)   2016-10-23 03:26:00
我覺得針對胡的case不用再討論了 畢竟之前就有說是誤判
作者: lsps40803 (★嘻哩波囉★)   2016-10-23 03:26:00
不熟這種話說的出口真的很好笑 你是裁判欸 不熟的東西拿出來用???
作者: QQ101   2016-10-23 03:27:00
欸 打完一季我看也沒熟規則啊
作者: tony03040 (tony)   2016-10-23 03:27:00
http://i.imgur.com/SzeKgJg.jpg 說個笑話:職棒裁判說規則不熟
作者: gyarados (おかえり)   2016-10-23 03:27:00
此例一開,以後每個跑者球一打出去都能往本壘衝了,反正進壘路線最大
作者: mjwang3 (猴捷)   2016-10-23 03:27:00
你說擋到跑壘路徑 可是王的位置這麼外側耶更何況方捕接到球的時候 王連滑壘都還沒滑
作者: lcha102u   2016-10-23 03:27:00
他剛剛修掉的發文 反觀國內捕手沒練習
作者: lineage01000 (花田)   2016-10-23 03:28:00
反正永遠都誤判 永遠都不熟就好 球員沒練在哪接要檢
作者: mjwang3 (猴捷)   2016-10-23 03:28:00
這樣要構成未持球阻擋誰能接受?
作者: lcha102u   2016-10-23 03:28:00
可是裁判對規則不熟要體諒喔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6-10-23 03:28:00
開季胡的case的確是傳球路徑,但方很早接球後動作卻是讓裁判覺得他想去擋(王滑側的),擋了就有衝撞意圖就犯規,如果王跟以前一樣撞換王GG,就像家駒case的林捕
作者: gyarados (おかえり)   2016-10-23 03:28:00
原本保護補手的規則搞成這樣變跑者最大,中職裁判的素質我也是醉了
作者: lsps40803 (★嘻哩波囉★)   2016-10-23 03:28:00
死掉有剩的play 結果引用這種規則真的是莫名其妙
作者: BlairWang (BlairWang)   2016-10-23 03:29:00
講不熟根本屁話 不熟誤判的有跟大家道歉了沒有? 解釋了沒有 還是只有他自已心裡知道?
作者: mjwang3 (猴捷)   2016-10-23 03:29:00
捕手如果已經接到球了 就只會有跑者撞捕手的問題不該引用捕手擋住跑者的跑壘路徑這項規則
作者: StarLeauge (星~)   2016-10-23 03:29:00
蘇建文去年G6那顆好球,故意不撿,就知道他偏誰了
作者: voyage48 (*~夜貓~*)   2016-10-23 03:30:00
有人說,看王一直沒有跑在壘線上,代表他的跑壘被方干擾,再加上最後的側滑,方干擾跑壘無誤
作者: lcha102u   2016-10-23 03:30:00
接球後的動作適用本壘阻擋嗎 接球後要躲跑者喔 哈哈哈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3:30:00
某rain 接到球本來就可以擋 不然怎麼觸
作者: BlairWang (BlairWang)   2016-10-23 03:30:00
中職裁判每個人的標準統一了沒有? 還是A說SAFE 另一個判OUT?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6-10-23 03:31:00
哇賽那以後所有三壘跑者都往外側跑就好了啊,往外側跑就代表捕手有干擾跑壘路徑,穩賺不賠
作者: zxcv820421 (常磐くるみ的老公)   2016-10-23 03:32:00
推文的圖XDDD
作者: voyage48 (*~夜貓~*)   2016-10-23 03:32:00
這護航超愚蠢,不愧是蘇老信徒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6-10-23 03:37:00
裁判可以直接判跑者出局啊@@攻守方認定的不同看來現在的規則還沒辦法讓人信服
作者: Uncontinue (骯康梯紐)   2016-10-23 03:38:00
那個就亂套因果啊,他做了A,一定是因為B,而非CDE
作者: erotica (eee)   2016-10-23 04:22:00
這規則立意保護捕手 是保護捕手的身體健康不是保護捕手tag out吧 以攻防角度看應該是有利跑者沒錯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4:27:00
http://www.cpbl.com.tw/footer/rule/06 (i)項保護補手沒錯 沒持球擋到只要跑者有空間閃過不碰撞都OK了
作者: andy0407 (金城武)   2016-10-23 06:04:00
顏色對了就是safe
作者: cookies1133 (Dream)   2016-10-23 07:48:00
全力支持中華職棒裁判登上本周卡提諾狂新聞
作者: JACK19920102   2016-10-23 08:53:00
作者: cgfpeter (大頭)   2016-10-23 08:58:00
裁判,你要不要比賽開始前,直接宣判哪一隊贏算了,這種裁判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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