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找了一下招標網站( http://www.asiabsball.com.tw/ )
上面有更新了一份廠商疑問回覆資料說明
裡面有疑問的項目沒列出很多
http://www.asiabsball.com.tw/images/1050106.pdf
有一個關於轉播系統的問題...
資訊即時傳播系統要求
(C) 具備可顯示 8 種以上比賽軟體,包括棒球壘球等
廠商疑問:
1. 棒壘球場應只能做棒壘球賽所需功能,不應規定 8 種以上比賽軟體
2. 若需 8 種以上比賽軟體,請舉例
PCM 回覆:
1. 本項規定所指的是,與棒壘球比賽中有可能使用的功能,包含棒壘球
基本的計分功能、好壞球顯示、球員名單、球速、全壘打、三振、保
送、盜壘、安打動畫特效顯示,以及其他比賽,如全壘打大賽、投準
比賽…….等各式不同但與棒壘球相關的競賽活動,皆須能依據其實際
需求,提供相關的比賽實況、動畫特效及計分功能。
2. 棒壘球以外,不限定球類之多用途性競賽,如排球、曲棍球、籃球、
足球、槌球、拔河、啦啦隊及田徑類…等。
看起來這個棒球村裡的球場,好像不只要當作棒球運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