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球界人士建議新加入的FA、未滿1年新秀同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16-01-12 10:03:48
※ 引述《kimijacky (MJ forever)》之銘言:
: 請問舊合約概括承受包含新秀簽約金跟激勵獎金嗎?
: 如果今天新秀被選走 簽約金誰付?
: 如果有個名單外球員有高激勵獎金
: 新球隊會不會故意不讓他達成激勵獎金目標?
: 爪爪的激勵獎金目前在檯面上的難度都不算很高
: 但那是為該球員在爪爪所設計的
: 如果換隊伍造成拿不到激勵獎金
: 這樣對球員公平嗎?
還是要看合約內容
合約裡面有寫的就要概括承受
要修改可以再議
不過球員在這聯盟本來就很弱勢...
聯盟規章球迷又看不到
也是那幾隊自己搓出來的
有心把規章弄好的黃鎮台也被鬥走了
沒把規章定好定滿
FA會有一堆問題
有哪隊會自己沒有料到嗎!?
沒料到的那隊八成是白痴...
看起來好像是吱午佔爪爪便宜
其實爪爪自己也是邊賴邊拖...
要怎麼鬥是球團的事情
為了球員跟整個大環境還是趕緊把「會長是政治酬庸」這種事情終結
再換一個肯做事的人比較好吧...
講難聽一點的...
爪爪多少也是自食惡果
鬥走了黃鎮台
現在要認真玩才發現規定不怎麼好弄...
拜託藉這機會覺醒...不要變成更人治的聯盟...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6-01-12 10:06:00
領隊會議再度凌駕聯盟 最好的時機已過會長我看也是在喬一喬 要整個法制化 很難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6-01-12 10:09:00
現在會長就搓湯圓啊 = =
作者: lovemeteor (pieapple)   2016-01-12 10:11:00
少了喵喵XD 不過搞不好以後當FA買家之一
作者: MinChuan (銓)   2016-01-12 10:13:00
制度一天到晚想弄別人,最後就是會弄到自己身上制度這玩意兒就是共通的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14:00
規章有漏洞美日也不是沒發生過,不過中職這個應該是真的大家訂的時候根本就沒認真訂出細項的感覺,漏洞有點多...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0:16:00
可以把FA講成兄弟原罪也蠻厲害的
作者: gred121 (自由行星同盟楊威利元帥)   2016-01-12 10:18:00
辜家可不是省油的燈 現在強勢在衝撞規章
作者: MinChuan (銓)   2016-01-12 10:18:00
現在會互相被制度弄到就是當初不想細談搞出來的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6-01-12 10:22:00
是四隊都是原罪 當初制定的領隊也早就都換人了只能說當初只是為了應付外面聲音 領隊會議臨時弄出來的
作者: crazy0228 (flyriddle)   2016-01-12 10:24:00
超強,這也扯我爪鬥鎮台,有證據?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6-01-12 10:27:00
當初中信不就站在緯來那邊 跟小李子一起逼宮嗎
作者: alecgood (阿雷故)   2016-01-12 10:31:00
FA問題又扯到黃鎮台...永遠扯以前的事就能解決現在的事?
作者: campdkny   2016-01-12 10:48:00
實爪爪自己也是邊賴邊拖?又不是爪爪說了算...去年球季結束不是有建議要修改規章嗎?結果不就一人在擋
作者: qqstory (......)   2016-01-12 12:28:00
都是兄弟的錯 沒事簽什麼FA球員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