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FA制度非常不合理

作者: hwf0517 (LOW總下台)   2015-11-20 10:25:06
FA之後還要轉隊費真的很不合理
打個比方
今天你到一家公司上班
合約年限到了
如果有別的公司想要請你去上班
新公司還要付一筆錢給原本的公司
在一般職場上發生這種事情根本荒謬
可是在職棒卻是這麼規定
很多規定都在保護資方
可是一般職場也沒這些規定啊
小市場球隊跟大市場球隊的玩法本來就不同
一味的追求公平
根本破壞了正常該有的機制
我覺得應該可以參考NBA
實行受限制自由球員制度
進入聯盟4年之後不用宣告
自動成為受限制自由球員
若報價相同由原球團有簽約權
7年之後(原合約須走完)不用宣告
成為正式自由球員且不需轉隊費
如此一來,小市場球隊知道留不住大咖
自然會在合約到之前有交易
也可活絡交易市場
增加球隊數量跟厚實二軍農場也是必要的!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5-11-20 10:26:00
那球員不能自由選擇加盟球隊而要選秀不也是不合理
作者: edouard09 (方文山下智久)   2015-11-20 10:26:00
請問全世界還有誰不知道中職FA不合理的?舉手一下@@
作者: benq72 (測流量咧~好瞎哈)   2015-11-20 10:29:00
工會 自己要爭氣 妳不替自己爭取 酸民會同情妳嗎大家都知道不合理,可是到底到哪一年才會改變?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11-20 10:30:00
日韓也一樣有轉隊費.韓職的轉隊費還比中職貴.這制度真的沒啥問題
作者: micheallin (阿哲)   2015-11-20 10:33:00
中職自己解釋過了 現在這樣做是自己打臉
作者: instill8   2015-11-20 10:33:00
你就把它當成當初球員簽約金的補償費
作者: sy031653 (最愛棒球)   2015-11-20 10:33:00
你講出來,以後慣老闆會學起來
作者: micheallin (阿哲)   2015-11-20 10:34:00
http://0rz.tw/IX329 CPBL當時的解室
作者: paris0826   2015-11-20 10:35:00
不知道是哪個笨蛋訂的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5-11-20 10:36:00
你把它想像成選秀補償,問題在於沒分等級
作者: micheallin (阿哲)   2015-11-20 10:36:00
當時聯盟秘書長自己出來說的 9年年資到就是FA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1-20 10:37:00
反正就看這次了,一個從季初講到季末說要宣告FA的球員跟一隊說要打造MLB級球隊 這樣還轉不了遲早被檢討
作者: micheallin (阿哲)   2015-11-20 10:38:00
問題找出來也好 就再修正 造福後進福利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11-20 10:39:00
錢夠多就轉得了 錢出太少才轉不了吧 檢討三小
作者: micheallin (阿哲)   2015-11-20 10:40:00
球員也該意識到 自己的權益要自己主動爭取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1-20 10:40:00
是啊 就一直數人宣告 無人轉隊吧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11-20 10:41:00
明明就是老闆們不肯花 扯那麼多幸好今年有磐仔富爸簽下所有fa不成問題
作者: micheallin (阿哲)   2015-11-20 10:42:00
現在問題是 照以前解釋 球員他老子爽 不需鳥母隊明顯示 猿隊跟CPBL想凹9年到了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11-20 10:45:00
規章不看看個新聞就要黑別隊 這那來的新警察?
作者: iwinlottery (我中樂透頭彩)   2015-11-20 10:45:00
給我千萬年薪 我可以被凹
作者: micheallin (阿哲)   2015-11-20 10:46:00
的確我不知規章 但聯盟秘書長出來解釋 不能參考所以才會說 工會要去了解清楚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11-20 10:48:00
規章就是有明定轉隊費 小李子沒講 就代表沒有?真猛的理解方式!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11-20 10:50:00
規章有規定不一定代表有效 有點法律常識好嗎?
作者: Hotsheep (魍魎)   2015-11-20 10:50:00
轉會費入札金不是中職首創喔
作者: ppp111683 (湯姆熊)   2015-11-20 10:51:00
不合理的明明就是年限 轉隊費哪裡不合理....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11-20 10:51:00
至少不會被理解成想凹吧 這都定幾年了 合理與否能討論 直接理解成無條件 想凹 這才是誇張吧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11-20 10:52:00
日本入札金是球員還不是自由身的時候吧?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0:54:00
轉隊費合理阿 該改的是不該每個球員都要轉隊費
作者: suzhou (☂☁☁☁☂)   2015-11-20 10:54:00
競標金是提早贖身買回家玩的概念
作者: micheallin (阿哲)   2015-11-20 10:55:00
的確是我理解有誤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11-20 10:55:00
都沒有約了 還要轉隊費? 合理在哪?
作者: suzhou (☂☁☁☁☂)   2015-11-20 10:55:00
不贖身,就要多等兩年放在怡紅院裡面被別人玩壞的風險
作者: honlan (神龍)   2015-11-20 10:57:00
會長拜託不要整天想不分區 大家的聲音聽聽吧
作者: suzhou (☂☁☁☁☂)   2015-11-20 10:58:00
你簽給軍校卻提早離開,當然要付錢啊XDD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0:59:00
這是職棒OK? 你從我這邊挖走我的主力 當然要給我一點補償哪國不是這樣的??問題在於超普的球員也要轉隊費 根本不會有人想要付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11-20 10:59:00
那是有約的時候 挖走才要給錢當補償 現在自由身也要給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11-20 11:00:00
MLB自由球員不是有補償選秀?我搞錯嗎?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11-20 11:00:00
那還叫自由球員嗎? 不然甚麼叫自由球員?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00:00
MLB NPB KBO 哪一個不用補償的?
作者: do3do3   2015-11-20 11:00:00
沒有這些東西 有錢的球隊就可以玩爛然後看心情要不要玩?當然制度上還是有可以修正的地方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02:00
差別的點是不需要每個球員都要補償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11-20 11:02:00
轉隊費太高新球團不簽 原球團又不續約 那球員喝西北風嗎?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03:00
不簽就是釋出了 當然就不會有轉隊費的問題問題在於普通的球員 FA對他根本沒意義
作者: gn00814286 (斯凡)   2015-11-20 11:05:00
連國防部都可以舉例 真是無下限...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11-20 11:05:00
日職的入扎制度是未取得海外自由球員資格時 才要競標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07:00
日職本國的FA後被簽走新球團一樣要給舊球團補償OK?是非日職球團簽FA不需要給原球隊補償因為不會有比賽競爭關係
作者: kitour (ki)   2015-11-20 11:08:00
可以要求轉隊費不得高於新人簽約金的兩倍嗎
作者: brockqq ( )   2015-11-20 11:09:00
簽約金跟達到FA時候的身價很難掛勾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11-20 11:10:00
那怎麼不提美職? 契約結束就結束了 男婚女嫁都不甘球團的事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12:00
你MLB的補償一個三明治選秀順位加上附帶的簽約金總額減少你覺得會比轉隊費這件事代價還低嗎?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11-20 11:12:00
美職也有QO選秀補償制度 只是跟台灣的FA很爛無關台灣FA補償金大小通吃 大牌小牌都卡 連帶影響生涯後期球員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5-11-20 11:14:00
你要活化中職FA 就是先把那一堆有的沒的限制拿掉 降低門檻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14:00
你知道一個三明治選秀權的價值可能是1000萬美金嗎?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5-11-20 11:15:00
拿國外來比根本不合時宜 環境、制度、配套措施 怎不比一比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11-20 11:16:00
問題是不會每個FA簽下去都需要掉選秀權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16:00
那當然是可以討論的 我只是說轉隊費這件事很合理而已台灣的問題是除非像大師兄這種超級明星球員 不然FA對一般球員根本毫無意義
作者: brockqq ( )   2015-11-20 11:18:00
其實一直覺得QO制度搞不好很適合台灣..球團提QO 球員不接接受被他隊簽走舊球團就有補償。這樣非明星球員流動搞不好可以阻礙較少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21:00
EX:誰會想要去簽轉隊費270萬的黃浩然
作者: brockqq ( )   2015-11-20 11:21:00
嗯啊,但是如果是QO制度的話,球團大概也不會提QO...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25:00
QO制中職大概就不用想轉隊了
作者: brockqq ( )   2015-11-20 11:25:00
怎麼會以今年來講,QO大概要30耶...你會給黃浩然月薪30?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26:00
1年一簽,只要聯盟前25%的薪水,還能搶簽,那個有病的球團會放棄簽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5-11-20 11:27:00
就算降低年限 要轉隊費的普通球員還是轉隊困難啊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11-20 11:27:00
想太多 一些二線選手球團哪可能給QO的錢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28:00
QO哪有到30萬…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28:00
當然不會 意思就是你不給月薪30的QO那別人簽就免轉隊費
作者: brockqq ( )   2015-11-20 11:28:00
今年薪資第25是郭嚴文的29萬...哪個二線球員球團會用超過這個價錢簽二線球員...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29:00
二線有人要嗎,要有人想要的QO根本是超低薪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5-11-20 11:30:00
有補償轉隊費這沒有問題吧,重點是為什麼有薪水上限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11-20 11:30:00
如果跟妳說 趕美超日的韓職也有轉隊費 妳第一句就
作者: brockqq ( )   2015-11-20 11:30:00
球員明明可以拒絕QO...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30:00
球員自己判斷可以拿到過QO的錢就拒絕阿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31:00
除非到聯盟前幾,不然誰會為了FA放棄簽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31:00
這樣別隊簽他就要給原隊補償 反之則不用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5-11-20 11:31:00
都有問題 上限殺明星球員 轉隊費通殺 都是中職FA殺手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11-20 11:31:00
...二線就不會有球員流動喔? 你以為major每年球員流動多少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32:00
以打轟來說,如果現在有QO請問是接受還是不接受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32:00
二線球員當然會有人要 是要補償的二線球員沒人要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11-20 11:32:00
陳雁風郭修延這種要是免轉隊費FA馬上別隊就去談了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11-20 11:33:00
打轟又不是二線球員 .....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33:00
那是球員要關心的事 價值剛好在QO邊緣的當然要審慎考慮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11-20 11:33:00
FA宣告還要再重新等年限也很好笑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5-11-20 11:33:00
不覺得現在中職FA制度該去考慮到保護球團 應先站在球員立場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33:00
打轟算一線但有沒有人會為了他放棄?
作者: newz (newz)   2015-11-20 11:33:00
台灣P12都打完了,一日球迷的lag廢文還這麼多?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11-20 11:34:00
哪有這次沒宣告 下次還要等幾年這樣的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11-20 11:34:00
有沒有人要為了他放棄是打轟要自己做選擇 因為他本來就在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34:00
如果沒有,他接受FA等於被迫降薪更正,接受QO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11-20 11:35:00
QO設定的價值附近 ,是有人一口說QO搞下去就不會有球員流動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35:00
台灣目前4隊格局,玩QO你就是打算不讓球員轉隊啊
作者: brockqq ( )   2015-11-20 11:35:00
真的走QO至少二線的流動會更順暢吧...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11-20 11:36:00
他如果價格在QO附近 球團提QO也有球團的風險 被挖走怎辦
作者: brockqq ( )   2015-11-20 11:36:00
一線的本來就是自己評估自己是不是能拿到更好的合約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36:00
QO放棄的是第二輪…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11-20 11:37:00
這以前都討論過了啦 台灣才四對 放棄選秀根本不痛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37:00
4隊簽位你要不要排一下XDDD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37:00
有一個篩選制度至少普通的球員流動率會變大
作者: brockqq ( )   2015-11-20 11:37:00
所以補償的方式就可以用錢啊@@~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11-20 11:37:00
第二輪不痛嗎 宋家豪變空氣痛得很吧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38:00
4隊放棄不痛?今年5~8是那些人你要不要看看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11-20 11:38:00
美國的篩選機制也是一直在更新 以前的type A,B,C現在的QO
作者: brockqq ( )   2015-11-20 11:38:00
不然以今年來說 誰會給黃仕豪QO 我是他我立馬接受
作者: lisyu (游小蝦)   2015-11-20 11:38:00
說到底還是球隊太少,名額就這些,不是頂級球員提FA就得考慮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38:00
怎麼篩選當然可以變可以討論 但不是一概都要補償也可以規定賠一半轉隊費+第三輪籤阿 開心就好
作者: brockqq ( )   2015-11-20 11:39:00
現在變成假FA是因為2線的補償對新球員來說根本不划算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11-20 11:39:00
簡單一點的話 年限縮成7年(幾年都可討論)有轉隊費9年以上不用轉隊費之類的就可以了
作者: lisyu (游小蝦)   2015-11-20 11:40:00
是不是就直接自由了^^" 去年火哥提的時候也不少人擔心這個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11-20 11:40:00
只是有FA資格後 應該就都FA了 不是沒宣告還要重新算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44:00
就是球隊少放棄簽位才慘痛1234,1234,1234換成2把簽給3
作者: lisyu (游小蝦)   2015-11-20 11:45:00
就怕直接FA了反而讓球團直接清球員,只有四隊就是買方市場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46:00
直接變成1234,3,134,1234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11-20 11:46:00
就算沒直接FA 球團也是會清球員啊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11-20 11:46:00
如果你是球團想要清掉的球員 並不會因為有沒FA就不被清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0 11:47:00
瞬間前兩輪變成抓3隻…
作者: lisyu (游小蝦)   2015-11-20 11:47:00
總共就240個名額,每年還加入3,40人,不上不下的選手如果直接給FA,可能就被清掉了,國外球隊多,還可以去別對談看看,中職
作者: brockqq ( )   2015-11-20 11:49:00
直接被清掉就去其他球團測試看看阿@@
作者: RockBoy (搖滾男孩)   2015-11-20 11:50:00
好廢的文
作者: lisyu (游小蝦)   2015-11-20 11:50:00
就這四隊,若要FA真的落實,隊伍還得再多一點才有辦法不然就是60人的上限要再放大,總之就是名額要增加才容易實現
作者: Wells033 (威爾斯)   2015-11-20 11:53:00
有錢就沒有問題
作者: jpecho (你攏省小條開大條)   2015-11-20 12:21:00
真心覺得不用一直砲中職FA,中職FA肯定要修改跟調整是沒錯我們只有4隊,規範年限跟轉隊費都要比美日韓高並沒有不合理
作者: MonyemLi (life)   2015-11-20 12:23:00
主要是要讓小球團保有競爭力,一面倒的比賽對聯盟不利
作者: jpecho (你攏省小條開大條)   2015-11-20 12:24:00
現在銀行組願意撒錢組的起邪惡帝國的話,票房毒藥只會更毒FA要完善前,2軍場次提高,每隊人數下限訂高,自然市場就流動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15-11-20 12:31:00
月經文
作者: peter5 (peter)   2015-11-20 12:46:00
李文彬抄來的 找他負責
作者: whiteeyes (Mr.白目)   2015-11-20 13:05:00
你爪今天想挖大師兄才喊不合理 當年恰恰FA怎不跳出來喊?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5-11-20 13:07:00
樓上id真說明一切…= ="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11-20 13:08:00
當年明明有跳出來喊 過年減半不合理XD
作者: angus258963 (司馬庫斯)   2015-11-20 13:53:00
轉隊費還好 但旅外沒簽約金 要手動FA就引領全球拉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5-11-20 18:30:00
林智勝打了12年5年約也到期,原母隊還真有臉拿他的轉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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