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球員對零用金沒意見
中時電子報作者周鎮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11月20日 上午5:50..
立委以200元零用金,質疑教育部體育署「虧待」中華棒球隊。對此球員工會發言人趙子
維表示並不清楚,僅知道體育署對每個國家培訓隊均給予零用金,球員不曾對此提出過要
求。而這部分跟工會之前所爭取的出場費與球員保險,是兩方面的事情。
針對中華隊這次組訓參加12強棒球賽,球員工會、中職聯盟、中華棒協曾召開會議協商,
球員工會提出包括食宿條件、出場費與保險等需求,三方最後達成共識,球員即同意出賽
,會議中從未討論每日200元集訓零用金。
此外,球員要求出場費,曾引起外界不同聲音,認為此例一開對其他代表隊並不公平。最
後體育署改稱「激勵獎金」避免爭議,訂出每名球員預賽獎金7.5萬(每場1.5萬),打入
8強複賽加到15萬,若奪冠每人可獲35萬。
另一方面,本屆12強賽的主辦單位世界棒壘球聯盟也設置獎金,9至12名的獎金為15萬美
元,按規定一半將給棒協做為推展之用,另外一半則平均分給28名球員。換算下來,中華
隊每名球員約可獲得近9萬元的獎金。
至於立委所質疑的零用金200元,則是指「奧運及亞運培訓選手補助要點」中,一般選手
在第一階段培訓的每月6000元零用金,屬於「通則」最低標準,不同於本次中華棒球隊的
專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