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曾辦曹錦輝案 檢察官感慨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7-14 10:12:23
※ 引述《JACK19920102 (JTR)》之銘言:
: 關於假球案 部份板友點出許多問題
: 包括聯盟或球團處理事情的態度 標準浮動不一 27人名單
: 曾被起訴的球員擔任教練 邀請爭議人物開球
: 甚至還提到檢察官/台灣司法的可信度 ...等等 族繁不及備載
: 基本上這些講得都算有道理
: 但是某部份板友的一個論點令人無法接受
: 那就是
: 「要檢討曹之前,怎麼不先檢討( )」
: 括號內可以代換成上述的任一問題
: 當然 上面這些問題是確實存在 也需要被檢討的
所以有檢討嗎?
: 但曹接觸組頭這件事 並不會因為這些問題而變得令人可以接受
: 上面提到的這些問題 也不是造成曹「去接觸組頭」的原因
挺曹的從沒否認過曹有接觸組頭
只是反曹的認為「曹有同意打放水球但沒打成」
挺曹的認為他只是愛玩不懂避嫌,但沒逾越最後一道紅線
: 其他球員也都待在相同的外在條件下打球
: 還是有彭政閔 陳金鋒這樣認真打球 潔身自愛的球員存在
: 證明了這些外在因素 不能當成一個球員「去接觸組頭」的合理藉口
: 當然 上面這些問題 對台灣棒球的傷害嚴不嚴重 絕對很嚴重
: 聯盟的爛處理方法該不該罵 該不該檢討 絕對應該
: 甚至你要曾被起訴的教練離開中職 我也不會反對
: 但是 但是 但是
: 曹「接觸組頭」這件事 永遠都不會變成「沒問題」
在這件事挺曹的人有說「曹沒問題嗎」?
別想胡亂偷渡你自己的意見說是挺曹的人講的
曹被封殺沒球打的那五年我可沒替他講過任何一句話
因為我認為那是中職該有的作為與權利
我替曹講話是從中職追殺到海外開始
你知道黑霧事件裡,有些沒放水但和黑道聚會聚賭的球員
最後的處置是禁賽減薪而已嗎?坂井勝二禁賽解除後又打了6年拿下40幾勝後才退役
是啊,曹犯了台灣球團的大忌,那他被趕出去了,這OK
但有組織願意接收他(他證實有觸犯的部分,並沒逾越該組織的紅線)
你中職是在喊什麼燒?認為中職不該追殺到海外的,現在變成「我認為曹沒錯?」
認為曹是和組頭一起玩但沒答應放水 卻被你轉化概念變成我認為曹沒問題?
搞清楚會強調 曹是和組頭一起聚會玩樂但沒答應放水
是因為一堆曹黑先拿不起訴書說曹有答應放水,
但不起訴書這種說法的根據就是 組頭和白手套的話
所以堅持這主張的人才會被說是「組頭迷」
: 請不要在每次討論到「接觸組頭這件事到底有沒有問題」時
有問題啊,結束,到底誰講沒問題的?
曹不是被中職球團永不錄用了嗎?
沒問題那兄弟開除他開除爽的?
: 就開大絕「要檢討曹接觸組頭 怎麼不先檢討( )」
曹早就被檢討過了,不然他怎麼五年沒球打?
現在他在別的地方重新發展,你又翻他的舊案幹嘛?
要中職再開除他一次嗎?
但中職那些放水教頭現在還在帶兵啊
結果中職居然有臉去追殺曹,那會被反問不是剛好?
搞清楚為何會被說 要檢討曹接觸組頭 怎麼不先檢討( )
因為去年就是( )帶頭追殺曹的啊
: 要檢討聯盟 要檢討制度 檢討上述的任一問題 我絕對支持
: 從來沒有人說「一切都是曹造成的」「他是唯一的罪人」
: 其他問題造成的傷害 可能比曹多一千倍一萬倍
: 但即便如此 也不會讓曹變成「沒 有 錯」
: 不要把兩件事當成必然的因果關係
: 這些問題絕對不是一個職業球員可以去接觸組頭的合理藉口
所以他被開除啦。
支持他可以在海外重回球場的人就是認為他受的懲罰已經夠了
你不原諒他是你家的事情。但別想偷渡說我認為曹沒有錯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4 10:14:00
清晰
作者: pokedigi596 (FrankTony)   2015-07-14 10:17:00
推這篇,太多人只會二分法
作者: tsengwoody (Woody)   2015-07-14 10:18:00
推~一個現在進行式VS已經被封殺當然檢討現在進行式
作者: pokedigi596 (FrankTony)   2015-07-14 10:20:00
支持曹到海外打球不等於認同他在中職所作所為
作者: pchunter (po)   2015-07-14 10:20:00
是啊,組頭給性招待,都不會要求回報。佛心來的這種乖乖付錢的組頭,那裡找啊?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7-14 10:21:00
本篇正確!!!!那五年的風向沒人會管曹 多的是酸跟活該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7-14 10:21:00
曹也說過有時是他出錢啊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7-14 10:22:00
偶有惋惜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7-14 10:22:00
組頭當然有要求回報,但曹就是沒答應啊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7-14 10:23:00
所以大聯盟的決定是中性的阿
作者: sativa (阿布)   2015-07-14 10:23:00
清晰..中肯的懶人包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7-14 10:24:00
其實五年前中職也是用默契 他根本就沒到不得錄用
作者: yankees733   2015-07-14 10:25:00
推!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4 10:25:00
所以我一直很好奇中職給澳職那一包怎麼掰出來的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4 10:25:00
江夏豐收了黑道一百萬手錶 禁賽一個月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7-14 10:25:00
哎呀 實際上就是有 所以才去函澳職跟MLB~中職立場超亂的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4 10:26:00
黑道真佛心來了 不然就是日職處置單位腦袋進水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4 10:26:00
該不會用現在時間補發六年前的永不錄用處分吧 那就可笑了
作者: pchunter (po)   2015-07-14 10:27:00
不起訴書是說曹有答應喔,當然曹迷是不會相信的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7-14 10:27:00
反正曹被中職封殺就到此結束了 後續一堆嘴砲台灣棒球啥的怎麼教小孩 整個就很愚蠢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7-14 10:27:00
中職當初沒有宣告永不錄用啊,連開除都沒有只是不續約而已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7-14 10:28:00
讓人不想翻舊帳都不行~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7-14 10:28:00
對啊,「組頭說」曹有答應啊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7-14 10:28:00
看你是說是澳職看到資料有疑慮 還是威脅斷絕往來
作者: pchunter (po)   2015-07-14 10:28:00
曹真的很屌,可以一邊吃組頭的飯,一邊不答應放水,高人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7-14 10:29:00
然後附錄的口供一下說有 一下子說不置可否 又有說來喝酒不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7-14 10:29:00
我是覺得中職就只有在第一時間傳澳職邀請時 那篇聲明
作者: pchunter (po)   2015-07-14 10:29:00
反正沒有新事證,大家各自解讀。我是不相信組頭這麼善良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7-14 10:30:00
比較像是在分寸內的立場 後面發函給資料感覺就是趁空窗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7-14 10:30:00
然後檢察官就選了他答應的部分當重點記載在前面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7-14 10:31:00
是啦是啦,全隊20幾人是假球集團 聚會多次 連一次都沒放?他真有心要放最好找不出半場可以放啦什麼剛好終止,怎不說就是曹一直拒絕才沒份?09年票房最好的場次就是曹先發的場次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4 10:33:00
這篇完全是我酸浮動道德迷的心態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7-14 10:33:00
誰都知道賭場上 人氣和賭金成正比曹若有意願想放 組頭當然拼死也要幫他張羅好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4 10:36:00
會出來幫曹說話 哪會不知道曹有錯 跟組頭在一起就是錯這些都是共識 抹滅不了的事實 其他的都是灰色地帶灰色地帶你硬要把他抹黑還真奇怪 無罪推定說假的喔他也為錯接受懲罰了 道歉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7-14 10:39:00
有人一直跳針性招待性招待跳了半年了不累喔?退一百萬步講 當小曹真的有被有性招待 那.又.怎.樣?小曹不就被中職永不錄用了嗎?但是美職要的是小曹的實力 中職別把自的恥硬當別人的尺道奇在簽小曹前絕對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啦 人家能接受鄉民在這邊悲憤有什麼用?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7-14 10:52:00
雖然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曹有放水,但他被組頭請客、
作者: Ikaruwill (浮き世から舍てられし)   2015-07-14 10:52:00
更多曹迷一直拿不起訴書跳針混淆曹已承認和組頭玩在一起,不然就怪環境爛又薪水少,怎麽不去辦其他黑人,其它愛惜羽毛的球員只是個性不同不能用同樣標準要求曹八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4 10:53:00
要講幾次 玩在一起就是錯 誰混淆 他也為這個道歉了 也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7-14 10:53:00
道,但他給組頭請客、性招待都是事實,所以有這種懷疑也是相當合理的(不過我也認為他並沒有打)
作者: Ikaruwill (浮き世から舍てられし)   2015-07-14 10:54:00
拉八拉來都是別人的錯來合理化曹連基本要求都沒作到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7-14 10:55:00
然後所謂的曹迷和道德迷在爭論的事情從來都不是同一件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4 10:55:00
合理懷疑正常啊 所以他被禁賽了 被除名了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4 10:55:00
被中職封殺了不是 懷疑打假球可以 但是不能拿來判他的罪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7-14 10:56:00
所以他法律上無罪呀,所以他被酸死好呀!就是這樣XD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4 10:56:00
這種令人難以言喻的錯亂 才是讓很多人變成所謂擁曹這邊的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4 10:56:00
或是拿來不讓他去國外打球追殺理由 因為法律上就是無罪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4 11:00:00
無罪推定 你要證據證明他有罪 而不是他要證明他無罪你懷疑他打假球可以 但是不能說事實上他有打假的 因為你沒證據證明 既然沒證據證明 去國外打球有什麼好追殺的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7-14 11:03:00
中職現在也有放水總教練,所以可以質疑中職打假的?版上這樣發文的話馬上被水桶吧!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4 11:03:00
該不會你被懷疑作弊 但沒證據證明 你就不能考大學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作者: asd0112   2015-07-14 11:26:00
其實浮標道德迷最大問題是,心裡早認定曹是打假球未遂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14 11:27:00
大推
作者: asd0112   2015-07-14 11:28:00
但當檢方證據不足甚至有疑問時,就把道德無限上綱把私德上的瑕疵無限擴大變唯一死刑的依據這已經變成一種迷信,就完全無法明辨是非了外國人就是了解這其中的差異,才願意再給曹一次機會中國傳統的腐乳倫理思想,在台灣真的是很成功.........
作者: a20351 (20351)   2015-07-14 11:45:00
推這篇,追殺到海外真的誇張,很多黑人都可以繼續執教,到海外打球反而被封殺
作者: ben1013 (二代龍)   2015-07-14 12:37:00
有夠煩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5-07-14 12:46:00
道德迷的論述都很薄弱喇 只會玩情理法 都幾歲了
作者: ding0214 (大蘇)   2015-07-14 14:44:00
這篇正解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5-07-14 18:14:00
推,但閱讀障礙的組頭迷應該看不完三行就按噓了
作者: stonemonkey (Black Dream)   2015-07-15 02:36:00
PC獵人還在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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