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回歸法律,不要意識形態封殺小曹

作者: dayand (烤焦麵包)   2014-12-31 07:39:48
X的,每次看到這種法律無罪就高潮的鄉民。所有制度都有缺陷,
利用這種缺陷來詭辯的人毫無哲學思想,一個人的言論代表一個人的思
想,講什麼"法律都判無罪了,中職憑什封殺"簡直就是狗屁。
告訴你,今天你老婆跟隔壁王老五全身脫光光互相舔來舔去也不算
外遇,因為法律上的通姦罪規定一定要"性器交合",還他媽的規定一定
要生殖器,口交還不算,妳老婆跟隔壁王老五口交完,妳抓姦法律判無
罪,大辣辣的跟你講"老娘法律都判無罪了,你憑什麼說我外遇?"這就
是法律規定的缺陷,法律是死的,思想是活的,輿論是證明你腦袋裝的
是什麼。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人類社會之所以有能穩定,除了法律之外還有
輿論倫理制約,不然幹嘛罵恐龍法官?有時法官也很無辜,因為法律就
是那樣定的,如同這次的曹come on。
接受組頭招待卻沒放水成功 =沒放水
老婆跟老王口交沒有性器交合=沒外遇
法律就是這樣定的。
再來另一點,所有運動最基本的原則就是不放水。你可以棄權,投
降,打的濫,就是不能放水。這是所有運動的共通原則,這是運動家精
神裡所沒有講的,這不是運動家精神,而是最基本的觀念,你假如放水
打假球,所有比賽都沒有意義了,根本就是踐踏了這個運動。有沒有聽
過平常沒看棒球的朋友狗屁?
"我只看大檸檬,因為中職都打假球"
"中華隊為什麼會輸大陸?因為中職都打假球啊!"
沒錯,打假球就是個笑話,是個恥辱,是個可恥可恨的下流行為,
就是賭局中的老千,就是要永久封殺。
棒球就是小曹的全部耶!你封殺太不通人情。對,你就是你老婆的
全部,她結婚的時候這樣跟你講,當你老婆跟隔壁王老五口交的時候,
你還相信你是她的全部嗎?
捨不得曹的天份是不是?X!你知道誰是陳昭穎嗎?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14-12-31 07:43:00
那些無罪衝撞迷。我真的想問問,你們真心愛棒球運動嗎?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07:48:00
我只知道你會被水桶~~
作者: balabalago (bala)   2014-12-31 07:48:00
法律人推!!
作者: seanchy   2014-12-31 07:56:00
雖然我贊成小曹復出,但我推你言之有理
作者: leesteven (那克柏)   2014-12-31 07:58:00
那你知道誰是何紀賢,誰是陳峰民嗎?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4-12-31 07:58:00
對小曹仁慈就是對之前打假球被封殺的不公平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12-31 07:59:00
要求一定要原諒曹的才是道德魔人 憑什麼要求被傷害的球迷當聖人不記仇原諒他
作者: FATDUDU (Giroro)   2014-12-31 08:00:00
推這篇 XD
作者: hsun3616 (God Bless Mario)   2014-12-31 08:00:00
推啦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08:00:00
但當老婆要跟隔壁王老五結婚,你又能拿他如何?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12-31 08:02:00
跟隔壁王老五通姦 然後跑去跟你的遠親結婚 不一樣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08:02:00
王老五都不怕她不甘寂寞再去找小王了,這前夫在喊什麼燒
作者: leesteven (那克柏)   2014-12-31 08:02:00
雖然我贊成封殺,但現實是中職自己制度上有問題,又有誰能保證不會再有被亂咬得呢?
作者: abcd19901990 (Gallen)   2014-12-31 08:04:00
職業球員連自己的‘’職業‘’都能出賣了,還一堆人說他想重回棒球是有職業精神,很愛棒球,真是夠了。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08:09:00
對后! XD 更正一下,老婆跟王老五通姦後離婚改嫁一個潘仔既然那個潘仔都不怕老婆再去找老王相好了,前夫在喊燒啥所有風險都由潘仔自己承擔,你恨他恨的牙癢癢的也沒輒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12-31 08:14:00
沒輒啊 但他結婚前跑來問是不是有跟她結過婚 講一下而已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12-31 08:14:00
老婆現在都要改嫁美國有錢人了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08:15:00
當然可以講啊,還成功了一次 XD 不過現在這個是老大老子覺得是前夫那環境太差,在我監管之下不會有事滴
作者: lichun1228 (IamAJ)   2014-12-31 08:17:00
推這篇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12-31 08:21:00
覺得沒事你就娶啊 但沒資格要求前夫原諒他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08:25:00
前夫當然可以不用原諒啊,但也有人心胸寬大覺得無所謂啊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12-31 08:40:00
不能要求別人跟你一樣心胸寬大 跟某些討人厭的廢死一樣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12-31 08:42:00
呵呵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31 08:46:00
跟法盲講話好累 無罪推定是基本常識不起訴書中事實跟證人證詞都沒有進法院攻防過 你憑什麼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12-31 08:47:00
寬大個屁,又不是要中職回收曹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31 08:47:00
認為那是真的 你的理性程度建立在檢察官不會錯上面嗎?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08:47:00
雙V大,這篇是道德論述,他不是在講法律啦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31 08:48:00
一樣阿 你下道德判斷的事實基礎還是在不起訴書上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12-31 08:49:00
沒人要前夫原諒,但有潘仔要娶,前夫跑去鬧禮堂?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31 08:49:00
連是否為事實都無法確知或者經過一個相對可信的程序 就遽認為事實並加以批判 只是訴諸濫情而已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12-31 08:50:00
美其名為提醒,然後說不聽勸的話,就斷交流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08:50:00
他的立論基礎可能是在社會輿論跟觀察方面 XD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31 08:51:00
那就更慘了 跟看報紙治國沒兩樣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08:51:00
XDDDDDD
作者: sysstat (sys / stat)   2014-12-31 08:51:00
本來就不能用法律論斷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12-31 08:52:00
道德和法律中間不同的那一塊 其實討論不出結果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31 08:53:00
同樣的那一塊就是基礎事實 如果不就事實去審認那不管法律或道德的觀點都會偏差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08:54:00
道德論述容易流於恣意主觀,這也是為啥以法律當標準
作者: unter (howard)   2014-12-31 08:55:00
假球這種自由心證的東西,根本沒有直接證據,頂多就是收受組頭招待跟金錢,法律上要定罪又要講求證據,假錢真的只能靠球員自律沒別的辦法了,單然大環境也很重要,還不是都為了錢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08:56:00
但也不是不能那道德當標準,只是種花標準太浮動 看無
作者: assman7258 (平安就是福)   2014-12-31 09:03:00
輸大陸跟打假球,請問有事證可證明有關係嗎?輸球就是實力不足,牽扯啥假球呀!!!
作者: iamandre (風之吉他)   2014-12-31 09:04:00
我認為我們把該做的做好 MLB要怎麼玩 是他家的事我們用高道德封殺球員 該做的都做了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12-31 09:05:00
就是這樣,這篇完全正確。那個原po我連噓都懶得去噓了,一
作者: iamandre (風之吉他)   2014-12-31 09:06:00
曹往後如能在MLB打出來 那也不甘臺灣職棒的事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12-31 09:06:00
直辯稱法律無罪,殊不知「職業」運動清白、對得起球迷乃是
作者: tume7 (無敵七)   2014-12-31 09:06:00
中職用道德觀的信件內容恐怕不夠客觀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12-31 09:07:00
唯一底線,一直法律無罪巴拉巴拉的真的很無言,彷彿與組隊詢價與接受性招待不存在似的,這種根本從開始就墮落的球員
作者: BlackBriar (黑薔薇計畫)   2014-12-31 09:08:00
推!但口交刑法上也算性交喔!刑10V第2款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31 09:12:00
呵 又一個待證事實當事實的阿 你怎麼證明那些事實有存在過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09:13:00
你也無法證明哪一個PLAY是因為他要放水造成的啊既然無法證明 哪表示從來沒有人在球場上放過水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31 09:21:00
本來就很難證明放水的動作阿 不過進法院還是會尋求專家證人
作者: tony233534 (白嘻嘻)   2014-12-31 09:22:00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09:22:00
所以說 那些人有罪也不是因為"打放水球"請給更生人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31 09:22:00
的意見 並經過兩方充分攻防 才形成心證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31 09:24:00
不能讓更生人回歸更是純粹的商業考量 跟法律或道德相關性弱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1 09:34:00
會被法院判刑的放水球員如黑金斷腿,都是有收錢有對價關係
作者: pounil (IOU)   2014-12-31 09:38:00
陳峰民怎麼辦?
作者: a33071201   2014-12-31 09:39:00
哈哈 崩潰了齁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09:47:00
甚麼對價關係 哪一個PLAY?輸球一個人害的?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1 09:52:00
樓上自己去看判決書,這兩人被判刑,都是有收錢的事證!不然你真的認為法官判刑,是不由參考事證,自由心證來判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09:55:00
按照您的邏輯 你怎麼知道收錢就有辦事呢?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4-12-31 09:57:00
大推,正論。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09:58:00
如果不是因為哪一個PLAY被判定 那有罪也是其他的部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09:58:00
自由心證被社會亂用也算是台灣奇蹟了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09:59:00
分 法律上來說是這樣吧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1 09:59:00
法官判刑不是照誰誰邏輯,而是像此案就是要有事證能連結犯罪,對價關係就是很重要的依據!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09:59:00
真的以為現在法院都是法官說了算,管你有無證據逆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10:00:00
的 你憑甚麼說出入聲色場所 收錢就有問題?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1 10:02:00
哇!golld你真的以為法院判刑是可以亂判的喔!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10:02:00
我會這樣說 是因為有些人說 其他人的證詞你又知道一定是真的
作者: hint (take ur time)   2014-12-31 10:03:00
鄉民只敢在螢幕前嘴砲啦 等他老婆外遇法官判無罪才會痛喔 忘了鄉民根本娶不到老婆XD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1 10:04:00
已經很清楚的告訴你,收錢與否為對價關係存在連結,這樣還看不懂?就是因為從棒球場上要打假球這個結果,要有收受金錢這因,來證明因果關係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10:08:00
可是你沒辦法證明球場上表現的那個果啊我覺得是這樣 可以大罵中職多重標準追殺小曹 但放水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4-12-31 10:09:00
樓上,那就很難證明有沒有打假球了。臺灣的職業運動也永遠搞不起來了。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1 10:09:00
那些什麼上酒店和組頭吃飯之類,除非有對假關係,不然只是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10:09:00
未遂也許法律上是無罪的 但並不讓人能接受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4-12-31 10:10:00
呂黑俠都還沒下場打喔。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10:11:00
是啊~所以一直說的對價關係連結 球賽也不會因為一人就輸啊 這哪是甚麼高道德標準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4-12-31 10:11:00
教練跟裁判放水你永遠抓不到。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10:11:00
誰說放水未遂沒罪啦!曹是陰謀犯 陰謀犯 陰謀犯!!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10:12:00
至於MLB 基層棒球 中國 澳職 要用黑人 也是他們自由但對中職來說 我不認為跟組頭接觸接受招待是甚麼高道德要求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4-12-31 10:13:00
其實這件事最好鬧到躲球人的隊員都知道,看看他們未來隊友的好榜樣。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10:13:00
當然 你如果很超然的覺得無罪就是無罪 那我也尊重014也是說收錢沒辦事 所以創下有人行賄無人收賄的神境界 行賄的還坐牢 XDDDDD 這就是法律
作者: tume7 (無敵七)   2014-12-31 10:17:00
014有黨證 真的不一樣 ...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4-12-31 10:19:00
小曹這件事是連法官要判都沒法判,檢察官就收手了,代表連檢方都沒把握贏,和014那個差遠了
作者: FcukYouChina (耶比)   2014-12-31 10:22:00
中職也毫無道德可言,死好
作者: asd0112   2014-12-31 10:22:00
014是財產來源不明罪,沒這條的話只能用詐欺來判
作者: FcukYouChina (耶比)   2014-12-31 10:24:00
陳昭穎的天份可以跟小曹比?我笑了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10:26:00
法官不會亂判 不起訴書也不會亂寫 這應該對吧?所以不起訴書的內容可信的話 他的行為就是不被人接受不是嗎?當然我覺得堅持定讞後有罪這也是種立場 OK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4-12-31 10:32:00
頂新的假油其實都是合乎國家標準,可以吃的,WN會買給家人吃嗎?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10:33:00
可以大罵中職多重標準 退一萬步說 還不就是因為他是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4-12-31 10:34:00
這個世界不是只有法律,而是還有信賴的問題。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4-12-31 10:34:00
曹 才突然多出那麼多法律志士 別上綱到甚麼高道德當然也因為他是曹 中職才拼命追殺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4-12-31 10:36:00
臺灣的大腸癌罹患率世界第一,專家也說跟假油有關,但你怎麼證明?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4-12-31 10:40:00
恐龍法官是智障媒體弄的 新聞被抓包很多次亂寫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4-12-31 10:40:00
在今年臺灣人一片打假的憤怒之中,有人還能為曹講話,我只佩服他的勇氣。
作者: jim00325 (吉米)   2014-12-31 10:49:00
推這篇啦 假球爭議本來就是道德問題 更何況是踐踏了棒球怎麼能夠單看法律面 吸毒跟性醜聞又不直接踐踏整個運動體系 又怎麼能相提並論 這也是為什麼禁藥問題是遠比其他犯罪更受到MLB及球迷檢視
作者: rinsoukan (你說說看)   2014-12-31 10:54:00
作者: ILS (你好)   2014-12-31 10:56:00
只能推了
作者: WLR (WLR™)   2014-12-31 11:01:00
對假球應該零容忍,職業運動要有職業該有的道德標準
作者: mclaren99 (......)   2014-12-31 11:01:00
水啦!!!!推!!!
作者: zzzzzc (街p)   2014-12-31 11:10:00
現在已經是他國事務了...中國一堆黑人也沒人管大陸那邊的黑人都是放水確定的耶....
作者: cobrasgo (人魚線變成鮪魚線,超帥)   2014-12-31 11:17:00
推啦,讚!
作者: yu750205 (山葵花)   2014-12-31 11:31:00
作者: TKW5566 (56王道)   2014-12-31 11:32:00
迷迷會噓你
作者: goiopo (塊逃阿)   2014-12-31 11:55:00
推,只是通過最低道德標準就高潮的思想真是悲劇
作者: qz81247 (香蕉)   2014-12-31 12:24:00
推啦中肯!!錯就是錯!!
作者: a12375111 (冷)   2014-12-31 12:25:00
大推
作者: leecowbear (立可白)   2014-12-31 12:38:00
推這篇
作者: klagalas (阿嚕 )   2014-12-31 12:41:00
這篇中肯阿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4-12-31 12:47:00
中肯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4-12-31 12:48:00
我推這篇~不然大家以後都我無罪 我假球沒打成就行了XD
作者: aszx4510 (wind)   2014-12-31 13:00:00
推 中肯
作者: bbuda (與神尾觀鈴一起玩)   2014-12-31 13:31:00
說得好 這裡一堆道德低落粉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2-31 13:38:00
中肯,棒球板一堆道德水準超低的。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4-12-31 13:40:00
沒錯 所以我老早就覺得這聯盟應該要倒了最好有放水的就只有那些被咬出來的 絕對不只啦
作者: Edaw (Wade)   2014-12-31 13:42:00
推這篇! 難得這次中職有點作為 莫非要等爆發下一次假球才在抱怨中職都沒有作為? 就是要把這些毒瘤給徹底切除
作者: jazz19860929   2014-12-31 15:10:00
推你
作者: rocketben (啵啵)   2014-12-31 15:23:00
曹粉們就是道德低落啊
作者: fedrdy2308 (feiiiii)   2014-12-31 15:39:00
推推 但是迷迷無法接受 繼續跳針追殺
作者: hideo21 (CAMPIONI MILAN!!)   2014-12-31 17:20:00
你真的應該去電翻yahoo新聞那些留言的黑曹迷!
作者: loach98 (銀貨兩訖)   2014-12-31 17:22:00
作者: AwesomeLin (awesomelin)   2014-12-31 21:58:00
支持追殺到底
作者: diefish0620 (陳死魚)   2013-01-01 10:44:00
作者: perhdball (帥德)   2013-01-01 12:08:00
好文給推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3-01-01 14:57:00
之前上ptt幫呂文生說話的辯護律師不知道是不是和本串原po同一個。幫呂文生講話的那篇找不到了,不過印象中類似的幫這些有黑影的球員護航的說法倒都很相同,
作者: cdpicker (陽光、沙灘、比司吉)   2013-01-02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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