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hahala (Roy_Tw)》之銘言:
: 台灣目前的FA制度根本不可行
絕對可行,至少阿福和周董一定會贊成
: 要九年才有FA資格 而且還一堆限制
日韓都是如此!!
: 但是 台灣球員到底有幾個可以打滿九年
: 不是痛痛 就是操爛 就是免洗
: 就算打滿九年 有幾個人還處於巔峰
: 當不是顛峰 還要高額轉隊費 根本就是遏止球員行使FA的權益
火哥今年也FA了,沒人遏止,只是很多球員自願放棄權力
: 個人認為 簡化來說
: 中職球員6年可以提出FA 轉隊費照舊(球員處於巔峰 別隊挖角才甘願付)
: 中職球員9年直接有FA權益 別隊不需要付轉隊費 即可跟球員談薪簽約
日韓都有轉隊費,韓職的轉隊費比中職還高照樣能實施,所以重點不在轉隊費,重點在球員
的實力,有實力的球團再多錢都敢砸,還會想辦法幫你量身訂做特別條款(看看郭泓志)
: 目前制度真的很可悲
: 每個球員都跳出來說不使用FA宣言來自保 怕得罪球團
: 真的用FA的火哥 卻被酸到爆
: 搞得這麼難堪 不如沒有FA制度還比較好看一點。
酸火哥FA的,顯然跟不上中職的進步,不可否認,這種球迷其實為數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