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連續墊底應該要有處罰機制才對

作者: CombatSniper (苦難已經結束 光明正到來)   2014-06-25 20:03:00
※ 引述《Zphoenix (細雨雙羊湖)》之銘言:
: 目前選秀制度大致上就是參考國外,
: 每一年賽季的最後一名可以優先選狀元。
: 但是也常常會發生球隊進補狀元之後,戰績依舊沒有起色,
: 結果連續N年墊底,連續N年跟別人搶狀元,
: 這樣對狀元來說是不是蠻不公平的?
: 本來有機會養成很優秀的選手,
: 結果因為被只想拚連續N年墊底的球隊選走,
: 如果這爐主又沒有好好規劃重建的計畫,
: 選了狀元就當即戰力過度使用,很快就玩壞了,
: 結果就變成惡性循環,黑洞永遠補不起來不說,
: 對國家隊的戰力也是一大損失
: (例如幾年前的興農就是這樣)
: 選秀制度是不是應該要對連續墊底的球隊有一些處罰才對?
: 例如某年有第一順位選秀權,隔年必須至少上升一名之類的,
: 或者是勝率至少要比前一年提升,否則越補強反而體質越差,
: 這實在有些違反選秀制度鼓勵弱隊變強,所有隊伍實力變得更接近的精神,
: 有機會在未來加入類似的規則嗎?
.350罰款制度
以前洋聯早年用的
勝率低於.350
罰200萬
當時195x年
作者: dan1994112 (基隆吳彥祖)   2014-06-25 20:39:00
不然限制簽約金額也是可參考
作者: cauliflower (菜花)   2014-06-25 23:41:00
限制簽約金額不是更簽不到好選手了...
作者: dan1994112 (基隆吳彥祖)   2014-06-26 16:39:00
阿不是說要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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