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是法治、還是神治?

作者: jumpclock (...)   2013-11-22 10:52:05
※ 引述《JFUJH (熱血)》之銘言:
: (那年王建民領了中職報名表,提出的質疑)
: 優秀旅外球員條款的「優秀」
: 太過模糊
: 或許不會有球團願意花三輪選秀權去簽下許、林
: 但給予這些旅外多年的老將因有的尊重
: 不難吧?
: 例如:
: 選手提出海歸
: ↓
: 球團提出議約申請
: ↓
: ↓(至少一球團提出)
: ↓
到這裡就可以停了 為什麼許 林要參加選秀 四球團都沒有雜音呢
說白一點 目前根本沒有球團非選這兩位不可
所以沒有領隊去會長那裏哭夭 要會長搞個特例
像小郭八成就是統一獅去會長那裏譙 說一定要選到小郭 小郭也非統一不進
會長衡量利弊得失後 發現小郭確實有那個價值 又怕被說成小郭條款
就乾脆拉幾個順水推舟當墊背
若許和林真的有球團想要放棄選秀指定要人 只因為會長不答應
一開始絕對會有小道消息流竄 最後談不攏新聞就會爆出來
但是到現在四位領隊及教練都沒吭聲 一副風平浪靜只等選秀的樣子
就表示根本沒有球隊想要為他們兩個放棄選秀機會
情勢還不夠明顯嗎 你真的給他們自己談 只是讓他們被打臉而已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1-22 10:53:00
中肯啊~領隊會議不就改個名子罷了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1-22 10:54:00
萬一周董到時候沒人簽 算不算是打臉呢?不先喬一下嗎?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22 10:55:00
的確,到那裡就可以停了
作者: yuamanda (芋頭頭~~)   2013-11-22 11:00:00
至少要有明確的制度出來
作者: skullno2 (頭骨二號)   2013-11-22 11:01:00
連首輪都不一定選,放棄一輪以上....
作者: skullno2 (頭骨二號)   2013-11-22 11:04:00
會長的優秀球員人治,其實是球員戰力補償人治,很難規則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1-22 11:14:00
有沒有人要是一回事 球員自己去決定 申請了不得選秀
作者: icekimtommy (G放克)   2013-11-22 11:14:00
制度很難出來!!!!目前抬面上美日職有誰站的穩?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1-22 11:15:00
沒人要隔年不得再申請都好 而不是嘴上說誰是就是
作者: SoloHomerun (東邊森林趕羚羊)   2013-11-22 11:15:00
中肯!推本篇!
作者: vergilmir (.)   2013-11-22 11:15:00
到底在講啥~現在的問題是他們兩個被打臉? 是整個制度的
作者: cum (莫忘初衷)   2013-11-22 11:15:00
許想爭取的是一個公平吧,板上會討論那多也是覺得大小眼難看
作者: vergilmir (.)   2013-11-22 11:16:00
問題吧 現在就是完全是私底下橋啊 有關係就沒關係嘛
作者: SoloHomerun (東邊森林趕羚羊)   2013-11-22 11:16:00
制度真的要建立,另外,沒人選就沒人選啊,為何沒人選就要「搞特權」、「搞選秀」?
作者: vergilmir (.)   2013-11-22 11:17:00
搞個特案,這特案還是一個人算,真特別阿~以後要不要總冠軍也讓一個人決定算了~因為會長認定那隊比較優秀嘛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1-22 11:18:00
FA沒人簽以前 是不是不要申請 免得被打臉?
作者: SoloHomerun (東邊森林趕羚羊)   2013-11-22 11:21:00
另外就是,搞選秀也不代表就是尊重旅外球員,如果他們選秀順位再後面,對他們來說不也是一種打臉嗎?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1-22 11:22:00
退一萬步說 中職很爛 當初選擇不打 老了又要回來這樣那樣的 先打中職的不就都北七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3-11-22 11:22:00
許特殊的一點是他曾在TML有會籍…再選一次秀本來就很奇怪
作者: vergilmir (.)   2013-11-22 11:22:00
要選秀不要給簽約金,要大物就想要特案,大物還能由少數人
作者: vergilmir (.)   2013-11-22 11:23:00
決定大不大,這怎麼看都是標準鬼島思考模式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1-22 11:23:00
XDDDDDDD 有心的球團去喬 就是不一樣不過簽約金是假議題 給郭簽約金他也不會參加選秀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3-11-22 11:24:00
MLB球團養+付簽約金,省成本啊
作者: vergilmir (.)   2013-11-22 11:25:00
對阿~所以現在的問題一直是沒制度化 想怎樣就怎樣今天
作者: vergilmir (.)   2013-11-22 11:26:00
特案明天特別案後天超特案 全都是他們講了算 結果還能有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1-22 11:26:00
球迷整天靠北領隊會議 換個人喬 就變護航 超有趣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1-22 11:27:00
連甚麼在日本待14年也只是有礙都說得出口
作者: vergilmir (.)   2013-11-22 11:27:00
所以FA跟本就是惡質制度嘛~沒人要怎麼辦 球員好可憐喔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1-22 11:28:00
廢除FA 由領隊會議決定要不要轉隊 免得打臉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3-11-22 11:31:00
FA的目的並非是轉隊 就算最後沒轉隊也可能提高身價
作者: zaknafein (zak)   2013-11-22 11:47:00
被打臉就打臉 至少他們有機會嘗試 大家是標準是一樣的
作者: zadla2002 (期待新生活)   2013-11-22 12:32:00
............特案就是不對..
作者: remvsd (~~~)   2013-11-22 12:35:00
推這篇合理懷疑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1-22 12:36:00
肯定是這樣啊 以後都回歸領隊會議吧~~別再哭腰了
作者: remvsd (~~~)   2013-11-22 12:39:00
有TML會籍又怎樣,轉賣後的那隊都解散了,不是在轉賣哦
作者: taurus517 (taurus517)   2013-11-22 12:53:00
所以一切以資方的意志為準 球員連要個客觀標準也不成?
作者: mazinger   2013-11-22 13:03:00
沒錯 你是對的 不要丟臉了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3-11-22 13:12:00
本篇正解! 但對特案跟人治規則還是覺得很糟!!
作者: kaiohsu (江田島平八)   2013-11-22 15:39:00
許自己談 就是單純的個人加盟 就沒有選秀權的問題了
作者: WASIJLA ( ̄灬 ̄)   2013-11-22 18:48:00
你講的很可能是實情,但領隊會議再現、人治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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