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gan (Q.E.D)》之銘言:
: 〔記者郭羿婕/台北報導〕
: 「郭泓志專案」爭議未歇,犀牛認定中職必須再為此召開常務理事會,走完程序,且
: 專案內容無明文記載,要求聯盟先把規則說清楚。
: 犀牛球團認為,當初開會無會議紀錄,中職會長黃鎮台隔天只以電話通知決議,不符
: 程序,一直等著補開會表決。不過,聯盟堅持程序無不妥,發言人陳俊池昨說,不會
: 再為此召開常務理事會。
: 「搶郭大戰」延燒,獅隊希望9月底前談成,犀牛領隊謝秉育也不放棄爭取,因為這是
: 他們的權益,但就算簽下小小郭,聯盟也得先通過專案相關規範,否則像外傳須放棄
: 前3輪選秀權,這並無白紙黑字寫下。另外,犀牛認為,聯盟也該說明專案適用條件。
: __________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16/today-sp13.htm
: EDA說法為當下沒有做決議,隔天才電話通知你大家都決定好了,
: EDA當然可以砲不符合程序,除非有會議紀錄可以證明當下有做決議,
: 不然聯盟站得住腳嗎?
: 另外這篇也提到,EDA是對專案適用條件有所疑慮的。
目前這樣都搞不清楚是「郭泓志條款」還是「旅外優秀球員條款」...
如果只是想讓某隊圖利,就這樣呼嚨蠻幹過去,那跟以前門關起來搓湯圓有何不同?
聯盟口口聲聲說程序無不妥,但會議紀錄、優秀球員條件認定、選秀權問題規範何在?
你聯盟沒一件拿的出檯面,既然說沒問題那為何這些到現在還不敢"公開透明化"?
是要等9月過後再宣布嗎?
這樣是不是以後各球團私底下接觸旅外球員,然後不用管成績如何,反正球團認定
該球員是旅外優秀,就能適用此條款?聯盟你到時敢跳出來說不行?
選秀權是只要動用此條款就放棄前3輪選秀?還是要另外依旅外階級&成績而有所不同?
義大的訴求就是要聯盟把這些公正、公開、透明!!
而不是先通過再說,其他的邊走邊說,那這條款用意何在?
反正先簽先贏,什麼條例規範以後再檢討改善,又不會溯及既往
看得出來義大也不是傻子,聯盟想這樣蠻橫執行,就乖乖只喊抗議,然後看某隊爽簽嗎?
當然是一邊要求聯盟完善條款、一邊接觸小小郭,不然要等到兩頭空??被當白癡??
還是等人被簽了,順便說放棄選秀權只是建議考量,才能跳出來喊不公平??
約都簽才出來喊誰要理你啊...
另外會議義大有派目前領隊參加的,別再跳針說義大沒到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