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辦理繼承時若特定繼承人不願出面簽字

作者: PTTHappy (no)   2024-02-17 21:42:46
如標題所述,發生在我朋友家的身上。另一位手足因為家族恩怨,卡我朋友就是爽,絕不
出面簽字協議。
他是透過訴訟去處理,讓法官依照民法的應繼份來判決(比如,繼承人一共兩人,就各得
1/2)。
只是他請的律師比較兩光一點,不知道一些可以比較全面了解存款資訊的管道,結果在
起訴書列的銀行不夠全面,頂多附記請法院函查,法官函查相關單位後或許也疏漏。然後
律師收到裁判書也漫不經心不予檢查。後來在外島工作的我朋友,回台休假時從律師處才
領到判決書,判決早已確定(因為我朋友作為原告也沒上訴或任何動作)。
因此我朋友在裁判書確定以後,在跑國稅局報遺產稅的過程,赫然發現被繼承人有幾間
銀行的存款(金額不大不小,有點尷尬),沒有列在法官裁判分割的標的對象裡。
這下棘手。再打一次官司把這些沒列入的銀行裡的存款聲請法官補判,(律師費)費用上
有點不划算。不曉得銀行實務上,我朋友是否可以請裁判書上沒被列到的銀行,「參考」
裁判書的意旨,允許我朋友單獨辦理過戶,請取他在繼承人名下的該戶頭的存款餘額的1/2

懇請指點明路。
作者: volga (伏特加)   2024-02-17 22:21:00
我們家(公股)不行
作者: daisukiryo (Jamie)   2024-02-17 22:33:00
不可能
作者: hsx1002 (哈哈是我啦)   2024-02-17 22:38:0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
作者: lain (凌音)   2024-02-17 22:58:00
金額3萬以下走小額切結繼承,超過就沒輒了
作者: whmclschuhw (haha)   2024-02-17 22:59:00
不是應該先申報遺產稅後,再去打官司?這樣才不會漏掉
作者: dip987 (dip987)   2024-02-17 23:02:00
別人的家產,您倒是挺關心的
作者: dakook (貓奴)   2024-02-17 23:33:00
實務上有遇到這種糾紛的家庭還去告小額繼承的部分
作者: operatorm (mijang)   2024-02-17 23:41:00
< 5萬*3(3審律師費),不領啊
作者: PTTHappy (no)   2024-02-18 00:09:00
我朋友沒經驗(因為遺產未達課稅起徵額+存款&股票數十檔)當初跑報稅過程到一半就不行了而中斷申報-後來是因為另一手足因恩怨卡繼承流程 所以他思維只想到打訴訟解決他缺這方面知識 訴訟前不清楚可先向國稅局申請金融清單~隔行如隔山 他還真就不懂(然後他找的律師也不懂 悲摧..)當初跑報稅申報過程就搞得頭昏眼花而中斷申報 00:10補充等裁判書出爐 相關金融公司說流程要有完/免稅證明 他才後知後覺開始重跑報稅流程然後輾轉得知可先申請金融清單拿到金融清單一看 唉呀 當初律師擬的起訴範圍怎缺這缺那導致法官判的對象/範圍相比於金融清單 也缺這缺那 老天~@oper大 若實在沒辦法 只好不領(約萬元級 算是稍微心疼)
作者: Garrys (蓋瑞斯)   2024-02-18 03:02:00
才萬元……………也不會是最後幾根稻草啦
作者: fastfu (1983年小巷12月晴朗)   2024-02-18 21:49:00
為什麼會委託這種兩光律師,應該要去律師公會檢舉,讓他受到懲戒
作者: whmclschuhw (haha)   2024-02-19 16:35:00
我家人最近過世,沒多久就收到戶政通知要辦死亡登記,去戶政後就有提供後續要申報遺產稅及不動產過戶的相關注意事項及文件,地政也有發公文來提醒。這種事很多人都沒經驗,但我碰到很多單位都會來提醒後續要如何做,像報稅及金融清單是在很前段就會被提醒到的
作者: octopuso1c (堅持下去)   2024-02-23 09:30:00
可以請問4樓小額切結繼承,是有相關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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