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因為去年12月因為心急要辦貸款的時候而找代辦的!
然後那個人就要我給他銀行本子跟卡(他說他要做資金轉入,比較好貸款過件)
他一直密切的跟我聯繫,說一定可以過件的。
幾天後他說過件了,需要我的證件正本!當時我也比較忙於工作也就寄給他!然後我下午
要登入網路銀行就無法登入!下班時越想越不對就試了所以銀行的卡,都無法用!我就覺
得不對!馬上打電話去掛失我那證件。後來隔天打電話詢問才知道我帳戶被設為 警示 !
我當時很緊張 也不知道怎麼辦 就打去問警察 又打去問偵查隊,可是他們就說要按照程
序!我就乖乖的慢慢等!在一月初時就有接到通知要去做筆錄!他們說還要等開庭..
這樣等的時間會很久嗎?
而且剛好我12月時又剛換工作、需要開新的戶頭,被警示還能開薪轉戶頭嗎?
因為已經拖太久沒有給現在的公司帳戶
也一直無法領到薪水..
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