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會覺得台灣是很不適合生養小孩的地方嗎

作者: edea6 (Q寶的媽)   2024-03-18 11:44:29
看看瑞典,兒童人權最高的國家的政策做法,如何打造適合的環境,他們政策上是多方面
的配套的。
瑞典是首位於1979年通過禁止父母體罰法律的國家...輕微體罰也不行,這法案的反對聲
浪也不小,甚至有人上綱去歐洲人權法庭要求駁回這個法律,當然最後是被拒絕了。禁止
體罰10年,瑞典制定了兒童人權公約。
每個兒童從出生,就被教育自己擁有那些權利,不是只有吃飽,連玩樂都有權利的,甚至
有專門的繪本教育。
那瑞典是如何讓兒童人權法律不流於形式呢?
“保障個人生活的獨立性,但個人生活品質取決於集體責任”
因此制定相關的法律才是重點。(沒有想要處罰戰犯,而是全力把洞填起來)
1.擁護所有婚生與非婚生兒童,政策面消除對多元家庭的歧視
政策支持所有狀態出生的孩子,無論父母是否結婚,兒童多數都是跟親生父母同住
政策從本質去保護一個家庭的完善
2.育嬰制度
(1)1970年代是父母都有育嬰假,每名子女有480天的父母育嬰假,但父母其中一人無法
用全部天數
(2)1歲半孩子只要父母就學或工作,都可以佔有托嬰中心的一個名額,這些托育機構也
都受到嚴格管理
(3)其他津貼可以找網路查查
(4)瑞典政府的各類措施優先解決父母面臨工作與育兒的衝突的壓力
3.兒童保護由公部門直接介入監護
國家的介入優先於父母的監護跟權利。
但目前缺點是社工權力大到過度嚴格的狀況也有,如果你查詢瑞典資料,你會發現有些父
母哀嚎明明自己沒有很糟糕(或許符合華人教養...),但社工卻判斷他們不適合當父母
,強行帶走孩子
4.為了保障孩童安全,建築法規規定危及孩童安全的設施都要移除...
房子要確保能有陽光照射空間,為了保障孩童玩耍,溜滑梯跟盪鞦韆規定在步行距離內,
自主限制暴力玩具的行銷廣告。
例子很多,看完一個國家把兒童放在如此至高的位置,你能接受嗎?
瑞典確確實實實現了幾乎沒有機會在表面上對兒童使用暴力的社會,但父母的權威也同時
削弱。
國家不再認為家庭是私領域,而是公部門必須介入的領域..
但由於父母難以使用暴力的方式管教孩子時,就會使用非暴力的方式實現教育。
說真的,光要亞洲父母接受孩子不花時間唸書,不去剝奪他們玩樂的時間....嗯....
寫出來給大家參考看看:)
由於繳的稅很高,有好有壞
作者: squirrelgirl (出門在外當自強)   2024-03-18 12:05:00
贊成0體罰,但跟同事互罵過算嗎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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