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收養程序與實際心得感想

作者: iope007 (阿龍)   2024-03-18 09:22:32
最近看到小孩受虐致死案,我心裡的感受其實是相當複雜的,尤其是我最近剛剛收養了一
個1歲的小孩,而且我們找的機構也是兒福聯盟。(文長慎入)
先聲明一下好了,我是實際收養的人,不是網路寫手也不是社福機構社工更不是政府公職
人員,僅就本人收養心得與本次孩童受虐案件發表看法。
3年多前我與太太決定要進行收養的程序,我們一開始接觸的是兒福聯盟與勵馨基金會,
因為勵馨的時間我們比較無法配合,所以最後選擇兒福聯盟,其實全台灣的收養機構(印
象中有7-8家)所要求的規定我相信都差不多,都是相當嚴謹的,每位有意願要進行收養的
人要準備的資料相當多,包含個人自傳、收養計畫書、親友推薦函以及收養者健康檢查資
料、經濟能力、動產與不動產證明、收入證明、成長背景等等資料。
機構也會安排好多次的團體課程與互動講座,讓我們更能瞭解收、出養的過程與未來會面
臨的狀況以及如何接收正確的教養態度與方式,後續還有社工對我與我太太多次的個別訪
談與家庭訪問。
其實,兒福的立場一直都很明確,機構是要找最適合小孩子成長的環境與家庭,而不是為
了我們這些收養者去尋找我們自己想要的孩子,前述提到那些資料,是要提供給機構及委
員們審核,機構要評估我們這些收養者到底有沒有能力與資格撫養小孩以及我們對小孩的
教養態度與方式是否正確,對於小孩子未來的成長是不是有幫助的。
通過委員會評審後,才會進行所謂的媒合階段,收、出養的人都還要各自填寫所謂的期望
表,別誤會,不要以為可以挑選小孩外表或是有沒有緣分這些的,所謂的期望表是指小孩
性別、年齡、無法接受的疾病或其他無法接受的特殊情形等等這些項目,機構會說這不是
菜市場買菜還可以挑選的。
媒合階段,這時機構的收養跟出養社工們,會針對已經進入媒合階段的收、出養對象進行
開會討論,媒合各自的期望表,如果有些微的差異,社工也會個別詢問收、出養者的接受
度,這時候也是要等待蠻長的一段時間,尤其因為COVID-19疫情影響,所以進度就變得更
為緩慢,疫情前似乎收養程序2年內會有結論,但是因為疫情我們等待了3年多的時間,就
在今(2024)年我們終於迎來了我們的寶貝。
後續半年的階段是所謂的共同生活期間,你沒看錯,只是試養而已,在法院還沒裁定前,
小孩子都不算是我們家的,而這半年期間,我們都還要定期去機構上課,而每個月收、出
養社工也都會定期來家裡進行家庭訪問,也會致電關心我們照顧的情形或有無需要協助的
地方等等,主要也是要瞭解我們有沒有照顧好寶寶吧。
其實我想說社工們真的是蠻辛苦的,他們真的需要有很大的熱忱才能從事這份工作的,他
們針對每一對的收養者、出養者,要進行的實際探視與瞭解,以及所需準備的報告與資料
就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了。當然每一位社工的做法有沒有到位,或是有沒有實際探視,這
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了,以我的案例來說,至少我的收、出養社工真的還蠻關心與協助的
。我也很感謝在我們收養寶貝前照顧她的保母,我們去接寶貝時可以看的出來這位保母對
我們寶貝的細心照護以及寶貝對保母黏踢踢的程度(這個是沒辦法裝出來的,寶貝也不會
去裝)。
那位不幸的遇害孩童,如果早一點被出養,也許就不會有這種憾事發生了(當然這些都是
後話了)。
我覺得後續要探討的是,如何加速收出養程序以及強化實際探視這二件事情,從我們有意
願收養參加第一次的座談會到寶貝實際到我們家,真的整整花了3年半的時間,後續來有
半年的共同生活期間之後才會進到法院進行裁定。我相信每個機構每位社工都是本著相當
的熱忱才會從事這份工作,但似乎全台灣社會對於社工這個行業的普遍認知就是薪資待遇
不是很好,如果可以有效提高社工薪資,招募更多的人力,分擔現有每位社工的工作量,
也可增加機構內部相關會議召開的頻率,而不是像現在有些是每半年或是好個月才開的會
議,加速整體收、出養的效率(這裡是指因疫情嚴重delay的進度,能夠回到原有的效率
,原本該有的評審機制都不會少),讓更多有意願進行收養的家庭,不致於因為等待太久
而放棄,因為現在我們這些收養者等待的時間真的是蠻長的,我身邊也有人因為時間拖太
久而選擇放棄收養。
另外針對收、出養前的保母照顧問題,現在都是各社福機構與配合的合格保母合作,再由
社工每月前往保母那邊定期訪視,但有沒有到位呢?有沒有偷懶呢?沒人知道,所以我個人
認為,針對那些出養者或是社福機構委託照顧的保母,除了社福機構的定期訪視之外,衛
福部或各地社會局應要求各社福機構主動提交目前有配合照顧出養小孩的保母資料,再建
立一套機制,頒布行政命令或增訂相關規定,明定衛福部或社會局人員(或委外發包人員)
將會不定期查訪這些照顧出養小孩的保母們實際照顧孩童的情形,我覺得至少達到遏阻的
效果,不肖的保母如果知道政府人員也會來訪查,內心也會有所警惕不至於敢過於造次。
最後,任何的規定與規範都是冷冰冰的,任何規定也都會有落實度與執行上規避的方式,
除了熱心的社工們外,我覺得這個社會還是要有多一點熱心的人,或是鄰居們多看一眼孩
子,大家都多雞婆一點,也許可以減少這種不幸的憾事發生。
作者: stephanie920 (妮)   2024-03-18 09:49:00
先說抱歉,我不覺得此次事件跟出養速度要加快有關,所以不贊成審核加快,嚴格是對的這需要看到過程(感謝臺灣目前此制度嚴格)轉回來本受虐男童事件,該檢討的是保姆這塊,台灣缺有照保姆,有些領照後高高在上以老賣老相信是不少父母遇過的(素質真的參差不齊有些不專業有些很懶)好的保姆真的是讓寶寶住在樂園裡!還是要從以寶寶的需求(不是大人所想的需求)和保姆制度修正,特別是準備出養的孩子無家長能關心的。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4-03-18 11:39:00
謝謝分享
作者: redsucksndie (瑞德薩克斯恩殆)   2024-03-18 11:59:00
出養流程超嚴還長到靠北,然後寄養期間隨便從好保母那搶過去改派給一個會虐死小孩的爛保母整整3個月沒發現,兒盟和寄養怎麼自己不思考自己是否適合
作者: stephanie920 (妮)   2024-03-18 13:19:00
就兩碼子事,收養嚴格是正確的,只是嚴格到覺得平常有些父母也應該上課^^”!保姆合格是否和單位簽約,怎麼簽約標準都是這次問題,好像到目前為止沒看到新聞有對兒福的報導,評估孩子狀況月齡換保姆對嗎?只靠社工一個月一次?都是這次該檢討的內容!
作者: moonwind1130 (←這id真的不是男人 囧rz)   2024-03-18 20:39:00
謝謝分享
作者: lamabclamabc (lamabclamabc)   2024-03-20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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