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修訂預告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23-11-09 11:25:12
Hi,
近期有些看板管理上的討論,
版務發現有幾個版規項目是可以再進行調整的。
以下草擬幾個版規修訂案,預告兩週到 11/23,收集大家意見。
如果沒有太多不同意見,我們就照案執行,
如果有不同意見都歡迎提出討論,我們會盡量參考。
以下是修訂草案,總計有三案。
第一案是有關問卷調查的限制,
改為一個問卷可多次發表,但每次都需要經過版務審查。
第二案是謾罵跟人身攻擊條款,從告訴乃論調整為可由版務主動糾舉。
第三案是新增看板制度的連署辦法。
詳細的修訂理由後面有寫,有興趣的夥伴再麻煩推文或來信一起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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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
四、問卷文:僅開放與板旨有關之學術性問卷
張貼前應完成步驟:
(1)問卷內容請先使用問卷格式寄信予板主群<(M)ail List 群組寄信>,
經任一板主同意方可發文
(2)經板主同意後,請於問卷文內首行註明 『已經XXX板主審核通過』
(3)務必自行複製本條文下方問卷格式使用,並依序填入所需資料
移除 相同之問卷僅限發文乙次,並禁止手動置底。
新增 問卷每次申請同意僅限發文乙次,並禁止手動置底。
若問卷文含抽獎、P幣贈送之行為,請清楚載明獎品寄送期限、獎項數量等資訊
並於確定得獎名單後,修改舊文或回覆原文列出得獎名單。
※違者:刪文
未完成應完成步驟即發文、未經板主同意即自行發文者:
初犯刪文 , 累犯者水桶 30 日
經檢舉未確實寄出獎品者:依板主群判定情節重大者,刪文+水桶 3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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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理由:實務上發現有些 lab 長期做一些延續性的研究
(可能長達半年一年以上的研究),
他們有一些可能會需要申請兩次以上的情況。
為免爭議,改成每次都經申請來處理。
當然超過一次以上的,版務會特別要求調查單位說明原因,
來進行更嚴格的專案審核。
對於此類問卷版務是希望增進研究單位,
對各位夥伴當前的現況能有更好的理解,
並因此協助公共環境更能因應實際的情況做出對應的決策,
所以在相關的方面都會盡量給予協助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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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版規九
九、禁止亂板、惡意發言、人身攻擊、不雅文字、謾罵及引戰
不雅文字包含但不限於含汙辱、謾罵等字眼,或令人不悅之流行詞(例:巨嬰)等
惡意發言:指認定以製造看板混亂為目的的發言。
引戰:指認定以挑起使用者情緒、製造看板衝突為目的的發言。
亂板:以各種方式癱瘓板務管理能力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洗板、聚眾鬧板等。
人身攻擊、謾罵等兩項以告訴乃論,
新增 由認為被侮辱之當事人向板務申訴或由板務主動判定後處分之。
其餘均由板務主動判定其內容是否違規。
※違反者,依以下罰則處理
初犯 →刪文,水桶14日
累犯 →刪文,水桶30日
情節重大→刪文+水桶 3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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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理由:
之前沒訂好這條,會導致當事人沒有申訴但情節嚴重的話,
板務無法主動處理,最近有幾個情況是因此卡到,所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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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版規10 ,讓有些對版規有想法的夥伴可以進行提案跟連署討論:
十、看板投票發起辦法:
若您對看板事務有建議,
在不違反現行站規與看板專用原則等情況下,得建議發起投票。
使用 [連署] 標題進行發表。
請提供可能投票主題、選項,並經發文與版友們、版務公開討論後,
獲十四位版友版友以上明確推文"認同"者,則舉辦之。
(沒有期間限制,但連署人數到達時請主動通知版務以利後續運作。
連署只列計認同票,不列計反對票。)
唯版務得視議題之需要調整選項與題目,
以確保各方意見表達之權利不被侵害為原則。
除對版務之建議以外,若對於看板生態如年齡層、職業別等調查亦可受理,
唯投票題目應以不侵害個資法等情況為原則。
同一題目原則上短期內(至少三個月)不進行投票,除非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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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理由:希望把看版規範的制訂權一定的放寬給板友,
雖然現在的投票系統真的是很難用,預計效果有限,
但就是繼續往前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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