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育嬰假疑問

作者: lisa06292000 (小倩)   2022-01-05 15:07:16
※ 引述《wateregg1 (22)》之銘言:
: 想請問今天是我育嬰假結束第一天回公司上班,公司叫復職,但預告我20天後解僱我,

: 我不能勝任工作,請問我該怎麼辦
按照勞基法
公司要解僱員工必須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
不管是用公司業務性質變更、業務緊縮或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等等任何原因
都要遵守「最後手段性原則」
也就是公司窮盡一切努力
例如勸導、教育員工,或是有開過評議會有申誡或記過,或是盡力媒合內部其他職位等處
置後,若員工狀況仍未改善時,公司才可以合法解僱
不是公司說一句不適任或工作能力不符就可以主張依法解僱,現在法院的實務見解其實很
保護員工
建議妳一定要找勞工局申訴,不該簽的文件別亂簽
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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