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性別工作平等法》 產檢假、陪

作者: Risk2001 (每天為未來多做一點準備)   2021-12-28 14:17:17
[1;33m新聞標題: 立院三讀《性別工作平等法》 產檢假、陪產檢假加碼至7日
新聞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228/2156263.htm
新聞內容: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28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明定受僱者在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7天產檢假;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 ,雇主也應給予7日陪產檢及陪產檢假,其中產檢假、陪產檢假、陪產假薪資照給。
行政院會在今年7月1日拍板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內容包含配合產檢次數增加為14次,將產檢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另為不增加雇主負擔,雇主先行給付產檢假薪資後,其中逾5日的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並將全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在9月29日併案審查《性別工作平等法》,由於各黨派立委所提主張紛歧,勞動部意見也被立委質疑過於保守,經討論無法達成共識,擔任會議主席的民進黨立委莊競程宣告,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黨團協商。
立法院會28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受僱者在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7天產檢假;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 ,雇主也應給予7天陪產檢及陪產假。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三讀條文規定,雇主依前項規定給付產檢假薪資後,就其中超過5天的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但依其他法令規定 ,應給予產檢假超過5天且薪資照給者,不適用之。前項補助業務,由中央主管機關委任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
三讀條文明定,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雇主的受僱者,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調整工作時間,或者每天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但減少的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三讀條文明定,受僱於僱用未滿30人雇主的受僱者,經與雇主協商,雙方合意後,得依前項規定辦理。
另外,本次修法也刪除《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未來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不再限定須有正當理由,受僱者均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鼓勵受僱者及其配偶共同分擔養育子女責任。
心得:期盼已久的修法終於在這個會期通過,全職育兒的家庭終於不需要因為配偶沒有在職證明卡關!
希望大家育兒之路能因為有另一半的完整陪伴更加順利!
作者: cute49871007 (cute49871007)   2021-12-28 14:27:00
三讀不代表可以用,希望條文趕快修改過
作者: rainlingring (心)   2021-12-28 14:37:00
三讀完還要總統公告才算生效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12-28 15:54:00
原本是陪產假5日,三讀後是陪產檢假+陪產假7日?
作者: cute49871007 (cute49871007)   2021-12-28 16:06:00
看文字描述陪產檢跟陪產是一起的,等於產檢還是沒有
作者: flowerrabbit (花花兔**)   2021-12-28 16:33:00
產檢假7天其實也不夠吧,健保明明補助14次產檢,意即這14次產檢都是必要的,為什麼產檢假不跟進修到14天呢
作者: cute49871007 (cute49871007)   2021-12-28 17:05:00
一開始就知道只多2天,而且何時施行未知數,大家只能自求多福(哭
作者: lovewinds007 (阿斐卡住出不來了~)   2021-12-28 22:11:00
產檢請半天萬一中間醫生去接生呢?請下午直接下班就算了,但請上午很趕好嗎...
作者: FeatherNight (羽夜)   2021-12-28 23:24:00
當初產檢假完全沒用完…都假日去產檢的qwq 不過希望育嬰假條文趕快公告實施
作者: flowerrabbit (花花兔**)   2021-12-29 11:15:00
樓上用小孩類比也太奇怪,小孩是需要鼓勵才能激發學習動機沒錯,但政府如果多修出2天,民眾就覺得好棒棒,那就到此為止了好嗎,人民是政府的老闆不是爸媽耶,做不好就直接滾下台有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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