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還未登記結婚 寶寶就出來了一些問題

作者: Latte5566 (5566)   2017-09-05 00:13:38
幫大家整理一下
先結婚 後生子 → 婚生子女
未結婚 後生子 → 認領
未結婚 後生子 再結婚 → 準正
認領wiki:https://goo.gl/NRWzCj
準正wiki:https://goo.gl/Mn7LzM
以下直接看重點
(一)結婚登記於小孩出生前:
1、小孩可依民法第1064條第1款規定,視為婚生子女,因視為準婚生子女,故戶籍謄本
個人記事之出生記事與一般婚生子女同。
2、生父母已結婚,子女受胎期間未在生父母婚姻關係存續中,應由生父親自辦理並檢附
生父母之書面證明文件。
如出生證明書上已註明配偶資料者,得無須由生父親自申請或檢具書面證明文件辦理出
生登記。
3、生父母須於出生證明書上約定子女之從姓並且雙方親自簽名。
(二)結婚登記於小孩出生後:
1、依民法第1064條第2款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
育者,視為認領。
2、此狀況,戶籍謄本個人記事除出生記事外,會多一筆經生父認領之記事。
那麼問題來了 未婚生子後 報戶口前登記呢?
現在大多省去麻煩直接都用1-1 也就是視同一般婚生子女
所以很多推文裡說 當天登記當天報戶口不用被寫其他...
事實上這類情況是準正喔 因為出生跟報戶口『通常』不會同一天 報戶口一定在後
代表出生時還沒有婚姻 (也是有當天找戶辦來 或親跑去的罕見案例 再此不多談)
只是戶辦人員省去了 或民眾要求balabala...
喜事一件 生父母都在 也真的結婚了 通常就不會管太多
舉個例子就好懂
9/1生子 9/3登記 9/5報戶口 → 準正or婚生子女
9/1登記 後續不管如何 → 婚生子女
9/1生子 9/3登記、報戶口 → 準正or婚生子女
9/1生子 9/3報戶口 9/5登記 → 認領
9/1生子 9/30登記 10/30報戶口 → 一樣是準正or婚生子女
如果原原PO差幾天 是可以...
但老一輩的會覺得認領不好聽 準正就比較可以接受嗎 這就要先探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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