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 公司不給安胎假併病假計算

作者: hydibabe (Heidibabe)   2015-04-27 18:42:35
第一次發文,如有疏失煩請告知,謝謝!
目前28週,從24週開始宮縮肚子痛在家臥床安胎,醫生建議我安胎到生產但安胎證明都是
一個月一個月開給我,今天致電公司續請安胎假,但主管說我30天病假已用完,不可再請
病假,只能選擇留職停薪或離職。
稍早致電勞保局但無人接聽,有爬文了解安胎假可併入住院病假計算,兩年內最多可請一
年,超過30天以無薪計算,但不確定此法條是否為強制性,想向各位詢問如果公司堅持不
給無薪病假,只給留停跟離職兩個選擇,是否可投訴呢?因為關係到是否可請產假緣故。
又如果我選擇留職停薪,公司不給請產假,之後生產完是否還能請育嬰假呢?
作者: nakashimaayu (我是潛水魚 )   2015-04-27 19:15:00
記得事假可以請的天數也不多
作者: cobaltblue17 (小魚跺腳)   2015-04-27 19:21:00
你現在才28w,事假也只能28天,不夠的我耶請超過30天病假,超過部分無薪合併住院如你所查,你公司擺明要fire你不給產假薪
作者: startear0421 (呆小玥)   2015-04-27 20:01:00
安胎假不用住院也可以請喔!我從25周開始請到生這是問過勞工局的,安胎假是等同於住院病假的意思不是要住院才能請的,但是超過30天算無薪病假但是一定要醫生證明,如果可以請醫生血嚴重一點@@"安胎期間我只有住院4天左右,其餘都在家臥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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