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 如何處理具有高度爭議性的抄襲作品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7-24 21:02:28
[板務]如何處理具高度爭議性的抄襲作品
硬擠了點時間出來寫這篇文章,文章可能會有論述不夠或用字不太精確的問題
請大家多多包涵,歡迎指出文章有誤的部分,之後會找時間修正
作者: phaiphai (詩耀粉? 藥粉? Orz)   2017-07-24 21:06:00
我還是不贊成刪掉 當時的爭議是板主"禁止討論"如果文章直接刪掉了 後來(也許幾天 也許幾年)的人便沒有依據可以判斷了 沒看過要選邊站是很危險的
作者: woaneggoassa (莞蛋拉)   2017-07-24 21:08:00
那篇下面有版友提說,精華區可以新增一個爭議性文章區,把所有跟這件事有關的文章全都詳細收在那。我覺得這提議不錯。把走錯路就留在那區就好了
作者: ty5ed   2017-07-24 21:11:00
提起連署或版友投票要考慮到最後演變成人氣風向的問題, 當
作者: woaneggoassa (莞蛋拉)   2017-07-24 21:11:00
另外拍拍玖大,我也是沒參與那段的版友。沒經歷過事件前的輝煌事遺憾,但也不必自責於當時的無法幫忙。
作者: ty5ed   2017-07-24 21:13:00
時那篇被質疑時正好是他在版上人氣最盛的時候, 討論風向也因此偏離中心
作者: zainlove (妹寶人生)   2017-07-24 21:16:00
p1 "版有們"(其實ptt是用"板"字XD)
作者: bright01   2017-07-24 21:20:00
建議把"收錄精華區-爭議文章區,刪除板面文章"也納入你的可行方法內,這樣比較好討論
作者: sasayaki (.......)   2017-07-24 21:28:00
我個人認為爭議文章區的收錄認定並不是透過板友投票,而是這類事件發生,經過一段時間的開放討論,就將所有記錄收入精華區,以避免投票的弊病及由版主評判產生的問題。
作者: zainlove (妹寶人生)   2017-07-24 21:37:00
推sliverink板友的提議還有3的處理方式不過這兩天看下來,刪文這部分要考慮得太多了QQ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7-07-24 21:38:00
比較支持3 ,刪文只會無法留下證據,並給對方理由說大B壓迫他,如果之後有冤枉者3的損害也比1和2小
作者: u86u86 (牙牙牙~~)   2017-07-24 22:26:00
支持3 五年前的傷害不能抹去無痕跡 文章也不能留在板面上
作者: newfool (doggie)   2017-07-24 22:32:00
支持sasayaki的意見,收文刪文判斷不要板主決定也不要板友投票可能比較好
作者: smallmeow (風駿)   2017-07-24 22:33:00
支持3 另外若置底有爭議文可讓新板友找文時可有所依據
作者: moswa (樂)   2017-07-24 22:46:00
支持3
作者: nowan (沒有人)   2017-07-24 22:52:00
推 看到配菜大的引文又想哭了QQ 支持爭議文收精華區,但如何判定的確是個問題,板主判決或投票都不太適合...希望大家踴躍幫忙集思廣益> <
作者: newfool (doggie)   2017-07-24 22:56:00
如果說用相關討論文章數來判斷要不要收進精華區,會不會相對客觀一點?例如列個板規,五篇以上爭議討論就收錄進精華區並發公告
作者: szu9123jung (slon)   2017-07-24 23:02:00
支持3,覺得連同正文與爭議相關討論都應當全數保留收錄於爭議文專區,另,個人覺得板友投票雙方比較互撂人氣其實是滿可怕的事情,一不小心容易民綷化的說...
作者: woaneggoassa (莞蛋拉)   2017-07-24 23:12:00
覺得n大說的篇數的話也很容易被洗篇數。如果是以證劇有無(調色盤、比對圖)來看呢?S大提到的說在他平台有爭議應該也可以算考量的一點
作者: ty5ed   2017-07-24 23:53:00
可以先討論出板上對於應該禁止的爭議文範疇 這部分由板友討論或投票凝聚共識 未來板主以此來執行板規 避免由單獨一
作者: judge1226 (淡然宇靜)   2017-07-24 23:58:00
支持留下+1 具體怎麼留還可以討論,重點是留下來後人(?)才會知道發生什麼事
作者: ty5ed   2017-07-25 00:00:00
己之力去苦惱該如何判決
作者: newfool (doggie)   2017-07-25 01:35:00
會說想用相關討論文章數來判斷,是因為那是一種討論熱度的具體呈現XD投票因為是匿名的很容易灌,連署雖然亮ID了,但其實也很難分辨不常見的ID是潛水板友或是路人,連署的話複製貼上別人的原因其實也很簡單XD看還有沒有人想到別的方法吧w發現中間漏了一句,討論的文章雖然不難洗,但其實很容易看出發文者有沒有討論的誠意(?)
作者: zx23 (獨步)   2017-07-25 10:32:00
一定要留精華區,這是大B重大歷史,當然放爭議區更好
作者: gyuu (手指SM)   2017-07-25 15:25:00
版主如果可以修改內文,是否可修改首頁註明有爭議?至少就算剛開始不知道這文有爭議,找推文數高的文來看的人至少也知道看的文有爭議…等確認是抄襲(或是,借梗)那時再刪板面文章……而且就算不刪文,這也有提醒作用了
作者: nowan (沒有人)   2017-07-25 15:42:00
樓上可以響應目前如火如荼進行中的手動推文歸零行動XD
作者: gyuu (手指SM)   2017-07-25 16:02:00
有,但是還是覺得不足。而且以後有類似狀況在板上時,是希望至少首頁加個像是防雷,說明目前文章有爭議。結案時也可以在首頁註明,這樣也可以防止新人再踩…
作者: sotsu2016 (狩橱)   2017-07-26 15:28:00
覺得樓上註記防踩雷的想法不錯
作者: jealousyred   2017-07-27 11:12:00
倒是有想到整理起來的路徑必須放在板規裡,例如板上板上重大事件的過去請走精華區一覽,雖然板規讀者不定會去看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7-07-27 11:33:00
希望這條板規出來後有限制範圍例如抄襲爭議不然若變成以民意多寡決定一篇文去留 擔心有天可能變調(是說除了抄襲爭議,大家希望還有什麼情況能適用呢?@@
作者: zainlove (妹寶人生)   2017-07-27 15:06:00
有個問題 以後可以在板上尋求爭議性小說的實體書嗎?
作者: pu678 (勸你不要嗆我們祕魯蛇ㄛ)   2017-07-27 23:21:00
同不想看到任何爭議性文章的求書文
作者: addict615 (615)   2017-07-27 23:24:00
爭議性文章求書文或買賣感覺還是可以用噓文抵制
作者: sliverink (sliverink)   2017-07-27 23:28:00
看到有爭議文的求書,只要板友自發性的留言科普爭議,相信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少的,到最後反抄襲會變成板風,不用特別規定大家也會自覺遵守
作者: agan160509 (阿甘)   2017-07-28 00:13:00
贊成留言科普 畢竟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有爭議性
作者: zainlove (妹寶人生)   2017-07-28 07:53:00
是有想過推文告知原po,不過/板上求爭議文的文章..嗯..
作者: moswa (樂)   2017-07-28 08:08:00
那篇徵求文的情況未來可能也會繼續出現*徵求文下面的留言的情況
作者: origa (無言以對)   2017-07-29 21:56:00
之前事件時有發一篇,現在好像還在精華區的某個角落……個人認為暫時的冷靜措施是有必要的,因為當時會鬧那麼大很大一部分是因為版眾們在還沒有辦法心平氣和討論的時候互相傷害……
作者: caloric (能)   2017-07-29 22:21:00
樓上,呵呵。
作者: szu9123jung (slon)   2017-07-29 22:33:00
可是本板是創作及討論的板塊耶,一個影響創作者最核心價值的部分發生爭議,以禁止手段所造成的結果就是作者的出走潮啊,在既成事實擺在眼前時,現在回頭看還有人覺得禁止發聲討論,是當時不得不的選擇嗎...這不就是認為皇城和諧比較重要?=.=
作者: ciel89 (人蔘)   2017-07-29 23:12:00
某方面來說覺得這種事鬧大也好ˊ_>ˋ...
作者: zainlove (妹寶人生)   2017-07-29 23:14:00
關於爭議性文章的板務有預計要討論到甚麼時候嗎?@@
作者: gxu04 (開心快樂每一天)   2017-07-29 23:17:00
不好意思,本來是預計討論到這星期,可是截至目前為止覺得參與的不夠多,加上最近臨時有私事要忙,應該會拉長時間
作者: zainlove (妹寶人生)   2017-07-29 23:19:00
好的,辛苦板主了~
作者: pu678 (勸你不要嗆我們祕魯蛇ㄛ)   2017-07-29 23:54:00
暫時的冷靜措施www是要打算再一次皇城內的和諧嗎?那乾脆就不要討論啦哈哈哈直接禁光光不就得了。這種事就是要鬧大才對,越多人討論越多方的討論才比較適當好不好哈哈哈wwwwww
作者: gxu04 (開心快樂每一天)   2017-07-30 00:31:00
我忙到都還沒時間可以細看大家的討論,若是真要這樣想也很無奈
作者: newfool (doggie)   2017-07-30 00:39:00
當時會鬧那麼大,根本就不是互相傷害,而是討論被壓下去的關係吧……而且因為討論被壓下去,很多人還來不及搞清楚狀況,導致許多作者認為「抄襲借梗無所謂」是大B的主流意見,才會這麼多人出走的吧?設冷靜措施只是把交流打斷,讓人無法溝通討論而已個人不認同冷靜措施是必要的,版主應該只需要協助控管人身攻擊的部份
作者: gxu04 (開心快樂每一天)   2017-07-30 00:44:00
@pu678 不好意思是我誤解推文意思了,很抱歉說了那些不經大腦的話
作者: litButterfly (蝶)   2017-07-30 00:48:00
http://imgur.com/rjC7mUX 昨天唸書唸到的 有點感慨五年前的事件興許就是因為沒處理好 才延燒至今吧
作者: ylmarten (仰觀)   2017-07-30 05:42:00
五年前煮的河蟹你到現在還拿出來逼大家吃也是很敢w
作者: coco2501 (扣扣扣扣扣)   2017-07-30 05:52:00
感覺小綠很緊繃qqq
作者: arkar (雁)   2017-07-30 07:13:00
其實重翻了精華區看了看五年前的事情,會發現留下的文章串,若是沒參與過的人根本看得一頭霧水。這就是所謂的冷靜措施的重大缺點。會看大B板的人對文字應該都是比較敏感的,所以在事情發生後給予討論空間才是最重要的,反正如果出現八卦板式的人身攻擊就是照版規處理。相比之下,接龍文事件時的討論串,反而微妙地可以跟借梗事件無違和的搭上,所以事情發生的當下放開手去讓版眾論辯,對於一個創作與閱讀量相對高的板,才是比較好的措施吧。(看看尖端這次也是發公告讓大家冷靜啊XDD結果根本核爆XDD)(摸摸小綠)
作者: szu9123jung (slon)   2017-07-30 07:36:00
(跟著摸摸小綠)
作者: naliue (琉)   2017-07-30 11:50:00
沒發生人身攻擊的討論中,即便言詞激烈點都是合理範圍(聳肩)只有理說不過人才會戰態度
作者: zx23 (獨步)   2017-07-30 13:20:00
吃河蟹,下場就是作者大量出走,我不想再經歷一次
作者: pu678 (勸你不要嗆我們祕魯蛇ㄛ)   2017-07-31 09:04:00
我是認真認為就算板主不負責判斷是否抄襲文也是OK的,只需要去處理那些嚴重的人身攻擊,老鼠膽龜縮在背景也無所謂,只要不再一次皇城內和諧隨便怎樣都好。
作者: iflost (呆呆腰不腰埋薑由)   2017-07-31 09:09:00
本草綱目有記載五年前的河蟹吃了會烙賽。
作者: b150427 (銀杏鹿尾)   2017-07-31 13:04:00
過去是未來的鏡子,以前的事情處理好,未來也更容易面對新的問題投票將走錯路放入爭議文章精華區(含推文),刪除版上文章,同覺得看了礙眼
作者: heart0210 (許阿羽)   2017-08-01 12:41:00
覺得有爭議的文章經大家連鎖後刪除版面放入精華區,事件經過也整理放入,之後後入的人也可以就精華區的資料了解事情的始末原因。不過雖然被定位成有爭議的文章,但對作者好像沒有什麼實質的約束?沒有去看精華區的人似乎也不會知道...
作者: caloric (能)   2017-08-01 14:49:00
覺得版面上小說刪除與否的權力始終只在作者(貼文者)手上不贊同以投票方式決定。文章在有爭議也不贊同。開了先河以後要是多數人看某篇文不好,是不是也會使用這項決定?版友可以用推噓來表達對文的態度,可是把文刪除決定的權力,實在不該放在多數決上。
作者: addict615 (615)   2017-08-01 14:56:00
不太同意樓上,提爭議需具有證據為先決條件,無法隨便看哪篇不順眼就可以提出進行判決。再者刪文並非處理爭議文章的唯一選項。
作者: caloric (能)   2017-08-01 15:16:00
是的,處理爭議文選項很多。上面提到看某篇文不好並非指不順眼,只是表達,開了先河,之後發生什麼,想再一次使用多數決刪,也非難事。
作者: addict615 (615)   2017-08-01 15:19:00
所以不太理解為什麼要把投票跟刪文綑綁一起討論?
作者: caloric (能)   2017-08-01 15:23:00
因為上面推文有些這樣的聲音,所以想表達個人的不贊同。
作者: addict615 (615)   2017-08-01 15:30:00
個人是覺得拆開來看比較好討論,是反對以多數決方式判決?還是反對刪文?如果是不贊同判決,希望只用推噓文就好。那就代表該文爭議與否可能當下無法定論,未定論就對文章噓文會不會使作者粉絲無法接受呢?而推噓文應該也不能完全排除被操弄的成分
作者: caloric (能)   2017-08-01 15:47:00
覺得能刪文的只有作者。所以反對以多數決決定刪文。選項可以多些其他,我隨便舉例:收精華爭議區/在標題內文作記號之類的,所以a版友整理的爭議文存廢的選擇題,剔除刪文選項後的多數決,我不反對。
作者: addict615 (615)   2017-08-01 15:54:00
好喔回去再新增整理文的選項
作者: caloric (能)   2017-08-01 15:56:00
謝謝你的整理付出!!
作者: addict615 (615)   2017-08-01 16:03:00
也謝謝c大突破在選項設立的盲區
作者: GREATID (好低)   2017-08-01 19:16:00
....驚訝 想到同一個故事 不過幫推回錯篇哈哈哈 請忽略
作者: isnicefor (stacy)   2017-08-05 21:21:00
五年前的出走潮 那時我就在板上 其實滿無奈地
作者: xileh (太極)   2017-08-14 15:51:00
支持3 這樣才有軌跡可循 列爭議而不是直斷抄襲可避免訴訟
作者: pinba (烏龜慢爬)   2017-08-18 18:38:00
支持把文章留在板上不刪,以留下證據。另支持精華區中將事件經過收錄成一區,便於有意願深入了解的板友了解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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