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傻

作者: happykyoko (青年癡呆症)   2017-05-16 12:31:26
那年,他哭著下跪,對我說對不起,對不起他迫於爸媽的壓力必須結婚。
他抱著我哭著說他愛我,可是他不得已。
因為我愛他,因為相信他愛我,那年,我成為他婚姻的小三。
我想,反正同性戀不能結婚,所以我可以不在乎他的配偶欄位置是否有誰進駐。
我想,反正我不求什麼,只要他愛我,就算他能給我的只是陪伴老婆的剩餘時間,我也滿
足。
我以為我大度,我以為他愛我,我以為只要有愛就可以了。
那年的我,
傻得可憐。
又一個那年,他的太太大著肚子衝進了房間抓姦。
他的太太抓得我的臉,抓著我的髮,聲嘶力竭的大罵。
我看見他,哭著下跪,哭著抱著太太說對不起,那樣的畫面,多麼熟悉。
我不知道,我是為了什麼哭。
那年,他的太太心情起伏過大早產,生下不足兩公斤的早產兒,而她,產後憂鬱症。
那年,我被控告通姦,並且被民事訴訟求償300萬。
而他,為了求的自己那紙通姦撤告的和解書,為了讓他們家的長孫是他的姓氏,在法庭上
承認通姦行為。
他說,都是我不願分手,都是我執意糾纏,而他,只是心軟逼不得已。
在法庭上,我不知道,我是為了什麼哭。
那年的我,
傻得可以。
那年,刑事法院宣讀同性性行為於法律上不屬於通姦行為,我,無罪。
那年,民事法院,宣判我須賠償原告80萬元。
而他,始終無罪。
用80萬看清一段愛情,值得。
我,沒有哭。
只是......
愛情,太痛了;我,太傻了。
或許,我不適合再愛了.............
作者: a29213012 (蛋糕在空中)   2017-05-16 12:34:00
嗚嗚你好傻,怎麼可以不填呢?填了就甜了!
作者: lamer (Los Blancos)   2017-05-16 12:39:00
前任好渣……=皿=
作者: naminono (諾諾)   2017-05-16 20:39:00
虐虐推 最喜歡虐文了~
作者: juailag (JUL)   2017-05-17 00:45:00
文案沒有沒關係,填坑時補完他就好了(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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