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想請問這個問題
我明年3月跟8月要去兩次巴黎
3月會待12天(中間打算搭歐洲之星去倫敦 再從伯明罕搭飛機回巴黎) 8月會待6天
預計是搭長榮
不過8月的機票真的很貴 無聊試了一下兩趟交叉訂的話 比原本訂3月來回 8月來回 便宜大
概17000
也就是說
A 去程:3月台北-巴黎 回程:8月巴黎-台北
B 去程:3月巴黎-台北 回程:8月台北-巴黎
這樣訂法
請問如果有機票可證明會出境不停留超過90天 是否就可以照這種方法訂票?!
沒有旅遊簽證的問題
先使用A訂單的去程 再用B訂單的去程 再用B訂單的回程 再用A訂單的回程 這樣航空公
司是否可以?
以上問題 希望有人解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