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zz8931 (宅男)》之銘言:
: 本次事故「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發現」:
: 事故航機飛航組員未遵守華信航空航務手冊規定,於航機進場能見度不符合副駕駛員
: 操控落地標準條件下,由副駕駛員操控航機進場落地。
此講法很存疑,
這個副駕駛是違反他們公司規定沒錯, 但和事故本身有因果關係? 有關聯性?
這就像車禍發生後, 指責駕駛沒用安全帶、穿拖鞋、違反交通規則一樣。
: 操控駕駛員在解除航機自動駕駛改以手動進場操控過程中,航機持續向左偏離跑道中
: 心線,操控駕駛員未能掌控航機橫向控制,將航機修正回跑道中心線。
整個報告一直在講落地前開始偏離中心線,
但這個機場根本沒中心線燈, 也沒有落地區燈.
(Runway centerline light、 Touchdown zone light ),
查了一下,發現它的approaching light 才ALSF-1, 當天的flash 還是壞的。
以今天的資訊為證, 107年8月22日的日落時間應在下午6點半左右, 下午7點時已經全黑,
當天又下雨,
我看不懂報告一直在講偏離中心線多少公尺是什麼意思。
應該連翅膀有沒有平都不是很確認吧。
: 協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並與其合作,參考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研擬設置臺中機
: 場跑道中心線燈。
「協調」、「參考」、「研擬」,
真客氣。 我以為我在看什麼公文。
我的經驗是你沒有幹爆它,公務員就歸檔存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