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空服若要第二階段罷工 勞動局:考慮合法性

作者: sammyegg (sammyegg)   2019-06-29 22:17:42
※ 引述《nyrnu (豬年行大運)》之銘言:
: [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新聞日期]
: [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837433
: 看來工會預估可能無法進行第二階段(下一個10天)的罷工,
: 所以以切結書扣在手上保管,作為談判籌碼.
: 屆時空服員就算不得不回去報到,也以三寶不在手上為理由,還是無法執勤.
因為第二階段罷工並未進行投票當然也並未通過.
假定明天起(10天結束)
空服員不得不回來報到了.
然後長榮照常排班, 執勤前卻空服員卻三寶不在手上無法執勤.
這個責任是在長榮身上還是空服員身上?
看起來是空服員.
然後非法罷工即曠職, 曠職三天就可以開除.
長榮可以主張能幫忙的都做了, 拿不回三寶請你自己去告工會.
但你自己弄丟三寶我難道也不能算你曠職嗎?
看起來只能轉頭拗勞動部做有利解釋, 但條文明訂.
長榮如果硬到走司法, 這回好像已經走到了對罷工方非常非常不利的局面.
但這完全是工會不夠專業的緣故.
至少也是工會律師不夠專業的緣故.
怎麼會連這一點都不知道?
或者說知道了昨天卻不但未做預防措施反倒軟硬兼施洗腦會員
投下贊成「工會口中宣稱的資方方案」
然後今天卻沒把事情敲定也無法歸還三寶.
看樣子工會完全沒牌了, 只能訴諸長榮手下留情以及勞動部爸爸救我.
看到這裡只覺得工會真的很爛,搞一堆權謀的政治手段謀求自己利益卻又手法拙劣.
比較起來昨天郭小姐看起來義正辭嚴正派真誠多了
至少我看得出她真心不爽長榮, 立場堅持有理. (我超不爽我想罷工)
但工會很多時候讓人看起來跟空服員並不在同一艘船上.
(譬如說罷就罷, 而昨天想收就收.)
: ~~~~~~~~~~~~~~~~~~~~~~~~~~~~~~~~~~~~~~
: 長榮空服若繼續第二階段罷工 勞動局官員:考慮合法性
: 2019-06-29 14:44
: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職業空服員工會今天中午進行第二階段罷工投票,工會
: 想視結果作為是否罷工依據,但勞動局官員警告,由於職業工會的罷工規定,是每次罷工
: 投票可取得10天的罷工權,因此第二階段罷工投票若要獲得罷工權,仍要全體會員過半同
: 意,目前工會會員為3267人,必須要有過半、1634票同意罷工,若未達該門檻即使贊成罷
: 工佔多數仍無法取得合法罷工權,屆時資方若祭出「曠職」手段,對員工非常不利。
: 桃園市職業空服員工會今天中午進行第二階段罷工投票,目前正進行開票。(記者簡榮豐
: 攝)
: 勞動局官員表示,由於罷工權認定屬於勞動部,地方勞動局已經將可能發生狀況向勞動部
: 反映,若罷工真的進入第二階段,還是要考慮合法性。
: 勞動局官員說,投票的內容是「同意停止罷工」或「同意繼續罷工」兩種選項,若同意停
: 止罷工佔多數,罷工則自然停止,事後又簽訂團體協約,皆大歡喜,也沒有過半不過半問
: 題;若同意繼續罷工佔多數,就要考量是否過半,若未過半則未取得合法罷工權,若持續
: 罷工,就要考量是否會面臨資方曠職問題。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2:18:00
這個好像沒有法源基礎...這只是職業內部工會的「規定」講難聽點他明天反悔把工會規定修改掉也可以啊所以應該是官員講錯
作者: casamia (祝我好運)   2019-06-29 22:19:00
我也覺得是這樣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2:19:00
次長講的才是對的 罷工是沒有退場機制的
作者: xbearboy   2019-06-29 22:20:00
問題是會員投票當下的認知是甚麼,10天一投還是工會退場
作者: agario (Agar.io)   2019-06-29 22:21:00
可能除了規定以外,還要看當初罷工投票裡頭有沒有寫10天
作者: xbearboy   2019-06-29 22:21:00
片面修改定型化契約都有問題了,這種東西能這樣搞?
作者: agario (Agar.io)   2019-06-29 22:22:00
對的就跟 xbearboy 說的一樣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6-29 22:22:00
我是覺得 10 天太短,應該至少兩週才比較適合..
作者: xbearboy   2019-06-29 22:22:00
10天就工會自己宣傳的......
作者: a5480277 (tk)   2019-06-29 22:24:00
給gn 比較好奇 工會能夠不經會員同意 亂改規定嗎
作者: me410 (aaaaa)   2019-06-29 22:24:00
只要不違法,工員跟法院都會認同這種內規.
作者: lml99 ( )   2019-06-29 22:24:00
回不去了,自己都先勸降收東西了,要再戰只會更多人跳船
作者: a5480277 (tk)   2019-06-29 22:25:00
如果不能 那這10天是當初寫的 不大可能沒效吧
作者: me410 (aaaaa)   2019-06-29 22:25:00
亂改就等著被人告背信.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9-06-29 22:25:00
不過會員如果不同意工會的意見的話,就自己跑回去上班就好了工會也不能強制你罷工
作者: agario (Agar.io)   2019-06-29 22:25:00
樓上:可是沒三寶阿
作者: lml99 ( )   2019-06-29 22:26:00
經過這波,剩下的人誇張的少了還要談什麼
作者: borriss (松)   2019-06-29 22:26:00
簽了就無限授權了(X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9-06-29 22:26:00
自己再去報失申請補辦就好了吧?
作者: a5480277 (tk)   2019-06-29 22:27:00
那個切結書 還說不准補辦阿 科科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2:27:00
重點是法律的「底線」吧 規定畢竟只是「規定」而已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9-06-29 22:27:00
我是不信工會會對會員提告之類的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2:28:00
講難聽點 工會自己違反自己設立的規定 又如何?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9-06-29 22:28:00
而且那個切結書真的合法嗎
作者: me410 (aaaaa)   2019-06-29 22:28:00
簽了反悔也趕快去辦三寶吧,說真的再去求長榮應該還會收
作者: xbearboy   2019-06-29 22:28:00
如果不退場就交由勞動不判定合不合法阿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2:29:00
搞到這種層級 還是法律的位階更高
作者: yuasa (XD)   2019-06-29 22:29:00
簽切結書的人現在應該很想死吧
作者: xbearboy   2019-06-29 22:29:00
所以多拉幾個一起死(X
作者: toromeow ( )   2019-06-29 22:30:00
簡單來說 每10天投票的東西根本沒法律約束
作者: me410 (aaaaa)   2019-06-29 22:30:00
簽了還有解救事出來哭訴被工會賣了的經過,然後知無不言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2:30:00
那個切結書唬人用的啦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9-06-29 22:31:00
自己去補辦就好了啦,哪有時間演戲
作者: Feuerbach (費爾巴哈)   2019-06-29 22:31:00
罷工確實沒有時間限制 10天是工會內規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2:31:00
我如果簽了切結書還是申請補辦 工會能怎樣 告我? 我違法哪條法律?用哪條告?罰則是什麼?
作者: me410 (aaaaa)   2019-06-29 22:31:00
假如長榮找變結者故意簽再告工會就很有趣了
作者: a5480277 (tk)   2019-06-29 22:32:00
我有個問題 就算是已經放棄罷工的 也還是工會成員阿
作者: borriss (松)   2019-06-29 22:33:00
看授權10天會不會影響權利嗎(X
作者: a5480277 (tk)   2019-06-29 22:33:00
憑什麼想要罷工的 能夠無視這些放棄罷工的如果現在已經變節的工會成員 想要反制工會 有可能嗎假設已經放棄罷工的都過半了 那工會還能代表誰?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2:34:00
那個切結書就是唬不懂的人用的啦罷工是罷工 三寶是三寶罷工者隨時能終止罷工回去上班但是一旦回去上班就會被認定「終止罷工」
作者: impose (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2019-06-29 22:36:00
會員已經藉由投票表示新的意願了
作者: me410 (aaaaa)   2019-06-29 22:36:00
要反制罷工超簡單的,1部投票,2投反對票,3任何訴求都說好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2:36:00
現在已經變節的罷工者就不鳥工會直接回去找長榮上班是最快的方法
作者: me410 (aaaaa)   2019-06-29 22:37:00
長榮要完工會找這些人回去亂就很有趣了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2:37:00
至於三寶被扣押有兩種方法 一種是告工會 一種是申辦新的
作者: me410 (aaaaa)   2019-06-29 22:38:00
其實故意去簽然後再去辦新的很有趣,
作者: xbearboy   2019-06-29 22:38:00
只要找到投同意的票出來主張工會無法代為行使罷工同意的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2:38:00
那個切結書沒什麼鳥用 工會敢告會員嗎? 我才不信
作者: a5480277 (tk)   2019-06-29 22:39:00
給gn 如果有8成以上的都回去上班了 剩下2成還能罷工嗎?
作者: xbearboy   2019-06-29 22:39:00
的權利,這樣是否能主張延長罷工不合法要求重新投票?
作者: me410 (aaaaa)   2019-06-29 22:39:00
所以說下午不敢公布票數啊
作者: onomedu (edu)   2019-06-29 22:55:00
章程要會員大會才可以改,內規隨時都可改
作者: juliantin0 (酷拉利)   2019-06-29 23:10:00
怎麼一堆人這麼沒法律常識 你跟自己約定一天打電動不能超過3小時 不然罰100塊 今天你違反了 隔壁小明能要求你交出100塊嗎?這麼簡單的道理也不懂 可憐
作者: Orisinal (http://orisinal.com)   2019-06-29 23:11:00
簡單說 你們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還斬得很爽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16:00
跟幾成回去無關吧只要拿到罷工許可 1000人裡回去999人 剩一個人他還是可以無限期罷工 理論上就是這樣罷工是沒有退場機制的
作者: tonysd (Keep going)   2019-06-29 23:19:00
如果工會內部有約束 那就未必可以無限罷工內部章程約束並不違背母法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20:00
法律是很保障罷工者的所以這個內部約束算不算數要勞動部說了算..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9-06-29 23:25:00
怎麼又一個覺得要勞動部說了算的你自己定的內規是不違法的 你自己亂搞也不是勞動部出來而是不爽的人可以去法院對告看民法契約 不是勞動部吧
作者: tsaicom (tsaicom)   2019-06-29 23:26:00
工會到勞動部申請罷工權有寫10天投一次票決定嗎?有工會法務怎麼都沒出來說明
作者: Yelich (耶律齊)   2019-06-29 23:27:00
明天等著看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30:00
看不懂 這干民法什麼事情讓我們來看看議題在哪裡 議題在「罷工是否合法」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9-06-29 23:31:00
你自己定的內規是工會跟會員的契約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31:00
很顯然「罷工是否合法」的解釋權在勞動部手上,所以當然是勞動部說了算
作者: Ashare (老來多健忘)   2019-06-29 23:31:00
澄清:關於此篇自由時報報導,已向工會律師確認,報導謠傳之事並無任何法源依據,工會一旦經過首次罷工投票取得合法罷工權後,從罷工開始至結束時間,皆以工會正式宣部罷工結束時為主,現行法規並無「每次罷工投票可取得10天的罷工」一説之限制,故無違法之虞。剛剛收到這樣訊息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9-06-29 23:32:00
你們自己內規有衝突是自己用民法契約解決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32:00
我知道這內規是合法的啊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33:00
但工會翻臉不認帳內規又怎樣呢?工會成員打民法嗎 當然不可能啊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9-06-29 23:34:00
工會成員當然可以告民法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34:00
工會成員與其花時間打民法 他乾脆直接退工會回華航比較快
作者: tonysd (Keep going)   2019-06-29 23:34:00
長榮記曠職(因違反工會規定)->解職 被解職空服員提告長榮
作者: GoBabyYA (ya baby)   2019-06-29 23:34:00
應該還是可以繼續罷工,但剩下多少罷工會員才是重點,人數不足以影響運能,公司就能完全放生,連團協都不用簽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9-06-29 23:35:00
那也是成員跟工會之間的事情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35:00
我才不信工會成員會告這個..XD
作者: tonysd (Keep going)   2019-06-29 23:35:00
法院根據工會內規判是否違法 大概是這樣
作者: GoBabyYA (ya baby)   2019-06-29 23:35:00
畢竟是內部規定沒有強制力,勞動部也不想管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9-06-29 23:36:00
他會一直合法 照法律就是這樣但是工會成員如果出來挑戰 你10天投票說要解散不解散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37:00
畢竟法律沒有規定罷工要有退場機制 像現在工會翻臉不理規定你也不能拿他怎樣啊 除非像k講的工會成員打契約訴訟告工會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9-06-29 23:37:00
那就是工會與成員之間的糾紛 成員可以主張幹部違反契約
作者: tonysd (Keep going)   2019-06-29 23:37:00
了解 所以長榮也不能以工會規章作為違法罷工理由解聘嗎?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38:00
對 長榮不能隨便解僱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9-06-29 23:39:00
長榮也沒權利說工會規章怎樣所以解聘人的那都是工會成員與工會之間的爭執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39:00
解僱了長榮麻煩就大了 被解僱者可以打非法解僱然後打僱傭關係存在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9-06-29 23:40:00
基本上長榮大概也不會這樣幹 只有十八金釵刻意曠職因為在罷工宣告時間之前 所以安心上路...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43:00
刻意曠職還要三天才能解僱勒沒這麼簡單ㄌㄚ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9-06-29 23:44:00
我也沒說解雇 但是要吃懲罰免不了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9-06-29 23:44:00
而且還得連續三天曠職才能解僱 解僱沒這麼容易啦..勞方只要熟知勞基法就能讓資方很頭痛了
作者: mars0822 (戀上與妳共度的那片星空)   2019-06-29 23:48:00
撐到最後的,應該回去都是些屎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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