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底搭乘阿聯酋從台灣飛英國曼徹斯特,中間在杜拜轉機。
杜拜段因為當地氣候因素無法在杜拜降落, 只好降落在另一個地方(Muscat),等了一段時
間, 才又原機飛回杜拜, 但回杜拜時, 我第二段該飛往曼徹斯特的班機早就飛走了。
後來阿聯酋讓我住在過境飯店到隔天, 再搭乘另一班航班飛往英國。
坐我隔壁的導遊跟我說我可能能申請歐盟EC261條款的賠償。
剛上網看了一輪還是不太懂自己的情況到底是否符合賠償條件。
有估狗看到有人說, 只要是歐盟國起飛的都試用於條款;如果是非歐盟國起飛, 搭乘的航
空公司必須是歐盟國才行。
所以阿聯酋能申請嗎?
我的情況是否符合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