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禁秋後算帳條款卡關 工會密室討論逾1小時

作者: JasonC1985 (傑森C)   2019-02-14 15:16:33
禁止秋後算帳條款卡關 機師工會密室討論逾1小時
2019-02-14 14:44:13
華航與機師工會今( 14 )日上午針對「副駕駛升訓制度透明化及保障國籍機師工作權」
達成共識,下午 1 點討論第 3 條訴求「禁止對工會會員施壓、脅迫、秋後算帳」,不過
一開始雙方歧見甚大,華航甚至直言無法接受機師工會提出的方案,協商不到 20 分就再
度休息,分別回到休息室討論已逾 1 小時。
第 3 條訴求「禁止對工會會員施壓、脅迫、秋後算帳」,機師工會分別提出 4 項方案,
但是在第 1 項,公司及代表行使管理權限之人,不得以違反 2018 年勞資雙方所簽訂之
任何協議為由,亦不得以此罷工資方所受損害為由,對工會成員請求損害賠償或提出任何
訴訟行為。若公司及代表行使管理權限之人違反者,公司應就每次之為反,對工會支付相
當於其請求金額之懲罰性違約金。勞資雙方歧見甚大,華航甚至直言無法接受機師工會提
出的方案。
華航表示,工會法第 35 條及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55 條,就有保障員工罷工權,若工會認
為這次是合法罷工,公司就不會對會員秋後算賬。但工會訴求中提出限制自然人權利行使
、未定數字的懲罰性違約金,現場代表無法代表公司放棄所有權利,甚至還需要召開臨時
董事會決議。勞動部次長劉士豪甚至直言,就算召開董事會,這些訴求也不一定能通過。
由於雙方歧見甚大,下午協商不到 20 分鐘,王國材建議雙方攜回再議,機師工會代表即
進入休息室討論,但截至下午 2 點 30 分已神隱逾 1 小時,華航勞資協商再度卡關。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0214/3224846/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9-02-14 15:22:00
現在形勢只能跪求資方刀下留人別趕盡殺絕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15:24:00
這裡才是重點資方一邊喊缺人喊成本高,一邊對工會成員吉吉吉,也非第一次。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9-02-14 15:31:00
正常吧跟 談判的終究是人 你搞人家當然要討回來
作者: JasonC1985 (傑森C)   2019-02-14 15:31:00
反正是合法罷工 又何必擔心這麼多呢?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15:33:00
感覺像是平常習慣在握手言和後背刺,現在叫你把刀子收起來,你說要董事會決定,這...
作者: cyclohexane (Xuan)   2019-02-14 15:33:00
華航代表也是勞方 本來就不能決定這個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15:34:00
合法罷工一樣可以吉啊,就是走起訴流程走訴訟程序讓你不要不要的。
作者: JasonC1985 (傑森C)   2019-02-14 15:35:00
如果罷工一切合法 資方也告不贏吧 難道.....不得以此罷工資方所受損害為由提起訴訟 的確很多餘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15:37:00
這在勞資談判中就是剛好。
作者: cyclohexane (Xuan)   2019-02-14 15:38:00
公司及代表行使管理權限之人,不得以違反 2018 年勞資雙方所簽訂之任何協議為由, 工會也知道自己違約了喔 哈哈
作者: chdc ( )   2019-02-14 15:38:00
告不贏可是可以拖很長讓你精疲力盡啊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15:40:00
「以XXX為由提起訴訟」訴訟總要找個理由吧?
作者: sammy98 (軍)   2019-02-14 15:41:00
除非2018簽的不算 這次就是合法... 如何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9-02-14 15:44:00
簡單啊 既然自認合法 那就加個但書 "若本次罷工最終裁定為非法罷工,則本條失效" 看看工會同不同意?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15:47:00
那變成還是一樣要給人秋後算賬背刺一下走訴訟啊,工會應該不像你們這麼自虐吧XD罷工合法與否這個之前就吵過了,基本上就是華航資方針對2018協議反悔在先。
作者: iwnat (iwnat)   2019-02-14 15:50:00
自認合法的話 有啥好怕的 吉起來~~~~~~~~~~~
作者: cyclohexane (Xuan)   2019-02-14 15:53:00
協議說一年 時間到了嗎?
作者: s6525480   2019-02-14 15:54:00
大公司養法務有用 平常小商家小錢花花掛個律師顧問也一樣
作者: fman (fman)   2019-02-14 15:57:00
要討論的是「施壓、脅迫、秋後算帳」具體範圍是什麼吧,如果法律寫成那樣一定被罵死
作者: bruce0626 (小豬哥)   2019-02-14 15:59:00
如果合法工會幹嘛怕,不合法所以才怕
作者: sammy98 (軍)   2019-02-14 16:02:00
還好吧3.8億600位機師平分也不過少一個半月薪水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2-14 16:05:00
慘,工會代表在這個議題上被玩慘了;難怪華航代表要晚點再談
作者: cyclohexane (Xuan)   2019-02-14 16:05:00
加上商譽損失30億的話也才一年年薪 還賠得起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16:06:00
商譽損失多少這個也不是自己亂喊的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2-14 16:08:00
恐怕就是預見會有這種情況想要早點結束才想要變更議題順序..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2-14 16:08:00
訴訟通常本來就不是總經理可以全權決定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9-02-14 16:09:00
萬一被裁定非法罷工 就算華航不告 受害旅客能不能告工會求償?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2-14 16:11:00
為什麼合法罷工還要怕被告 台灣悲歌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16:12:00
為什麼合法罷工還要給你告?
作者: sammy98 (軍)   2019-02-14 16:13:00
工會拿明朝的劍 砍清朝的官 ....你說合法.....嗯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2-14 16:14:00
合法罷工華航 了社會大眾就會出來聲援了 2020也不用選了 民進黨狀告合法罷工的勞工 可以嘴多久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2-14 16:15:00
【合法】只能保障自己訴訟打得贏,要不要告則是對方的權益..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2-14 16:15:00
現在是不是怕合法性不足啊?華航這種公股 告合法罷工的勞團 等於政府 人民 到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2-14 16:16:00
不過從兩次直播的內容來看,我真的不知道工會方的律師是在做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2-14 16:17:00
到時候風向一定一面倒啦 別怕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2-14 16:17:00
什麼,工會成員談判的技巧又不足,結果一直播就被看破手腳了另外很明顯的是工會成員內部橫向溝通做得實在是不好,誰要主打什麼議題都沒有分好,上場了就是你一言我一語火力都分散了
作者: sammy98 (軍)   2019-02-14 16:19:00
工會的律師還是顧問 講話太衝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2-14 16:20:00
更別說一些成員很愛自己叉開話題,結果又是講講後沒結論..唉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16:21:00
我看直播是覺得還好,又不是選舉辯論會要搞得漂漂亮亮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2-14 16:21:00
不是工會太差 是上市公司主管都不會是塑膠
作者: bear1414 (story)   2019-02-14 16:22:00
今天公會比較聚焦發言 昨天工會真的是多頭馬車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2-14 16:22:00
歷練跟能力都不是幻想中的空降肥貓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9-02-14 16:22:00
果然什麼錢請到什麼人
作者: sammy98 (軍)   2019-02-14 16:22:00
工會的顧問 竟然槓上不代表資方或勞方的主席......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2-14 16:23:00
華航肥貓在董事會裡
作者: zzh1014 (童言無忌)   2019-02-14 16:23:00
華航是上市櫃公司,如果非法損害股東權益就該告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9-02-14 16:23:00
光口條就差很多 至少稱呼對方時不會太衝 幾乎都叫工會顧問 大律師XDDhttps://i.imgur.com/2pLxNFZ.png 超無奈XDDD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2-14 16:26:00
這兩天我有看到三個在政論節目上的代表的表現都還可以呀,可是卻沒有看到在會場裡發言?..是人不在還是權限不夠談判?..華航代表的表現也是遠遠超出我想像中肥貓們該有的樣子..(笑
作者: bear1414 (story)   2019-02-14 16:29:00
現在是在等公會?還是華航?還是雙方都還沒準備好?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9-02-14 16:29:00
一個上公視是企業工會理事長等工會啊剛記者有出來講一下企業工會和機師工會不一樣 所以他不能到這場
作者: bear1414 (story)   2019-02-14 16:31:00
感謝說明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9-02-14 16:36:00
要開始囉
作者: coolfish1103 (Fish)   2019-02-14 16:59:00
合法罷工不需要怕被告,告也不是秋後算帳,是即刻。
作者: cppwu (肩膀痠痛 ..)   2019-02-14 17:06:00
管理層簽無條件放棄訴訟權,就有被股東控訴背信罪的危險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2-14 17:08:00
談判最煩的就是對方的出席代表沒辦法做決定,遇到這種情況通常是請對方能做主的人出席再來談;可是偏偏華航在這方面能做主的人不可能來,所以一開始華航的代表就在提醒這點,希望把這個議題的順序往後延,結果工會的律師應該明知道這點,卻還堅持要先談完這個議題後再來說,我真的不知道他在想什麼..所以我前面說工會代表在這個議題上被玩死了,今天踩得那麼硬
作者: loveroll (ロール)   2019-02-14 17:12:00
因為後面還有個更大的撤換高層..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2-14 17:12:00
導致今天根本沒有開到什麼會,如果下次開會又同意變更議題順序,那只會變成示弱更讓人看破手腳,加油呀工會方代表們..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2-14 17:14:00
我覺得既然要罷工 就要有承擔後果的決心訴訟權是釐清這次罷工是否合法的手段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15:00
在台灣合法罷工不需要怕被告? 整天拖你進法院就飽了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2-14 17:17:00
合法罷工也會被告啊 一般人無罪也會被告但這是法律賦予的權益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2-14 17:17:00
合法罷工還被告 2020一定不用選
作者: cppwu (肩膀痠痛 ..)   2019-02-14 17:18:00
後面那個更大的訴求就是擺明不想協商,已經不是牽涉公司治理而是介入經營了,光公司法來說就會踩線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18:00
台灣對工會/罷工的法律保護不足根本是常識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2-14 17:19:00
看看大義凜然的飛安罷工能不能獲得法官的認同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19:00
國外雇主試試罷工後告工會成員看看還獲得法官的認同咧
作者: Rinehot   2019-02-14 17:19:00
職業工會對單一企業人事案下指導棋 只有我覺得怪怪的嗎?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20:00
中間訴求爛的可以 要嘛工會沒聽顧問的 要嘛顧問...
作者: Rinehot   2019-02-14 17:21:00
這樣不就變成可以透過職業工會影響競爭對手的人事案?
作者: cppwu (肩膀痠痛 ..)   2019-02-14 17:21:00
罷工訴求怎麼能高於公司法位階 想也知道這個在法務面上就是不可行
作者: coolfish1103 (Fish)   2019-02-14 17:22:00
倒果為因,誰上法院不會麻煩的?坦蕩蕩就不用怕...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2-14 17:22:00
國外有違反團協罷工嗎?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22:00
在很多國家 打壓工會的動作本身就是罷工的理由
作者: coolfish1103 (Fish)   2019-02-14 17:23:00
要管到人事機師工會還是直接去開一間公司比較快 XD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2-14 17:23:00
打壓工會跟訴訟是兩回事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23:00
拖工會幹部上法院本身就會被視為打壓行為
作者: coolfish1103 (Fish)   2019-02-14 17:24:00
打壓工會跟告工會違法罷工根本兩回事,不要混著講。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2-14 17:24:00
我告你難道就是打壓你 訴訟只是爭取權益的手段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24:00
自己看最後一大段"工會幹部的任務並不是打訴訟"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2-14 17:25:00
難怪開除工會理事長也被說是報復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25:00
像是不當勞動裁決制度也非必需 事實上都是削弱的手段"好喔我交會費,然後你們工會幹部要好好去罷工喔""工會幹部如果被打壓,就會去法院那邊打訴訟"台灣的狀況是這樣, 就知道先天條件就完全不一樣
作者: Rinehot   2019-02-14 17:26:00
以後長榮派出大量資方機師進入機師工會發動罷工 要求華航賣給長榮 這樣可行嗎?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2-14 17:26:00
o樣說 乾脆賜工會會員黃馬褂好了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27:00
很多先進國家的工會確實是這樣 敢整工會幹部試試看嘛
作者: treesheep (披著樹皮的羊)   2019-02-14 17:27:00
翻譯:我不能不追殺你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2-14 17:28:00
只要罷工好處(不管合不合法) 對法律全然無視
作者: Rinehot   2019-02-14 17:28:00
酒測不過一翻兩瞪眼的事 談什麼整不整 乾脆扛酒上去喝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28:00
我不是說酒測 是指拖工會幹部上法院這件事 華航沒幹過?劉惠宗不就是很好的例子 不是自己人上去就整啊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2-14 17:30:00
再說一次 也許訴訟對個人而言是麻煩事 但這是法定權益沒有理由叫人預先拋棄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31:00
https://bit.ly/2DHUn3A奇怪剛才沒貼到連結台灣的資方現在根本常態性把工會拖進法院當成控制手段好棒的法定權益是吧?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9-02-14 17:33:00
推D大
作者: Rinehot   2019-02-14 17:33:00
如果今天沒發生某人的事情 你這樣講大家一定挺 可惜事情不是這樣 更糟糕的是去年夾了一拖拉庫莫名其妙的要求
作者: JasonC1985 (傑森C)   2019-02-14 17:34:00
如果真的有不合法的地方 又為什麼不能提告呢?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35:00
這漏了一件事 沒有不合法的地方一樣可以提告只要花的起錢就可以做, 哪邊有錢還用考慮?
作者: Rinehot   2019-02-14 17:36:00
這種大事情 告不告決定權在股東 董事長都不一定有權決定...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36:00
實際發生過的事情是工會在法院裡把錢都花完了
作者: coolfish1103 (Fish)   2019-02-14 17:36:00
合不合法是法院說了算,不然要訴訟權幹什麼...?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37:00
現在的制度好棒是吧?
作者: cyclohexane (Xuan)   2019-02-14 17:37:00
個人覺得華航說能作主的人沒來已經再給台階下了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38:00
其實這次沒談成也不是壞事 或許是法律再往前走的好機會
作者: cyclohexane (Xuan)   2019-02-14 17:38:00
她大可直接說這點我不同意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9-02-14 17:38:00
作者: coolfish1103 (Fish)   2019-02-14 17:38:00
華航其實給了不少台階下,可是工會好像看不懂...?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39:00
工會顧問就不提了... 應該沒人看的懂他想幹嘛
作者: andi0524 (安格)   2019-02-14 17:39:00
股東一定要求告的啊~~ 罷工讓華航損失多少
作者: JasonC1985 (傑森C)   2019-02-14 17:40:00
是啊 就像這次沒預告期 或許也是法律往前走的機會來了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40:00
... 罷工本身一定告不成的 得另外開戰場很好啊 要預告期就拿東西來換嘛 看看換不換的起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9-02-14 17:41:00
畢竟台灣罷工有條件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7:41:00
所以會提這條其實有它的道理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9-02-14 17:43:00
不可能啦,是我就開 D Day乖乖回來的都好說話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9-02-14 17:47:00
他提出的條文含糊不清要怎麼答應?這答應了才是空口說白話
作者: nyanter (裂行者)   2019-02-14 17:51:00
一碼歸一碼,要修法讓工運進步(?)那去立法院戰工會決定發動罷工的當下理應想清楚代價與風險了,而不是寄望對手的慈悲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9-02-14 17:52:00
問題是 今天這又不是企業工會? 企業工會受保障就算了 憑什麼A公司不能告造成公司損失的B公司任職的職業工會幹部?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17:58:00
有疑慮的可以去研究一下工會法
作者: kilolima (kisawakaB1)   2019-02-14 18:06:00
樓樓上秀下限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9-02-14 18:29:00
工會法35條保障雇員不受雇主或其代表影響 問題是非雇員呢?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18:35:00
問你自己啊。法條寫"勞工",工會法施行細則第八章第30條也是寫勞工。還甚麼非雇員咧。
作者: zjk4451 (紅襪)   2019-02-14 18:47:00
支持開除
作者: myai3 (dc)   2019-02-14 18:49:00
趕快停止罷工吧 都不知道多少旅客轉去他航了 很多廠商也都直接表明盡量不要訂華航了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8:53:00
提出這條不就是不要寄望對手的慈悲嗎?還發動罷工的當下理應想清楚代價與風險咧還是工會和罷工是資方賞賜的權利?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2-14 18:58:00
有任何行為之前考慮代價和風險不是常識嗎 難道都沒有評估過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9:07:00
就是評估過才提這條款啊 拿這點批評根本本末倒置嘛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19:08:00
聽起來罷工好像要先經過全國公投然後再挑個吉日擲筊請示神明。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2-14 19:12:00
看樓上提的情況 確實不適合罷工 因為完全沒有自己評估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9-02-14 19:16:00
去年機師工會投票結束後有自己說會宣布預告期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9:16:00
在哪個工會制度正常的國家 有雇主敢這樣玩的?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19:17:00
台灣就是有前例 才會變成這樣 現在在講預告期有啥用?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9-02-14 19:19:00
https://goo.gl/hb8ojs工會回應,一定會給大家足夠的時間準備,但這是工會的的善意,非法定義務。當初自己講的話 最後反悔 大家沒無法說什麼
作者: suomi1207 (Suomi)   2019-02-14 19:30:00
合法罷工還告真的是悲劇
作者: kenlan (kenlan )   2019-02-14 19:39:00
合法 不成的別怕
作者: nyanter (裂行者)   2019-02-14 19:58:00
密室協商了...情人節不該是吃湯圓啊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20:04:00
其實這種事情本來就應該是密室協商 否則會有法律爭議例如談判過程如果有涉及公司機密的資料 能不能揭露在密室裡可以自由拿出來 但是直播很可能會吃官司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9-02-14 20:12:00
在密室裡就可以把華航機密揭露給長榮員工看不會吃官司 因為公司不得告工會成員的意思?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20:15:00
如果身份是工會代表應該可以 至少法律上是有保障的不然律師不是員工也不能看資料 要怎麼提出建議?所以有勞權律師認為解釋職業工會能發動罷工是邪魔外道當初勞動部可能是為了減輕自己的政治壓力才做的
作者: asd823 (Jason)   2019-02-14 20:20:00
正常來說敏感的資料是要簽NDA啦…
作者: pegaso (blue_sky)   2019-02-14 20:21:00
是否合法跟提告訴訟權本來就是兩馬子事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20:22:00
在沒有法律保障的狀況下 把放棄訴訟權做為條件算是合理只是這個要求需要層級很高 的確可能不是談判代表能做主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9-02-14 20:24:00
照鳥大說法 即使工會違反營業秘密法也不能告?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20:33:00
知道也不能外洩啊... 工會自己知道不應該有事
作者: kuter (卡特)   2019-02-14 21:46:00
不是有的人一直靠要直播嗎 這一小時就沒意見?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4 22:45:00
嗯,發現自己誤解法條了就改問營業秘密法...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9-02-14 23:13:00
工會法的行為人要是該勞工的雇主 保障勞工不受雇主的不利行為 請問當行為人非該勞工的雇主時仍能適用該法?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9-02-14 23:52:00
所以談判過程直播在法律上真的不合理啊~ 是有風險的後來可能三方都發現了 所以才會有密室會議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9-02-14 23:59:00
感謝鳥大解惑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5 00:11:00
當行為人非該勞工的雇主時仍能適用該法? 當然啊啊不過工會法本來就沒有甚麼行為人來人去的。來,工會法第6條,職業工會: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9-02-15 00:21:00
35條第一行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 不得有下列行為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2-15 00:25:00
再來呢?下列行為寫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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