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全國學治會」可以做什麼?

作者: wjscout (風雲)   2007-04-07 23:21:18
由於整體社會風氣的轉變,普遍學生對校內外公共事務的參與度日漸低落,國內各
大專校院的學生自治,也已走到了一個發展的瓶頸。為了尋求資源的整合與力量的團結,
一群來自全國各校有理想、有熱忱的學生自治伙伴,在近日發起連署,決定正式成立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學生自治發展聯合會」,在此姑且簡稱為「全國學治會」。
相信大家對這個議題的第一個反應,成立這個團體的目的是為什麼?簡單來說,
「全國學治會」的宗旨由小而大可以分為下列四個層面:
一、建立全國學生自治的交流平台,整合全國學生自治的資源與共識。
二、協助推動全國各大專校院學生自治的整體向上提昇與永續發展。
三、爭取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的權益與福利。
四、提出青年對國家社會改革與發展的建言。
前兩個層面是當前最迫切需要做的,而後兩個層面則是「全國學治會」未來的願景。
接下來的第二個問題,想必是成立這個團體可以為大家做什麼?以下分別就前述的
四個層面,簡單說明「全國學治會」具體的任務與功能。
一、建立交流平台及整合資源共識:
(一)承辦分區及全國學生自治發展研討會與新任幹部傳承研習營,提供面對
面交流及充電的機會。
(二)建立「全國學治會」的網站與多功能論壇,提供討論與資訊交流平台;
同時與網站設計公司洽談,協助各校學生會建立專屬網站。
(三)建立「全國學生自治線上資料庫」,將各校法規、廠商資訊、權益案例、
活動經驗及其他相關資料,統整於線上資料庫,以提供各校查詢。
(四)舉辦「全國學生自治聯合選舉」,參與學校的學生會改選統一於每年同
一天舉行,透過媒體的報導與宣傳,提昇學生會改選的氣氛與投票率。
(五)發行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特約聯名卡,節省各校學生會拉取特約商店的人
力,提昇特約商店的品質與數量。(此項因牽涉商業利益,應從長計議。
二、推動學生自治向上與永續發展:
(一)連署要求教育部將學生自治的發展程度,列入大學評鑑的獨立指標,以
使各校行政單位從根本重視學生自治。
(二)推動再次修正大學法,將學生會費或學生活動費列入學雜費繳費單項目
中,或明定各校每年應自校務基金提撥固定比例金額給學生會,以從根
本建立學生會的經費自主。(此項現階段仍有所爭議,還需要共識的整
合。)
(三)邀請學生自治與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全國學生自治講師團」,提供各校
學生會邀請至相關培訓活動講課。
(四)編撰「全國學生自治團體運作與發展手冊」,包含學生自治團體的運作
模式、技巧方法、案例分享等,提供各校學生自治幹部參考使用。
(五)舉辦國際學生自治交流活動,組團至國外知名大學學生會參訪,或邀請
國外知名大學學生會來台交流,以增進國內學生自治幹部對國外學生自
治的了解,並吸收各國經驗。
(六)成立「全國學生自治團體發展輔導委員會」,專門協助仍為學生活動中
心的學校轉型,或是協助剛轉型成學生會的學校發展。
三、爭取全國大學生的權益與福利:
(一)推動「大學校安總體檢」,初期由各校學生蒐集羅列校內外校園安全問
題與死角,彙整成「大學校安白皮書」,送交各校、教育部、立法院教
育委員會,甚至公佈給媒體報導;之後再推動政府建立「全國大專校院
校園安全評鑑」,並每年定期執行與公佈。
(二)推動「大學學雜費改革」,研究全國高等教育經費及公私立大學學雜費
運用情形,要求教育部規定各大專校院不得擅自不合理調漲學雜費,同
時對學雜費收取過高又辦學不力的學校進行制裁,並與銀行業者協商降
低就學貸款利率及增加攤還年限。
(三)推動修法將打工最低薪資調漲至95元,以保障青年打工的基本權益,降
低學生求學的經濟壓力。
四、提出對社會改革與發展的建言:
(一)檢討媒體亂象與媒體自律。
(二)檢討偏遠小學的裁併廢校。
(三)觀察與檢討十二年國教計畫。
(四)透視樂生療養院的存廢。
以上幾點僅提供參考,青年可以發聲的社會議題很多,只要是本團體適合、而
且有能力去發聲的議題,都是值得推動的。
「全國學治會」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但初期只能就最重要與最急迫的項目去推展。
當然,正所謂團結就是力量,我們最需要的還是每一位伙伴的投入,相信不久之內,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學生自治發展聯合會」就會正式成立,同時也會很快地開始發揮它
應有的功能!
前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長 王正
20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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