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台北光華商場2F 安辰科技

作者: airawesu   2015-09-06 14:27:29
一、店名:
安辰科技
二、地點:
光華商場2F
三、時間:
2015年9月6號下午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錢已付,CPU已拿在手上,等找零時卻被要求漲價
 
五、事實經過:
今天我一時衝動想把自己的桌機CPU從I5-4460升級I7-4790K
殺去光華商場
在2F到處問價 先從此店的女性問到11000
然後逛了很多間 不是沒貨就是要11500
最後回到此店 這次是因為剛好有個男性有空 那位女的不在
再詢問一次價格 這次是10800
就很開心的掏出11張小朋友 CPU已經拿到手上 錢也已經付出等找零
結果拿找錢的竟然是剛剛報我11000的女性
他跟該男性說她剛報11000
結果該男性就說那只能11000 200元無法找給我
最後就是退費 把CPU還回去 本日的衝動購物無疾而終...
真不開心
六、備註:
沒啥好備註了 今天想到還是很氣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作者: airawesu   2014-01-04 08:13:00
12月才來偷噓 真無聊
作者: milkcat0319 (milkcat)   2014-02-03 00:22:00
那就2月來補推 哈哈哈
作者: billaegis (尋夢師)   2015-09-06 16:50:00
這還好好嗎 上一次去升級電腦 買機板 CPU POWER 加2條RAM 付了錢跟我說人手不足 要我自己裝上我帶去的機殼上等我裝完才跟我說算錯錢 要我全部拆下來還他還是我擺臉色他才說他要自己拆 我忘記是哪一家了 不是安辰
作者: jason01428 (夕風)   2015-09-06 17:45:00
這...我認為店家沒做錯 賣顆CPU有時候賺不到一便當錢
作者: gor412 (登登)   2015-09-06 18:34:00
這不是賺多少的問題吧...賺得多才變店家的錯嗎?
作者: asdeeasd (小恙)   2015-09-06 19:51:00
口頭上達成協議,也已經完成交易,不找你錢算侵佔吧..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9-06 20:52:00
對方這樣算違約 不過都退了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15-09-06 21:04:00
或許該直接當場報警?當下有拿發票嗎?
作者: bigheadkobe   2015-09-06 21:36:00
如果有虧損那當然是員工吸收阿~
作者: jason01428 (夕風)   2015-09-06 22:07:00
店家GJ,退得好,不然虧錢就衰了。
作者: hcbr (hcbr)   2015-09-06 23:43:00
你來這邊抱怨的對,口頭協議已成又要不認帳,PO黑店版剛好想也知道10800不會虧錢,當我沒賣過CPU? 萬元的高單價最能隨便報價? 那男的就算是工讀生也一定查完才報價,如果他沒查就亂報價,那店家虧的算他的剛好而已,為何要顧客自認倒楣?不過你是衝動型購買,也只差200元,為200元進警察局太麻煩了輝家PO黑店板就好,進警察局還要花時間筆錄你會更火還有j大,你要知道現在網路時代,為不要少賺錢而這樣做生意等到事情被人家傳開來公幹,到時失去的會遠比那200元還多
作者: BrightKiller (石頭)   2015-09-07 01:21:00
我之前常跟他接洽 服務很不錯的說…刑事上成立可能不大,民事上的確可議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9-07 05:20:00
單算CPU賺的當然可以買好幾個便當, 可是要人事成本,店租成本
作者: jojo87   2015-09-07 08:53:00
報兩次價選貴的賣 這樣還能護航說店家虧錢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5-09-07 11:49:00
人事成本,店租成本不關我們的事阿,都已經問價格,錢也付了,才臨時要加價,說不過去CPU能退還好處理,改天去餐廳吃飯,都說好價格,也吃掉了吃完後才說剛剛抱錯要加錢,那怎辦,那也要跟我們說要考考慮店家人事成本,店租成本,你就吃這悶虧付了吧嗎?
作者: zero8176 (浮一大白)   2015-09-07 12:54:00
店家一開始就沒告知實際價格而導致虧本的過失,憑什麼要顧客來承受?
作者: jason01428 (夕風)   2015-09-07 13:26:00
所幸店家機靈立刻退款退貨 則原PO於刑事民事無從求償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9-07 13:29:00
樓上在想啥? 店家違約 還GJ喔民事上為啥不能求償?可要求對方履約,找出剩餘尾款.
作者: jason01428 (夕風)   2015-09-07 14:27:00
民事儘管去求償 記得繳裁判費1000元 再次贊許店家作法
作者: zero8176 (浮一大白)   2015-09-07 16:18:00
怎麼覺得樓上越描越黑………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5-09-07 16:48:00
我也覺得越描越黑...
作者: SCIKYO ( )   2015-09-07 16:55:00
店員報價就是以報價金額交易,而且交易代表買賣雙方同意價格,這店員處理方式的確有待商榷。也曾遇過同家不同店員而同商品報不同價的 = =
作者: asdeeasd (小恙)   2015-09-07 18:28:00
報不同價是很正常的,業務手上自己有扣打自己衡量報的價格要虧錢賣是店家事,報錯價可以看客人要不要退
作者: eva19452002 (^^)   2015-09-08 06:37:00
單就交易完成店家卻反悔,消費者絕對站的住腳只是說為了這2百還要打官司划不來
作者: bellsakura (bellsakura)   2015-09-08 09:46:00
有人覺得店家沒錯...我簡直無言下次你去吃飯帳單寫800你給1000元結果老闆說不好意思報價錯了不找你錢你就不要來靠背
作者: jason01428 (夕風)   2015-09-08 10:09:00
1.原PO比完價走回該店家顯示其內心可能已接受11K價位2.男店員誤報成虧本價,因此寧可全額退款也不願做這筆3.若1.為真,則原PO沒少這200就不要也退款了,店家何錯?(修正) ,為何原PO沒少這200就不要?已退款店家何錯?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5-09-08 11:36:00
第一原PO會到處比價,是想看有沒有比較便宜的,後來又轉回這家店,店員又少報200元,對原PO而言,店家為啥少報兩百,關原PO啥事,不能說內心可能已接受11K價位,就堅持用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5-09-08 11:39:00
反串的幹嘛認真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5-09-08 11:40:00
11K來付阿,至於男店員誤報成虧本價更干原PO屁事阿,貨給了沒?給了,錢給了沒?給了,那交易就成功了,他不找錢就是侵占,懂嗎?至於最後原PO退貨,那也是因為大部分人不會為了兩百元告上法院的,光拿這時間去賺錢都不只兩百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9-08 14:31:00
他反悔時間點是在交貨付款完成後的找零階段耶,報價錯誤自己或店家吸收,甘買方啥事,強扣他人現金問題可大了。這店家吃定消費者啊…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15-09-08 20:43:00
很有店員的…風格…呵
作者: asdeeasd (小恙)   2015-09-09 14:23:00
回jason 1.沒錯,原PO確實可能已經接受11K價位2.你就很肯定是"虧本價" 再來已完成的交易,要退原PO要同意才可以,原PO不同意壓著人錢就跟侵占財務一樣3.無論報錯價不想賣了,都是店家的錯,我想店家好言溝通原PO可能還願意,但是用扣人財物強迫別人的做法更糟糕再來10800是虧本價?除非有開發票還真的有比較便宜如果是不開發票的話也就差不多這價
作者: hcbr (hcbr)   2015-09-10 00:28:00
某j真的是外行人,不懂電腦業,業務員報的出的現金價,如果沒有銷貨壓力或是打包販售是不會虧本的,不要不懂裝懂如果認為沒多賺到就是虧,那你說這算不算慣老闆?
作者: ilovekr ( )   2015-09-10 01:35:00
簡單的民事糾紛硬扣侵占也真不容易:D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語が半人前の俺様)   2015-09-10 17:23:00
會有一堆護航不意外,去光華就可以看到一堆店員在這裡巡邏逛PTT
作者: bigheadkobe   2015-09-10 21:00:00
這樣都還有護航真的不簡單! 神邏輯!!
作者: SeanLiao99   2015-09-11 10:19:00
錢給了貨也交了,買賣行為就已完成 那你扣著客人的200算啥民事糾紛?
作者: wubiecow (好男孩)   2015-09-11 14:46:00
為了200上黑店版....店家GG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5-09-11 16:08:00
樓上還是搞不清楚重點,唉~~
作者: BrightKiller (石頭)   2015-09-11 20:25:00
公道自在人心 護航就隨便吧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5-09-12 17:35:00
請注意他們已經完成交易!!那錢是原PO的,把原PO的錢扣著這當然可能構成侵占。 絕對不是民事糾紛這麼簡單。
作者: renmin (庭院深深深幾許)   2015-09-13 08:36:00
若真這樣,話不多說 爛店一枚!!!當下應立刻報警,等警察來後由於金額不大為顧及生意通常店家會先低頭,報警絕對有效屢試不爽
作者: zzing (小Z)   2015-09-14 12:53:00
某j反串不需要跟他認真 黑店無誤
作者: jojo747808 (阿睿1113)   2015-09-16 12:18:00
安辰沒有女店員吧 不予置評
作者: deedreet (捲髮的都是好人)   2015-09-16 12:58:00
為店家抱不平 好好地做生意被說成這樣 一天心情都沒了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15-09-16 20:44:00
反正業績那麼差 心情差何不乾脆關店就好
作者: zzing (小Z)   2015-09-17 00:58:00
樓樓上是店員吧 這樣搞叫好好做生意?都收錢了還改報價超爛收完錢才改報價 不管在哪國都是黑店拉
作者: CHojo (敵名 緒除)   2015-09-20 20:40:00
反正公道自在人心,這處理方式我也會列入黑名單,謝原PO
作者: gantzhau (玄浩)   2015-09-21 14:22:00
覺得某j的理論超好笑 接受11k的價格 所以不能用更低價買買得起跟交易氣氛根本兩回事 如果本來都固定賣11k好了今天賣少200 會有客人說 喔我要用多200的價錢買嗎況且店家少200賣 有沒有虧錢 也不是你片面之詞說了算的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15-09-21 19:01:00
虧本價超好笑 看過光華店員的收銀電腦都知道 賣東西都馬有設定門檻等級 真的虧本的話才不會賣 不然等著被老闆噹到你閃尿 看著電腦喊價怎樣都不會報到虧本額到最低底限還想盧的人店員才不會傻傻賣出去 騙人不懂反倒是店員要是很闊氣送鍵鼠送喇叭送週邊的才要小心這種的八成就是噱你噱夠大筆 送點東西裝樣子搏好感的客人拿到贈品爽歪歪 不知道店員噱你噱爽爽送你一堆週邊店家還是有賺 才會這樣送東西
作者: albb0920 (么柏)   2015-11-10 23:34:00
哪有人錢收了才反悔不找錢的,扯
作者: a0813   2015-12-07 15:57:00
同一家店才隔多久問了又問,你要的話乾脆直接一點開價看店家能不能接受還是要再換個人看看會不會有更低的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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