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試穿衣物後有破損責任歸屬

作者: EVAshinji (初號機)   2013-11-06 11:31:02
回一回,覺得好累 要等那3秒,所以直接回文了,如果格式不對還請指教
基本上我的想法是如同有人提到
既然有爭議,那麼就找警方來,備案啥的都可
試穿,只是不是因為胖(不是指原PO),或是人為因素(拿美工刀惡意)
既不是從縫線裂開,照理說,可以要求店家無條件回收,這明顯是材質的問題
並轉向廠商退換才是(我甚至覺得即使他收了你的錢,還是會這麼作)
我也同意,有網友說,東西也是因在原PO試穿而破,有責任
(但如果我胖,我硬穿,導致從屁股的縫線裂開,我吞了我也爽)
我會建議再去協調
我給您我之前遇到的例子
作者: ringo750358 (banao)   2012-01-09 14:55:00
我作服飾的 基本上東西客人一用就壞 是該給換的
作者: falltrace (不想當好人)   2012-01-10 00:53:00
可以私信給鞋子店資料嗎~~~這服務態度讓人想光顧
作者: rain771220   2012-01-11 14:05:00
他是覺得你買鞋的地方店家人太好了!!!想去買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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