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呆帳費用提列

作者: lukelu1688 (路可發)   2016-08-18 23:55:18
丁公司X5年及X6年對呆帳都使用直接沖銷法,
X7年擬改用備抵法。
丁公司最近三年沖銷呆帳情形如下:
X5年 X6年 X7年
X5年帳款 $72,000 $100,000
X6年帳款 85,000 $165,000
X7年帳款 115,000
丁公司對X7年底應收帳款餘額加以分析,
估計無法收回屬於X6年帳款之金額為$48,500,
屬於X7年帳款之金額為$108,000。
試作:
丁公司X7年改採備抵法,
X7年呆帳費用和備抵呆帳餘額為何?
摘錄至【103關務特考】
某名補習班某名師之解答如下:
X7年備抵法下之呆帳費用
= $115,000 + $108,000
= $223,000
X7年底備抵呆帳
= $48,500 + $108,000
= $156,500
本人之解答如下:
X7年底備抵呆帳
= $48,500 + $108,000
= $156,500
備抵呆帳
作者: a859988 (凱)   2016-08-19 09:55:00
你的觀念有誤, 如果你要改成備抵法差6年初的備呆,就不可以是零因為你要算的是,備抵法下應該要有的正確壞帳費用。 所以全部都要使用備抵法
作者: lukelu1688 (路可發)   2016-08-20 09:38:00
如果我的觀念没錯的話,備抵呆帳提列方法變動(直接沖銷法→備抵法)是屬於會計估計變動,而不是會計原則(或政策)變動。會計估計變動是不須要追溯調整,相關帳戶期初餘額不需調整。只須在會計估計變動的那一年度起,改採新的估計方式(即備抵法)即可。而本題題目明示:「丁公司X5年和X6年對呆帳都使用直接沖銷法」「丁公司X7年改採備抵法」基於本題是會計估計變動,應不須追溯調整X5年和X6年的備抵呆帳,只須提列X7/12/31之後,估計可能發生的呆帳(48,500 + 108,000 = 156,500)。所以,在直接沖銷法下,X6/12/31備抵呆帳餘額難道不應是$0?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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