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軍武板板主mmmimi11tw水桶處分

作者: capitalofz   2023-06-28 23:46:22
1. 申訴人 ID: capitalofz
2. 申訴看板及板主ID: military 板,板主mmmimi11tw
3. 事實及原因
一、我在Military板看了Jimmy5680大的文章,文章內容引述資料,提到民意調查紀錄顯
示,DPP支持者有73%多,相信美國會出兵保台,為所有政黨之冠。證據截圖如下:
https://i.imgur.com/8DiJXwH.jpg
二、閱讀文章後,我在文章推文中留言我的心得:「DDPer最信仰美國來救」僅此一句話
。板主mmmimi11tw便以板規2-6條處分我水桶一年。證據截圖如下:
https://i.imgur.com/rXVHSfa.jpg
三、本人得知水桶一年處分後,先後向板主mmmimi11tw及Pegasus170詢問處分理由及違反
第2-6條哪一款規定,板主Pegasus170以私信回覆我,指稱我違反板規2-6條第B款。截圖
如下:
https://i.imgur.com/BaVTkUh.jpg
4. 申訴內容: (請說明申訴理由及聲明)
請求撤銷原處分(水桶一年),理由如下:
一、板規第2-6條第B款係規定:「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或台灣政治人物稱號,指稱板友或
人身攻擊。」截圖如下:
https://i.imgur.com/XXy4S7n.jpg
二、我的推文「DDPer最信仰美國來救」等11字,並未用於「指稱板友」,也無用於「人
身攻擊」,不該當第2-6條第B款構成要件。我的推文僅是小結原作者Jimmy5680文章資料
內容,用字遣詞均不涉及謾罵、不雅文字、反串、虛偽或造謠情事。
三、更何況板規第2-6條第B款已有舉例所適用之情況(如指稱板友為 「藍白粉 」、「蘇

昌 」、「某黨網軍 」),我的推文亦完全沒有以上情形。
四、綜上所述,板主mmmimi11tw明顯錯誤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板規,對我為錯誤處分,而
應予撤銷。
5. 其他:(若有其他資料, 請補充說明)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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