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irua 申訴 TY_Research 板板主判決

作者: Jasy (傑西)   2017-06-21 18:40:28
國研院科學學術研究院組務判決
2017年申字第0601號
申訴人 airua 因發言違反 TY_Research 板板規,不服該板板主 keroromoa 禁言 1個月
處分,提起申訴乙案。本組判決如下:
【主文】
申訴駁回
【理由】
1.查該板板主認定之釣魚行為為「一是用特定的文章或推文,引發某種特定立場鄉民出現
,並出現某種可能觸犯版規的反應,而一旦被『釣魚文』『釣中』,就可能因此觸犯板
規而被水桶。最常用的方式是激怒某個族群,讓他們人身攻擊原PO而違反板規。」實屬
有據。可知釣魚行為之成立與否,關鍵仍取決於文章或推文內容,並於站規中有概括之
相關規定。板主既然已明確界定釣魚行為,認定「簽個屁」這個用詞強烈且偏激很容易
造成板上對立,也已有引發爭論之情事,本組原則上尊重其認定。
2.本組轄下看板均為科學學術專業看板,不同立場之交鋒在所難免,重點並非立場,而是
以理性平和的方式進行專業討論,且論點必須有所根據。
3.該板板主於申訴人受警告 #1Nsynik9 (TY_Research)
或疑似釣魚挑釁等行為時曾有認定申訴人檢舉成立之前例
#1NRLU_9S、#1NX8D5LS、#1NZO-79a (TY_Research),
並未因而限制站方賦予申訴人之檢舉權利。
況且,看板板主同樣擁有站規授予之「看板文章管理權」,絕非板主認定檢舉不成立,
即可論板主牴觸站規限縮申訴人檢舉權。
4.再者訴外人 K 與 I 之案例,由於當事人現實上未檢舉板主無從認定,不影響判決。
5.至於申訴人本次禁言期間提出之檢舉案是否有被處理,組長觀察兩造提出之證據僅能確
認看板板主有收到申訴人之檢舉信,並無法得知板主有處理申訴人之檢舉,但也無法證
明並未實質處理申訴人之檢舉。禁言期間得否提出檢舉案?因該板並無相關板規,不予
贅論。
此和本案無關,若有未處理檢舉之情況,請申訴人另行提出申訴。
綜上,故本案申訴為無理由,判決申訴駁回。
組長 J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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