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L_SecretGard小組長ilovemami未判決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5-06-11 19:24:52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luciffar
申訴之小組長:ilovemami
申訴事由:
以下甲方為luciffar 乙方為ilovemami
1.[證07] 乙方判決
"經此解釋後請針對是否達人身攻擊重審"
因此案件是呈現待審狀態 並無一事二審之情事
甲方已將所需證據全部轉錄至小組
請乙方繼續審理既可 無須另行申訴
再發一篇申訴文甲方認為才是違反程序正義
至始至終這就是同一個案子
乙方要求甲方重新申訴之要求於法無據
因此予以婉拒
[證10]中其實已經提醒乙方 不管指涉 還是用語 板主都判未達了
發回更審是否有必要?
● 174 m 6/07 [備.忘.錄] ◇ (ilovemami) Re: 0604重審J案
→ freddy50301: 寇字未達 就這麼簡單
[證14] 政黑板主的認知也說了 這是申訴文延伸並非所謂的變成別的案子
作者: Berotec
本文為重審用 視為申訴文延伸 非當事人請勿發言
2.
過往都是申訴之後一次審完
上級單位的判決效力大於下級單位
各級審理的心證也是獨立的
一審中板主不論在指涉 用語 都有至少一人表達未達
另一位完全不發表意見 發回更審沒有任何意義
請乙方獨立審理判斷既可
乙方如今自行放棄權力發回更審
請自行承擔其不利益並加以補救
因乙方交涉後已過72小時仍未能作出判決
故逕行上群組請求判定
3.
[證15] JustSad君 經常出沒於各大板務
於公堂之上叫囂 引戰 謾罵
卻不見板主有任何作為 冷處理
增添檢舉板紛擾不斷
可以說他在哪裡 戰場就在哪裡
請群組列入判決參考
附件列表:
[證01] 小組申訴文
[證02] 政檢原文
[證03] 政檢檢舉文
[證04] 政檢申訴文
[證05] 政黑板主溝通信1
[證06] 政黑板主溝通信2
[證07] ilovemami 發回重審未判決完畢
[證08] ilovemami溝通信1
[證09] ilovemami溝通信2
[證10] ilovemami溝通信3
[證11] ilovemami溝通信4
[證12] ilovemami溝通信5
[證13] ilovemami溝通信6
[證14] ilovemami發回重審政檢板主之回應
[證15] JustSad多次於政檢謾罵板主冷處理
作者: ilovemami (噁爛肥宅)   2025-06-12 01:38:00
簡單說 你上訴有人對你人身攻擊 但板務說不一定是在說你 所以我請發一個那就是在說你的公告要板務重新公告一次 但他們認為就算再說你 也不構成人身攻擊 你想上訴 但我請你重新走一次流程 因為舊案我已經宣判過結案S了 我不能再又再宣判一次 所以請你重新補完案件再去組務申訴一次 但你不想要 所以來這裡上訴了 你要這樣說 不然過程太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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