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5-06-04 22:46:00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申訴人:ms883050
申訴之小組長:lianpig5566
申訴事由:I-Lan板代理版主lianpig5566不依版規判決
申訴I-Lan板代理版主lianpig5566不依版規判決
檢附證據如下:
文章代碼(AID): #1eD6yTwr (I-Lan)
https://www.ptt.cc/bbs/I-Lan/M.1748266781.A.EB5.html
噓 xup654z: 他這個年紀有辦法月退的可能,就是身體出問題或是殘廢才行 06/01 00:55
→ xup654z: 在科技業爽爽賺,跑去考待遇差的高考幹洨!? 06/01 00:57
→ xup654z: 人家現在是賭爛你滿嘴謊言喇叭嘴 06/01 00:57
→ xup654z: 可以稱呼你為二一退學喇叭嘴公務員了XD 06/01 01:08
於本人推文下方辱罵本人
殘廢滿嘴謊言喇叭嘴
法院判決
https://meee.com.tw/tWEsdFt
依據宜蘭版版規
2-文章、簽名檔或推文禁止包含下述文字或內容:
a.針對版友的挑釁、侮辱、攻擊性內容
10. 罰則:
a.違反版規者,基礎罰則刪文外並予水桶14日
b.違規嚴重或一個月內累積高於三次,予以退文並水桶30日(最高達3650日)
本人檢舉xup654z屢次違反版規且情節嚴重,視法規為無物
依常識及論理判斷,此人噓文明顯針對本人的挑釁、侮辱、攻擊性內容
並有法院判決可供依據
此人違反版規,本人去信代理版主lianpig5566依版規判決
惟代理版主未依板規判決,且已逾72小時未回信說明
故提出申訴請代為處分,以建立宜蘭版良好討論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