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 不服L_TalkandCha小組長bignana判決

作者: kuijun228 (Daoko小粉絲)   2025-06-04 18:47:36
※ [本文轉錄自 L_TalkandCha 看板 #1e2cUtHA ]
作者: TonyQ (得理饒人)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Re: [檢舉] gossiping版主群不處理檢舉案
時間: Fri Apr 25 00:32:53 2025
※ 引述《kuijun228 (Daoko小粉絲)》之銘言:
: 檢舉人 :kuijun228
: 檢舉對象:seabox BlueBird5566
: 看板名稱:GossipPicket
: 訴求內容:
: 2/15檢舉後無版主判決,2/20再次檢舉,僅ubcs在120小時截止前判決,其餘兩位版主在2
: /20寄信通知後皆未處理,應在此次檢舉後盡速判決,以利我後續上訴。
: 檢舉事由:
: seabox BlueBird5566在寄信提醒後皆未處理本人檢舉案。
: 證01
: 2/15檢舉文
: 證02
: 2/20第二次檢舉文
: 證03
: 站內信
Hi,
有關不處理檢舉案的部分,因為八卦版文章確實眾多,且文章的評判確實並不容易,
組務的立場是版務得在能力範圍內進行檢舉案的處分與回應。
這部分組務並不會裁量不處理檢舉案是一個瀆職,
因案件的裁量確實並不容易,有所疏漏是可以接受的事情。
所以這部分的申訴,就組務這幾個月的觀察,
我是認為真的很難以要求他們每案都能夠徹底完整的回應。
這點組務端不認該予以處分。
但是!
這也不代表這件事情組務不處理就是不會被處理,
組務認為你可以直接申訴你的目標,
如直接申訴 ooo 你覺得他的字樣對你構成侮辱,
而由組務這邊協助認定你的申訴檢舉案是否成立,而非版務是否受理,
由這個角度來確保你的權益。
因為受理與否是一個版務的程序/職責問題,
但個案是否對你構成侮辱是一個對個案的一個具體判斷。
若您的目標是希望針對您認為他疑似侮辱你的部分進行陳情,
可以就這個部分進行申訴即可,也相對較能得到具體內容的伸張。
若有需要,請調整申請案另行送出說明目標,我會優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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