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2] 不服L_RelaxEnjoy小組長gogin判決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04-20 16:30:05
※ [本文轉錄自 L_RelaxEnjoy 看板 #1c1-Uffy ]
作者: 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 看板: L_RelaxEnjoy
標題: Re: [申訴] 不服 Cat 板主 arihanta 判決
時間: Sat Mar 30 18:21:26 2024
判決結果:
此案不受理
根據
┌─────────────────────────────────────┐
│ 文章代碼(AID): #1afENUvz (L_RelaxEnjoy) [ptt.cc] [公告] Relax_Enjoy 休閒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688528350.A.E7D.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7/05 gogin □ [公告] Relax_Enjoy 休閒品味館組規
第 13 條
  本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一、超過10日之處分案(以處分時計)。
    若看板另有板務申訴程序者,得以完成其板務申訴程序時計。
  二、超過10日違規案件(以發生時計)。
  三、跳板IP或不明來源使用者的案件。
  四、提出申訴、檢舉案件所需檢附之證據,經系統自動清除者。
如因禁言而無法於本板發文者,只能對與自身有直接利益者之申訴、檢舉案進行
板務流程,如非與自身有直接利益之申訴、檢舉案,小組得不受理。
根據申訴者所提供禁言時間點
https://i.imgur.com/BZZyKn6.jpg
20240319 20:21:38
最後可申訴時間點為
20240329 20:21:38
根據申訴主文 ( #1c1rtg2y (L_RelaxEnjoy) )
申訴時間點為20240330
檢視
┌─────────────────────────────────────┐
│ 文章代碼(AID): #1c1rxvcZ (L_RelaxEnjoy) [ptt.cc] [證03] 不服 Cat 板主 ar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711759097.A.9A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205 3/30 WaLaGiGi □ [證03] 不服 Cat 板主 arihanta 判決 arihanta…
最後板主站內信回覆 已有足夠時間讓申訴者可申訴
因申訴者錯失可申訴時間 所以此申訴案不受理
以上
※ 引述《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之銘言:
: 看板名稱:
: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 ┌─────────────────────────────────────┐
: │ 文章代碼(AID): #1b-OYA_N (cat) [ptt.cc] [公告] 禁言公告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710852234.A.FD7.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9 Ptt幣 │
: └─────────────────────────────────────┘
: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 如下篇佐附
: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 (1).
: 據文章代碼(AID): #1bx100wl (cat) 之內容
: 因現今任意餵食流浪動物因易造成環境問題使之吃上環保相關罰則
: 且容易使人、流浪動物產生衝突
: 故如非為捕捉救助或送養之手段
: 社會上普遍認為該行為觀感不佳;
: 且依 Cat 板為善待貓隻之立場
: 不鼓勵將流浪動物當作寵物飼養在外
: 且依動保法依據
: 飼養寵物因給予適當之環境、空間並可隨時保障其安全
: 如有違背皆屬於虐待之範疇
: 故經查本人於該篇文章言論
: 旨要為抑制該發文者意圖之不當行為
: 出言欲讓其對疑似將行虐待之受體進行安置
: 依此可知為"阻止欲行不法、不當、不妥之言論"
: 並非為無端挑釁
: 況且發表阻止不當行為之言論與挑釁實有天差地別
: 舉例來說
: 某甲發言欲採不當行為如傷害別人
: 某乙則發言會設法阻止其暴行並保護其欲行使不當行為之對象
: 難道因此某乙便挑釁了某甲?
: 如此粗淺之道理相信有受過基本之國民義務教育便能輕易通達
: 但arihanta卻依此做出了相當令人乍舌之宣判
: 也許每一個人的成長及教育背景皆有所迴異
: 若arihanta有相當不同於常人之背景
: 本人也能稍作同理
: 但本人仍對該處置甚感遺憾
: (2).
: 本人之言論主要為"設法收養野貓不讓其在外流浪"
: 相信發表欲暫時安置、收養野貓之言論並不會挑釁到任何正常人
: 至少在 Cat 板絕對不該構成挑釁
: arihanta身為 Cat 板板主
: 卻做出如此判斷、判決
: 相當諷刺
: (3).
: 依據 文章代碼(AID): #1bF-T6tA (cat)
: 現行板規為arihanta私人訂的
: 即使未經緩衝、表決
: 且其中也存在相當多爭議條文及標準
: 然其中板規D-2
: 板規為板面秩序維持之準則,請勿將板規當成個人鬥爭之工具。
: 這條是arihanta自己放上去的東西
: 但他卻無法判斷#1bx100wl (cat) 之發文者意圖
: 板規自己訂、罰則自己判
: 兩者邏輯卻能衝突
: 笑爆
: (4).
: 過往arihanta即對本人有過失誤判決
: 詳參文章代碼(AID): #1atFtfUa (cat)
: 不論其"大街桶錯人解桶不公告、小巷說桶錯然後也不道歉"之行徑
: 加上此次本人向其申訴後
: 還裝死不理拖過受理申述期限72小時
: 本人寬限其時間後再去信提醒
: 才悻悻要本人向組務申述
: 可知arihanta已存有對本人立場之偏頗
: 而管理板務卻立場偏頗
: 對身為板主而言是最要不得
: 綜合以上
: 基於人貓共存之環境議題、動保法、教育程度、愛護貓隻、
: 板規訂定、板規執行已及對自己訂定的板規之理解能力、公正度
: 現身為 Cat 板板主的arihant於上述所列皆有存疑之處
: 並依此對本人做出不當之判決
: 本人不服此判決
: 並希望組務撤銷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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