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5] 不服 L_TaiwanPlaz組長駁回檢舉(溝通信件)

作者: hotanger (a feng)   2024-02-12 23:06:52
※ [本文轉錄自 hotanger 信箱]
作者: hotanger ()
標題: Re: 小組長 檢舉
時間: Sun Feb 11 01:35:45 2024
我不服
關鍵是「王必勝關留言的事跟基隆或基隆市府與net爭議有沒有相關的連結」
而不是只要就文中的內容延伸就能無限上綱,那這樣我是不是扯許淑華相關的內容出來討
論也是可以?
這條板規設計的初發點就是不讓有心人刻意無限延伸話題,造成更多的對立 以防吵架謾
罵繼續擴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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