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的小組長gogin判決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23-12-13 03:15:05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公告] 群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https://www.ptt.cc/bbs/SYSOP/M.1125156816.A.5A9.html
(2)群組申訴審查判決權:
群組長擁有審查該群組不服小組長判決或迴避之組長案之審查判決權,惟該案與
該群組長本身或相同看板板主者,需迴避受理此案件。
申訴人:wild2012
申訴之小組長:gogin
申訴事由:罔顧內容以文章之外的事由判決
1.申訴版主 事由內容 [證01] ,該文章非新聞
不符合板規中明載定義的"新聞"
依據板規 新聞類 備註1
註1:特稿與新聞的差別
新聞是對事件的客觀報導,記者只能用描述的方式說明新聞事件,
不能加入任何個人的意見或評論。
該篇文章完全沒有任何個人的意見或評論
2.申訴小組長 判決事由內容 [證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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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組務判決內文:
此案
#1bSNYKQI (L_TalkandCha)
以上本文是否為新聞
根據
美麗島電子報網站
http://www.my-formosa.com/
此為電子媒體
http://www.my-formosa.com/DOC_201537.htm
左上角
把此報告列為首頁>政治類新聞
可知美麗島電子報把民調視為政治類新聞放送於該網站上
所以板主視為新聞類回文來做處理並無不妥
~~~~~~~~~~~~~~~~~~~~~~~~
居然以文章以外的事由來判決,完全不看內容,
也不管文章484屬於新聞以外的參考資料
a.小組長的判決中,表示該文章是"報告"。
又"此報告列為首頁>政治類新聞"為由判決為"新聞"
說詞反覆
b.以該小組長主張的網站的分類,原網頁寫的是"首頁>政治"
並非小組長說的政治"類新聞",
"類新聞"這三個字完全是小組長自己添加的
張冠李戴
而且按小組長的說法"首頁>政治"下去找,是找不到這篇報告的
真正的路徑應該是 "首頁>主題促銷總覽>美麗島民調"
分類不過是該網站方便管理或眾人閱覽的標籤,與內容無關
除非張貼的媒體網站下,全部都是新聞,沒有任何其他非新聞的參考資料
那麼版規應該寫明
"非許可媒體網站,不可張貼"
而不是"非許可媒體,不可張貼新聞"
小組長先是以報告稱該文章,後又自行添加為"類新聞"
完全是莫須有,無法令人信服
3.爭執點
a.該文章為報告非新聞,自然不適用新聞規定
b.文章判斷應以內容為主,而非文章以外的路徑
  且板規並無規定以網站分類作規範
c.板規對報告類文章、參考數據、工具程式,無任何規範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3-12-14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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