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jobli) Re: 退回文章((未溝通即申訴) <rtyujlk>)[申訴] 政黑板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1-01-16 04:09:28
※ [本文轉錄自 rtyujlk 信箱]
作者: rtyujlk (Remark)
標題: Re: 退回文章((未溝通即申訴) <rtyujlk>)[申訴] 政黑板Neptunium板
時間: Thu May 16 05:27:00 2019
※ 引述《rtyujlk (Remark)》之銘言:
: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請申訴者將溝通證據以轉錄形式轉錄至本板,經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任何申訴案於申請之同時,即代表授權同意組務得自行轉錄
: 申請人所發之相關文章 至 組務版,作為證據文章或判決附件
: 注意:非當事人不得提出申訴及檢舉,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 *因警告、水桶、劣文為標的之申訴僅限以當事人為主。
:  *無明確當事人之板務申訴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訴。
: ==============================================================================
: 一、申訴人ID: rtyujlk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HateP_Picket Neptunium
: 三、申訴事由:
: 檢舉板出現問卦分類
: 已違反政檢板規2-5應予以警告
: 24小時候後未改善予以刪文
: Neptunium僅回應內文問題
: 未按板規行事
: 且前板主還特意回文問卦文
: 地獄山貓還提建議揶揄那他也來個問卦[託夢]
: 我還直接發文建議視自創分類為鬧板直接水桶
: 等等眾人各種形式提醒
: 0510至今0514整整三天三夜
: 該問卦文還在政檢板如如不動
: 其他兩位板主可能認為Neptunium最資深
: 且有回應該文章應該有看到標題分類
: 而選擇沒有按板規予以警告
: 是一種尊敬資深前輩的概念與行為
: 因此個人認定最資深Neptunium蓄意未盡職責
: 刻意未依政檢板板規 應負起最大責任
: 下台以示負責
: 我都在懷疑是我自己太嚴格
: 還是大家都這麼作
: 畢竟我沒當過板主
: 反正我是那種爭權益爭到底的人
: 就像我寫信到總統府爭取社工權益一樣
: 我就放一張衛福部接受來自總統府信箱行政院委託
: 受理陳情案的照片為證
: 我這個人的確是異數
: 我輔修社學
: 本質也非溫和恭儉讓
: 我總覺得該有的權益不該損失
: 雖然我從未做過上位者
: 不懂板主群的感受
: 但我也只是依照現有程序板規
: 去爭取我自以為我應有的權益
: 一不做 二不休
: 我不會放棄
: https://i.imgur.com/8PVcl9S.jpg
: 四、申訴訴求:
: 個人請求
: 直接撤銷Neptunium政黑板板主一職
: 或請Neptunium提出辭職後獲准
: 理由:
: 1.不按板規行事 且眾人提醒後仍我行我素
: 2.抗辯完畢遲遲未現身判定
: 只有一句話怎找不到文章未再現身超過24HR
: 試問找不到文章怎能勝任板主一職
: 不是沒給其他可能方法搜尋文章
: 要我怎接受這是最資深板主的合格呈現
: 3.最後判定結果本人認定不公 未按板規客觀判定
: 4.個人觀點
: Neptunium不是新手 反而最資深
: 找不到任何合理可同理的理由
: 任我怎麼看都不對勁
: 請求罷免
: 好讓整個政黑政檢不要有走偏的可能風險
: 5. 不要輕忽未執行板規的可能後果
: 我來依樣畫葫蘆
: 讓大家好瞬間理解
: 如同板友揶揄自創[託夢]一樣荒謬
: 我來展現極端案例
: 試想以下標題分類出現在 政 黑 檢 舉 板
: 眾人看到剎那作何感想
: 以下皆非政檢板現有五種標題分類:
: A.本PTT梗 : [情報] [灑花] [問板] [創作] [MV]
: B.時事梗 : [託夢] [關稅] [呱吉] [鞋帶] [萬安]
: C.性別梗 : [母豬] [支持同婚] [居禮夫人] [愛滋甲甲] [CCR舔根台女]
: D.髒話梗 : [機掰] [欠肛] [哭爸喔] [工三小啦幹] [林老母卡好滾]
: E.性相關梗: [30CM整] [不到E奶] [大陰蒂國] [屁眼辨真假] [可以插你嘴嗎]
: 此外大家可自由自填詞其他任何非現有板規既定標題分類
: 即排除『檢舉』、『申訴』、『容赦』、『建議』、『公告』以外任何字眼
: 結論:個人簡直無言以對
: 完全無法接受Neptunium繼續擔任版主
: 請求直接卸除Neptunium政黑板板主一職
: 或請Neptunium自行提出辭職後獲准
: 或授權我在政黑板發起罷免
: 五、檢附證據:
: 文章代碼(AID): #1Sr6lHN4 (HateP_Picket) [ptt.cc] [問卦]像這種法院判決,?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57425105.A.5C4.html │
: 政檢板板規 第二章 文章分類
: 1.違規事項應以一罪一罰,同樣違規事項(同文章/同文章內推文)不得重複判決水桶
: 2.抗辯由板主推文/站內信告知受理後才得以進行,處理流程皆會登錄其文,供使用者查
: 詢
: 3.本板文章標題分類分為『檢舉』、『申訴』、『容赦』、『建議』、『公告』
: 4.標題分類使用說明:
:  a.檢舉︰檢舉使用者違反板規,需詳列違規事實與引用版規
:  b.申訴︰檢舉人或被檢舉人對判決結果提出異議,重新由板主受理判決
: c.容赦︰警告/前科紀錄者申請刪除紀錄
:  d.建議︰針對政黑板與政黑檢舉板之板務提出討論與建議
: e.公告︰板主專用分類
: 5.發表文章標題/分類/格式未依規定,板主應口頭警告使用者修改,24hr過後仍未修改
: 刪除文章不受理
: 6.案件處理狀態以標記表示狀態: m>結案; s>受理/判決中; !>不受理/靜默待板主判決
: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請申訴者將溝通證據以轉錄形式轉錄至本板,經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https://i.imgur.com/s8xzdsV.jpg
: https://i.imgur.com/LH07jlb.jpg
: https://i.imgur.com/IR1LSeg.jpg
: https://i.imgur.com/rfASZN2.jpg
: https://i.imgur.com/U5g26S0.jpg
跟你說罷免你也不信耶
也不怕
好吧那我換招囉
每天一招(?)
我將要求小組長新增一位
有兩位
就不會因權力而過度腐化
別對好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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