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uyTogether 版主判決抄襲一案

作者: utaceric (^^)   2020-05-15 17:27:19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utaceric
申訴之小組長:loverlover
申訴事由:不服小組長 loverlover 對於 BuyTogether 版主於本人抄襲一案之判決
事發過程 : BuyTogether 版主 cutejoanna 因版友檢舉抄襲, 刪除本人文章
本人不認為抄襲, 與小組長 loverlover 申訴
小組長仍認定抄襲, 故本人於此版申請再議
再議理由 : (1) 法律上的抄襲(重製), 必要條件是是對方有原創性, 或獨特性
BuyTogether(以下稱合購版)因內容大致相同
如掛號費28元, 雜費5元, 團購G單, 金額試算等
這屬於普世價值的文字, 既使是重組(如雜支5元或5元雜費)或上色
並不具有原創性, 或獨特性, 因此本人認為合購版的普遍文章
在法律上不符合主張著作權之要件
【參見證01,證03】
(2) 退一步說, 今日就算該文有原創性或獨特性
也需進一步釐清是否有侵權, 如著作權法55條
(講白話來說, 第一個人講爆買這個新名詞時
第二個人也講同樣的詞, 並非就構成侵權, 否則會造成人心惶惶)
以本案為例, 檢舉者文章中可稱為原創或獨特性的
本人認為只有官網的縮址, 但本人認為後續團主沿用此縮址
並不會造成檢舉者的權益損失, 符合著作權法65條第2項的合理使用
【參見證02】
(3) 再退一步說, 今日就算檢舉者的文章確實有原創或獨特性
且本人不符合著作權法65條第2項的合理使用條款
當檢舉別人侵權時, 版主應核對檢舉者文章做審核(是否有原創或獨特)
(講白話來說, 檢舉者的文章也是抄襲別人的, 只是別人沒檢舉
但檢舉者卻拿著他的文章說本人抄襲他.
以專利為例, 如果申請的專利在世上已被使用, 那就不能算專利)
【參見證04】
(4) 合購版版主 cutejoanna 說, 每篇合購版文章都有獨特性
只要自己打的文章, 每篇文章必定會不同
只要有一句與人相同, 且有人檢舉, 就是抄襲
本人因上述原因, 不同意此說法, 不同意合購版主的判決
(講白話來說, 合購版眾多文章中, 許多文章內容至少一行兩行相同
只是沒人會無聊到檢舉, 除了利益衝突外, 我想不出檢舉理由)
【參見證05】
(5) 本人為第一次到合購版發表文章, 雖然帳號用了數十年
但鮮少發表文章, 為了避免違反版規 (漏算金額或禁止PPT縮圖之類的)
找了一篇與本人要合購標的相同的文章來參考
針對相同項目(如買8送1, 跟團G單, 或金額試算等)參照輸入
有的是一樣畫葫蘆自己手輸修改
合購版版主 cutejoanna 與小組長 loverlover 依此認定抄襲
【參見證06】
(6) 本人在與小組長 loverlover 的答辯中回覆, 如果一句就算抄襲
那本人要檢舉合購版中眾多文章, 許多用詞都相同【參見證04】
小組長回覆, 必須要本人檢舉才受理
試問 : 如此一來若版主對某人有偏見, 是否很輕易將其水桶
(對方檢舉 + 一句相同) 並非難事
(7) 本人認為合購版宗旨在於壓低單價, 讓版友均得利益
除有原創或獨特, 且抄襲會造成原作權益受損外
普世的文字敘述或排版不應構成著作權【參見證01與03】
否則只會讓一開始開主購的人(或有心人士)得利
因為後面開同樣標的的主購, 如果一句相同就被水桶一週
造成後者開相同標的時
要另想名詞/計算方式以規避版主認定的"抄襲"
此舉足以讓後者增加發文成功的困難度
這版規已與合購版宗旨相斥
亦違背了我國著作權法立法用意
以上, 請綜觀的評估後
予以判決
謝謝
作者: GeminiMan (GM)   2020-05-21 12:44:00
請檢附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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