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 [證03] 不服 L_TalkandCha板主steve1121 判決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9-06-26 12:20:21
※ [本文轉錄自 L_TalkandCha 看板 #1T0cFKAQ ]
作者: mamaes (mamaes)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Fw: 我不服累犯的判決
時間: Thu Jun 13 22:55:15 2019
※ [本文轉錄自 mamaes 信箱]
作者: lturtsamuel (謹言慎行 不引戰 拼論文)
標題: Re: 我不服累犯的判決
時間: Wed Jun 12 19:28:03 2019
※ 引述《mamaes (mamaes)》之銘言:
: ※ 引述《lturtsamuel (謹言慎行 不引戰 拼論文)》之銘言:
: : 6/8的公告並未依累犯判決,實為因違反兩條板規(超貼與轉文無心得),故水桶120天
: : 原先6/6已禁言120天,所以才會累加上去變成240天
: : 如果要判累犯的話,6/8的公告應該會變成180天+一篇退文
: : 由此可知本案並未依累犯加重
: 這樣判也很奇怪,原因如下:
: 我不知道一天只能發一篇新聞,雖然我是連續兩天(6/5、6/6)發文,
: 1.但是在6/6公告我違反版規時,因為標題沒有我的名字,
: 所以我並不知道我已經違反版規。
: 2.而主管的成員,也沒有在6/6當我再度發文時,對我提醒我已違反版規。
: 3.6/6公告的判決,在6/7才寄到我的信箱,而我6/7、6/8、6/9這三天都
: 沒有再上線,更不可能收到判決信,也不要說有看到6/8我違反版規的公告
: 了,當然我也不知我已經違反版規。
: 當然,轉錄新聞沒有附上心得,確實是我的疏忽,我無話可說。
: 不過根據我舉出的原因,我認為6/8公告的判決,沒有盡到法治教育的精神,
: 因此6/8公告的判決:
: 1.明顯構陷於我
: 2.違反一事不二罰的精神
: 3.違反比例原則
: 所以我仍然不服
我認為我們判斷的標準已於上一封信中說明得很清楚
如果你仍有疑問,歡迎至L_talkandcha看板進行上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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